农产品物流发展经验及认识 农产品物流发展经验及认识农产品物流发展经验及认识
1引言 2日本农产品物流发展的经验
2.1物流基础设施完善
日本具有十分发达、完善的交通设施,公路、铁路、水运各种运输方式四通八达,高速公路星罗棋布,遍布城乡各地,运输工具能够直接通往乡村的每家每户;铁路运输同样十分方便,一些企业还建有专门的铁路专线,可以保证直达农产品收购站、仓库和加工厂。同时,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十分完备,基本都配备有完善的保管设施、配送设施、冷风冷藏设施、加工设施等,而且还能够灵活运用计算机处理技术进行业务处理,在日本80多个大中城市的中心批发市场建立有一定的分支机构,批发市场实际上已经成为日本农产品物流中心,物流功能十分强大。此外,日本还逐步发展形成了一个以包装、储运等物流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物流装备体系。
2.2物流主体组织化、规模化程度高
对分散农户进行有效组织,是发展现代物流的关键因素。在日本,企业化经营的农场主和农协是农产品物流的核心主体,尤其是农协在农产品物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占有核心地位,是组织日本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关键组织。日本约有98%的农户都加入了农协组织,全国农协系统有近3000个集货所,8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由农协采购,90%以上的农产品由农协销售。在农产品物流中,农协在组建批发市场、组织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日本农协利用自己的组织系统,担当生产者与批发商之间的产地中介,利用组织在保鲜、加工、包装、运输、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现代化优势,同时,农协系统还有全国运输联合会,在各地有众多的运输机构,可以有效地保障了鲜活农产品方便、快捷进入市场;农协还极大地增强了农户在物流中的谈判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3批发市场作用突出,交易主要采用拍卖方式
在日本,批发市场在农产品物流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日本人多地少,存在着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的矛盾,通过批发市场可以有效解决这个矛盾,批发市场不仅在管理上为供求双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交易方式和过程管理,保证市场交易和集散功能实现,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批发市场具有价格形成、发现和结算功能。在日本,85%左右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经由市场流通。日本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以官办为主,管理规范化、系统化,从而充分保证了交易活动具有公共、公开、公正性,违法现象很少发生。日本农产品物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交易方式主要采用拍卖方式。由于自然条件的制约,有效解决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相对紧张矛盾,同时随着拍卖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日本农产品市场转向拍卖市场发展,而且经过不断的完善,现在已经逐步走出了一条交易便捷和费用节约的高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之路。拍卖体制使经纪批发商或参加买卖者产生激烈的竞争,使得少数有实力、经营得法的批发商发展成为批发株式会社,有的的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从而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物流的效率。
2.4政府大力支持
日本农产品物流的发展不仅有高效的体制,同时也离不开日本政府对农产品物流的大力支持,政府支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金支持。主要体现在政府对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投资。二是政策支持。主要是各种税收优惠和补贴,日本在已经优惠税收和投资政策基础上,又进一步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公司制农业企业实行资金政策倾斜。日本规定,凡被确认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以享受低利率的融资待遇和各种专门的认定农业者组织间的互利互惠信息沟通等。这些被认定的农业法人除享受价格补贴外,还享受农业设施投入给与的补贴,包括水利建设补贴、农地整治补贴等。另外,日本政府还建立了高效、综合的农业管理体制。各个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明确、体系健全。如为消除多头管理,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政策多的弊端,日本将农产品的生产管理、产后加工、安全卫生、上市运销、零售消费等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能,统一归口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高了流通和行政管理效率。三是法律支持。主要是制定完善法律体系,从法律上保障农产品物流的顺利发展。日本政府在农产品物流方面,先后制订了许多法律、法规,主要是在信贷政策、财政政策、农协立法、反垄断立法等方面,对农产品物流企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保障农产品物流从宏观上协调发展。
2.5现代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现代化的交易手段是现代农产品物流的技术保障。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大力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日本鲜活农产品的流通信息化获得了迅速的进展,目前,EOS(自动定货)系统已经在日本的大规模零售店广泛使用,EOS与交易对方联机,并用VAN将食品工业和批发业联结起来;在日本,以加工食品为中心的POS系统在方便连锁店和大型零售店得到迅速普及,利用电子网络销售鲜活农产品的十分盛行,消费者只要通过网络发一个E-mail,运输公司就可以及时送货上门。快速的信息处理网络大大促进了流通交流,为鲜活农产品实现货畅其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完善的信息系统也在日本的批发市场被广泛装备起来,高效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大大节约了农产品的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
