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体制正处于深刻的变革和完善过程中,与传统经济发展环境相比,经济发展形式较为多样化,因此,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一些严重的问题,例如企业资产流失严重,资本使用效能降低,账目管理混乱,偷税漏税现象严重,会计数据虚报等问题,这些问题时会计工作失去了其应有的实际作用,对企业和国家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直接制约了市场经济体系发展的水平。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找出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加强企业对会计监督工作的管理。
1 造成会计监督效果弱化的相关因素探讨
1.1 会计监督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在会计行业法律法规的制定中还存在有待改善的地方。一方面,我国虽然在会计领域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数量不少,涉及的领域也较为宽泛,但针对会计监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诸多空白区域,一些法条的制定还不甚规范,并且存在法条内容考虑不周全的情况,使得企业一旦发生会计监督方面的问题,难以找到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另一方面,即使在会计监督领域有对应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也具备一定的执行难度,缺乏执行的可行性。因为在企业内部一旦发生违规行为,会计人员往往处于抉择两难的尴尬境地,如果对违规行为进行揭露,就有可能对自身的发展不利,而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又违背了会计从业人员的准则,权衡利弊之下,会计监督人员往往会选择隐瞒违规行为,因此,也就使会计监督环节形同虚设,法律法规也成为了一纸空文。
1.2 对会计监督工作缺乏有效监管
会计监督工作需要有效的国家和社会监管才能保证其效用的发挥。国家监管行为主要是有一些政府监督部门来执行,而社会监管职能的发挥主要要依靠专业会计企业的审计部门来完成。在实际企业会计监管过程中,政府监督部门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察觉企业内部的违规行为,而且,由于我国政府监管部门中还存在相当一部分监督人员的工作作风不正,企业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对执法监督人员进行贿赂,使监督部门的职能发挥受阻。在社会监督方面,一些专业的会计企业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中往往会选择前者,为了从委托企业处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会将企业会计信息进行谎报或瞒报处理,使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更谈不上有效监管。
1.3 对会计监督环节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惩处力度过轻
对于企业会计监督环节中出现的违规问题,执法部门的执法惩处力度过轻也是造成监督工作失效的主要因素之一。执法惩处措施和力度与企业违规行为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相比往往不成正比,惩处力度远不具有威慑性,相比较而言,企业就更愿意选择继续进行违规行为,会计监督工作也就失去了其实际效果。
1.4 企业管理者对会计监督工作缺乏重视
企业跨级监督部门是否能正常发挥其效能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自身觉悟。管理者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经常将企业利益摆在首位,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对于会计操作的违规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会唆使会计监督人员进行违规操作,造成会计监督工作失效。
1.5 企业会计监督体制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
企业在内部机构建设中往往忽视了会计监督部门设立的重要性,即便设立了监督部门,出于种种原因也难以保证其职能的发挥。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录用机制缺乏科学性,只是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不能满足会计监督工作的需要。另外,会计部门的操作缺乏独立性也直接影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企业会计监督的相应对策
2.1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首先,企业负责人要正确地组织和领导单位的会计工作,要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履行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做到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的监督制约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程序明确,实施内部审计的办法与程序明确。其次,企业要按照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规划控制制度、授权批准控制制度、预算控制制度和实物控制制度。
2.2 改革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一是做到委派的主管会计全面负责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个人利益与所在单位的经济利益要分离,保证监督的真实性。二是优化企业会计监督的环境,保障企业会计人员的权益,对打击、报复、陷害会计人员的,应依法严惩,保证会计监督成为廉政建设的一道坚固屏障。
2.3 完善会计法制,加强执法力度。一方面,要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要以《会计法》为基本法。健全和完善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使之尽可能全面、配套、具体,并且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制定出的法律要认真贯彻执行,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使企业管理者、会计人员审计人员都能权衡利弊得失,自觉遵纪守法,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2.4 加强监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监督职责别位,以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的作用。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手段。要借鉴国际惯例并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逐步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
2.5 加强国家监督,从转变传统观念、改变习惯的工作方法、监管部门相互配合等方面下大力气,逐步强化监督职能。从产权角度看,国家有关职能部必须代表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以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从效益考核角度看,国家作为产权所有者,自然注重它的权益、投资报酬率。因此迫使它必须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利润情况,以及分配情况。同时要验证它的真实性、可靠性。从监管部门来看,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家监督主要有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实行全面监督和专门监督相结合。其中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主要监督检查部门,对企业行使普遍监督权,实行全面监督,特别是有权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监督,也就是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审计法》、《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实施专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