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合并的蓬勃发展,企业合并中的会计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企业合并会计问题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如果处理不好,就不能准确反映企业并购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使得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和可比性,给并购带来阻力和障碍。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并中的会计问题的研究,就成为会计理论研究者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的历史任务。企业合并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主要问题之一是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选择不同的合并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企业、投资者、政府和社会的影响是不同的。
一、对企业的影响
从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合并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在购买法下,购买方按照公允价值对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重新进行计量,产生了新的计价基础,净资产的价值变动以及商誉必须在购买方的单独报表或合并报表予以反映。而在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一方在编制单独报表或合并报表时,计价基础保持不变继续沿用合并另一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既不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变动,也不确认商誉。在物价上涨或被购买方的资产质量较好的情况下,采用购买法所报告的净资产通常大于权益结合法。从合并报表的角度看,在购买法下,无论合并的支付方式是付现购买的股东权益(未分配利润除外)就是合并后的股东权益,被购买方在合并时业已存在的未分配利润必须予以抵消,不得纳入合并报表。而在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一方在记录合并业务时,并不按合并另一方的股本、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数记录,而是按换出股票的账面价值和股票溢价发行收入记录,但合并时业已存在的未分配利润可全额纳入合并报表。
(二)对企业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在合并当年,权益结合法将被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纳入合并企业的损益表,而购买法仅仅将合并日后被并企业实现的收益纳入损益表,因而只要合并不是发生在年初而被并企业又有收益,权益结合法处理所得的收益总是大于购买法。对于合并成本,权益结合法下,不能增加资产价值,而是作为管理费用冲减资本公积;在购买法下,合并的直接费用增加被并企业的净资产成本。由上可知,权益结合法下,收益较高,所有者权益较低,净资产报酬率当然也就比购买法下更高。
(三)对企业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在权益结合法下,因为采用换股的方式并没有现金支付,因此换股合并不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中,合并后的现金流量是参与合并各方现金流量的汇总。同时,还需要对合并以前的现金流量表进行追溯调整。在购买法下发生现金收付行为。与合并有关的现金流量反映在现金流量中。合并企业所获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合并中对收购价款的支付(除现金支付)作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购买法下也可能会扭曲合并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趋势。在合并当年的现金流量表中指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后产生的现金流量,而在合并以后年度的现金流量中,则包括被合并企业全年产生的现金流量。将二者相比较,会产生前后现金流量迅速增加的错误印象。
二、对投资者的影响
现代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投资者需借助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做出判断并进行决策。由于企业在处理合并会计问题上可选择的会计方法有两种,而不同的合并会计方法将导致不同的报告收益和报告资产,因而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对投资者有很大的影响。
权益结合法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①不同的合并会计方法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价值的评价。权益结合法不能反映合并交易的经济实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充分,也可能会干扰投资者的决策,因为会计信息是市场据以分析企业价值的主要信息,市场的价值分析遇到困难很可能是因为会计信息不充分,因此可以认定权益结合法干扰了市场的判断;②权益结合法可能会导致财富从债权人向股东转移。当债务契约对企业的约束越紧时,经理人员就越可能通过选择会计方法减轻这种约束。一般而言,负债权益比率越高,企业的股价下降得越快,如债券是可以赎回的,则这种下降趋势将会减缓;③权益结合法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加投资者的信息鉴别成本。
购买法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相对于权益结合法而言,购买法对并购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从而更能反映企业合并的经济实质,更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不容易被用于盈余操纵和管理。同时,购买法有助于增强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感,迫使他们在做出并购决策时,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首要标准对购买价进行审慎权衡,防止他们出于私利或为了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而从事价值毁灭式的并购行为。因此,使合并会计信息更加可信、质量更高,有利于投资者决策,但是购买法仅将合并日后收益进行合并,对使用者而言,很难将当期合并收益与前期或下期合并收益进行比较,较难评析公司收益的发展趋势,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购买方可能会建立准备账户,以后摊销其金额,从而调节收益,使报告的短期收益最大化,违背报告的真实性。从债务契约的角度看,企业管理层基于降低违反债务契约风险选择购买法,虽然降低了负债率,但并没有改变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因此购买法往往高估了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并有可能导致债权人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误判。从这个意义上说,高度举债经营的企业,其管理层偏好于选择购买法,不仅具有会计后果,而且对于债权人而言显然也有严重的经济后果。
三、对政府和社会的影响
从合并当时的角度看,会计上购买法下的合并成本用公允价值计量,一般情况下,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则合并的净资产相对于权益结合法高。购买法下的被并方净资产在合并方资产负债表(吸收合并)或合并后主体合并资产负债表(控股合并)中的报告价值为公允价值,而税法规定免税合并时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价值净值为基础确定,由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该净资产在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与原账面价值(该净资产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会计准则允许确认其纳税影响,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将影响商誉或合并时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权益结合法下取得的被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用账面价值来计量则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但是这种方法下将合并时的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较购买法下的计入成本权益结合法下合并报表的当期费用增大,利润就会相对减少,从这个角度看,合并所得税也减少。从合并后企业的角度看,由于采用权益结合法,使得企业合并后的报告收益较高,相应的应交所得税也较高。而购买法对所得税的影响是双向的,从各项资产的角度看,由于资产评估增值,企业形成递延税赋,当这些增值资产使用时,递延税赋逐渐转化为现实的税赋;从企业整体的角度看,由于评估增值资产的摊销,又会导致企业利润的下降,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赋。从被并购企业股东的角度看,在购买法下,相当于被并购企业股东转让了自己的股权取得现金收入。如果取得的收入大于股权的账面价值,则对于超过部分,被并购企业股东应当缴纳税款,并且其纳税责任是即期的。而在权益结合法下,被并购企业股东并未取得现金收入,得到的只是股票,因而其税赋要递延到被并购企业股东将股票转让时取得溢价时实现,即为延期税赋。
由于对同样的交易,权益结合法能产生较高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市场处于弱有效性的情况下,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很难辨别不同的合并会计方法所产生的会计差异,资金会流向这些有着较高会计收益的企业。尽管这会使部分企业受益,但就整个市场来看,它使更多的企业利益受损,因而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对经济资源的配置产生了负面影响。从政治成本假说的角度看,规模巨大或盈利能力超强的企业,也可能通过选择购买法人为地降低报告盈利而逃避消费者团体、行政和立法部门的监管,从而为社会带来负面的经济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