3日本农产品物流发展经验的启示
3.1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及设备的投入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物流高效、稳定运行乃至进一步支持经济运行的基础。所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河南省农产品物流业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河南省基础设施投资不断加大,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船运港口、空运机场等发展较快、基本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公路、铁路、水运、航运的交通和联运网络;农产品物流专业运输、仓储、加工、装卸等设施装备也有较快发展。但从整体来看,河南的物流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与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其他一些省份相比,河南省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还相对比较薄弱,虽然已经建立了农产品绿色通道,但一些地区道路等级低、路况差、关卡多、收费高、还无法有效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要;各交通和运输部门市场化程度不高,垄断经营、相互协调机制缺乏,尚未形成多式联运交通运输网络;保管、冷藏、配送及加工设施等物流装备落后,自动化和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物流损耗较大。因此,应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将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资金投资农村流通领域。一是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尤其应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建设,确保农产品货畅其流;二是加大鲜活农产品储运工具和设备的研发和生产的力度,加强农用仓库(如保鲜库、冷藏库)建设,提高冷藏农产品的商品质量,降低储运环节的损耗率;三是根据农业物流基地布局的实际情况,在有一定农业物流基础并且交通便利的大、中城市边缘地区,建立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健全产地、销地农副产品各级批发市场。
3.2培育和壮大物流主体
大力培育和发展物流企业是发展农产品物流的关键。经过几年的培育和发展,目前,河南农产品物流主体呈多元化格局,既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各种类型的批发商、贩销大户、农民合作组织、终端大型零售商、农民经纪人等各类实力相对较强的物流企业,也有力量单薄且相对分散的农户、个体运输户及个体摊贩。农产品物流主体的数量虽然很大,但所占比重较大的仍是组织规模小、实力而弱分散的单个经营个体。这些流通组织经营条件简陋,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水平低。迄今为止,河南省还没有几家综合性的跨地区、上规模的农产品物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较分散、无差异是河南省农产品物流主体的一个特点。据调查,省42%的农户自己销售农产品,45%的农户卖给个体商贩,物流效率极其低下,成本高昂。因此,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确立农村物流的合法地位,按照农村物流产业的发展规律,鼓励农村物流企业发展。通过体制创新,培育和壮大农村专业的物流主体。政府要给予第三方物流企业必要的扶持和政策优惠,如在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范围内政府给予农产品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支持,减免税收等;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
3.3建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河南省的大部分农产品是经由批发市场流通,农产品收购、产地批发商、中间商、销地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被分割成若干环节,使得农产品物流周期长,农产品装卸、仓储、运输次数多,物流成本高,同时也造成大量的损失和浪费,另外农产品交易方式较落后,大多数交易方式还是以现货交易和对手交易为主。借鉴日本经验,根据河南农产品物流人口多、交易量大且分散的实际,宜采取以批发市场为主的物流发展模式。目前河南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有一定的发展基础,重点应以改造为主。在硬件建设方面,应加强投资,加快现有设备的更新改造,建立和完善较为现代的电子服务和结算中心,进一步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力度,把批发市场真正办成农产品交易和服务兼备的多功能交易中心。在软件建设方面,加快对现有市场的股份制改造,完善市场机制,真正保证交易按市场化模式运作。目前,河南需要重点改造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全省性和影响力较大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农产品物流配送、仓储等基础设施和检验检测中心等一些准公益性设施建设,促使其发挥标准化市场的示范带头作用和辐射效应,引导和带动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水平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完善其服务功能。
3.4加强现代农产品物流的信息体系建设
信息化程度高是现代农产品物流最大的特征之一。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尽快加强和完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为河南加快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1)可以成立由农业、贸易、交通、工商、统计、气象、供销等部门参与的农产品市场监测与预测预报体系,对影响物流的有关情况及时分析预测和发布;(2)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电子商务。通过网络把生产者、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及物流供应方、消费者连接起来,构建农产品物流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