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是指单位或部门根据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营决策,考核经济责任的一系列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它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主要包括: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及管理要求、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等。
一、会计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我国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并几经修订,以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还制定了通过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办法和条例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但是,在一些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岗位设置不规范。一些企业为了减少费用开支或其它原因,违反《会计法》规定,不按规定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的会计人员既管钱又管账,会计与出纳由一人担任。没有按照规定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制约的设立原则。不相容职务分离是基于两个人无意识地犯同一个错误的可能性很小,而一个人舞弊的可能性要大于两个人的假设。会计和出纳是互相监督的,如果由一个人兼任,就失去了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监督,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的现象,不利于单位的资金安全。
(二)、会计科目设置及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不符合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为了片面追求简化会计核算手续,会计科目设置不符合要求,这样也容易出现企业账实不符和会计数据失真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会计人员不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随意性也很大。
(三)、对原始凭证的内容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且记账、结账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内容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要予以确认,防止单位或部门内部虚报贪污、套取现金。登记账簿时,还应将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它有关资料逐项登记入账,符合会计规范要求。
(四)、财务报表以虚假信息填报。财务报表是一个单位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或者向社会公开披露的反映该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它的真实和完整对报表的使用者有着重大影响。一些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有些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甚至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五)会计交接工作不及时、不清晰。未能及时、准确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从而使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发生较大的偏差。
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单位的管理与经济运行的结果,如何针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措施与对策,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水平,是我们在会计工作中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单位负责人对会计理论的学习和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领导重视是搞好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根本前提,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所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单位负责人首先要做到知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会计法的规定。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这说明单位负责人是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会计法》中的单位负责人就是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统管本单位的工作,由其负责,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会计法》明确了单位主管领导与会计人员一样,都是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从而使单位领导人更加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的力度,使得人人懂法、知法、守法。各单位可以通过讲座、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增强单位所有人员,尤其是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并让其充分认识到,遵守《会计法》,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是法律的要求。
(三)、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现代经济的发展,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单位要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优中选优。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创新能力,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四)、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活动的特殊从业群体,不仅要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觉悟和修养,把履行会计职责转变为自觉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真正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五)、积极实行奖罚分明的考评制度。对于依法履行会计职责,认真执法,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依据法律或单位的规定,可以进行物质或精神奖励。在会计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正确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违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要让违法人员知道,违反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不能让其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实行业绩考评与职称、职务挂钩等制度。对政策观念强、业务素质好,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强, 恪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要在经济上及职称职务上优先考虑。
(六)、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正确认识会计内部监督的约束机制。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内部监督涵盖多个方面,例如单位分管领导的直接监管,表现在其具有对会计业务的审批权与知情权上,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审计与检查。但现实中也存在个别单位的部分监督制度建立流于形式,怕得罪人、拉不下脸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监督落实情况也不到位,甚至出现个别监督管理机构责任心不强,听之任之,睁只眼闭只眼的现象,未能及时指出所在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会计监督要由事后监督转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到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再延伸到财政、审计部门以及全社会的监督。
(七)、充分发挥社会审计作用。注册会计师的参与能够充分反映企业真实的经济事项,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注册会计师在工作中容易受到企业意志的影响。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本上建立起了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其目的就是在逐步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权力,依法规范和强化监督企业经济行为,确保为会计基础工作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
(八)、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改革和完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加强会计监督职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经济领域里,很多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往往都是由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违规干预具体的经济行为造成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为腐败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温床,而各种腐败现象的产生,往往又与单位的具体财务工作密切相关。实行会计委派制,对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净化会计业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增强会计监督的力度,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所服务的单位分离,降低了被委派单位对会计人员的约束控制甚至打击报复的可能性,解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会计人员敢于对被委派单位进行监督,向相关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人是最重要的因素,会计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道德水平的优劣、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单位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 只有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督促会计人员从会计工作最基本的细节抓起,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计工作,才能提高整个单位的会计工作水平。
总之,一个单位只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同时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必要手段。一个单位还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加以改进,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是一个单位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只有把会计基础工作这个根基打牢,并不断夯实,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才能全面推动单位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