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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联动”模式在我国社区管理的实践及思考

2019-02-03 11:32:45浏览:80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社区管理模式应运而生,即“三社联动”。为促使“三社联动”模式更好地服务我国的社区管理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社区管理模式应运而生,即“三社联动”。为促使“三社联动”模式更好地服务我国的社区管理,结合社区管理的社会实践,对“三社联动”模式的功能进行定位,进而对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以期找到更好的社区管理模式。

关键词:三社联动;社区管理;功能;问题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中国城市社区管理出现新的问题,为更好地管理社区,新的管理模式诞生了,即“三社联动”的管理模式。“三社联动”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统筹,整体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使之融合渗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活动,有效发展和开展社会工作,满足社区居民需求,解决社区的问题,不断完善社区管理的过程。为了使“三社联动”的社区管理模式更好地发挥效用,需要结合实践活动,对其功能进行定位,并深入剖析其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以促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区管理。

一、“三社联动”模式在社区管理实践中的功能定位

“三社联动”中的“三社”指的就是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这三者需要扮演好各自角色,明晰自己的职责,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形成资源共享和互补,达到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在“三社联动”模式的实际操作前,需要对“三社”的角色进行细致分析。一般而言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不存在“三社”当中的一种,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引入缺少的角色;第二种是存在“三社”,但是,“三社”之间形成了强弱关系不对等的情况,导致其中一方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第三种是存在“三社”,但是,三者未能充分发挥各自的功效,三者之间也未能形成强有力的联系[1]。

(一)社区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分析

社区主要是指生活在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个共同的关系,相互作用,也有一个服务体系的人群。从这个界定可以看出社区是相对独立的生活共同体,社区内的社会组织、社会群体、机关团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社区是最为主要的资源提供者,社区资源是社区管理体制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依托,部分社区资源也是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发展的重要成果。社区有着各种各样的资源,有政府资源,例如政府对社区的政策支持。

(二)社会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分析

社会组织也称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是指以服务大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志愿性、公益性和自治性的正式组织。在社区管理过程中,政府进行职能转移,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让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把部分社区事务转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质量,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并支付服务费用,从而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公益创投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

(三)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分析

社会工作者是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介入帮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专业的服务。社工提供的服务是直接面对面地与居民交流和接触,通过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和分析,采用个案、小组、社区等社会工作方法提供必要的服务。这些是社工直接参与提供服务,而这些服务正是服务对象所需求的。

总而言之,正确地把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将有助于促进“三社”的联动,有助于社区管理中“三社联动”模式的运行[2]。社区、社工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联动关系,是一个系统,三者之间都应该是一个平衡状态,不管是日常的运作还是针对具体问题的时候,都应该在职责明确的基础上,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和建设。

二、“三社联动”模式在社区管理实践中的问题反思

“三社联动”模式在社会管理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有一些问题存在,值得人们深入思考,寻求更好地解决方法,其问题主要体现在角色不清、功能障碍和环境不良三个方面。

(一)角色不清

多方参与社区管理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趋势,是政府职权转移的趋势,是回归社区居民自治的良好信号。但是前提条件是参与社区自治的各方需要认清角色,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避免角色职能交叉,才能让社区管理往利好方向l展[3]。

1.政府及其各部门角色不清。政府及其各部门对社区管理的认知不到位,尤其是街道作为第三级行政部门,街道理应也是中国的最后一级行政部门。由于体制原因,以行政为主导的社区建设的烙印一直存在,街道一直把社区作为自己的下属机构,也就是“第四级行政部门”,街道及其部门领导一直没有抛弃这个观念,随着政府职能转型,街道名正言顺地把更多的事务下放到社区,社区不但没有获得更多自治的权利,反而加重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任务,使得社区居委会在很大程度上忙于应对街道交予的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在做街道的事务。不转变街道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观念,不厘清他们的角色,社区管理的道路始终将隔着一层面纱,前进的步伐也会受限。

2.社区居委会角色不清。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性质和法律地位在我国《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现实中,居委会扮演的角色最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因为人员经费和工作任务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作为自治组织的居委会的角色扮演存在角色不清问题。

(二)功能障碍

合理地界定社区居委会的功能,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社区居委会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赋予它与其自治性质相吻合的职责权限,才能使社区、居委会的功能既不萎缩,又不膨胀;使社会组织得以有发展的空间;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能茁壮成长,既避免以政代社现象的产生,又防止以社代政倾向的出现,社区发展才能在确保自治这一基本方向的前提下健康、有序地推进。

1.社区居委会过于全能。“全能”对于社区居委会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功能的发挥需要建立在明确分工且专一的基础之上。通过实践活动探索“三社联动”社区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发现社区居委会在面对居民提出的建议和问题时会力不从心,久而久之,居民会降低对居委会的信任。

2.社区组织自治不足。社区组织是多元社区管理主体之一,在社区建设中充当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它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与之所形成的市民社会是政府和市场的缓冲地带,能有效弥补政府和市场出现失灵的状况,尤其是社区组织作为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建设中,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区组织应特有的作用[4]。但实际情况是社区社会组织自治能力不足,未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效,阻碍了“三社联动”的发展。在现在的社区中,文体类社区组织相对较多,其它类似维权类的社区组织明显不足,而且文体类社区组织大多只是以兴趣小组的形式存在,并没有真正发展壮大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区组织。

(三)环境不良

良好的环境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保障,在实践活动中,发现“三社联动”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着两个方面的环境不良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滞后和社区居民意识淡薄。

1.政策法规滞后,国家及政府制定政策及法律法规,其实施路径是自上而下的,效果也是很显著的。第一,目前社区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对于新的社区管理理念,在缺乏政策指引的前提下,不会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自然也就不会将社区管理的理念付诸实践。第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能及工作内容需要法律、法规做出明确规定,需要不断进行细化,现在的社区居委会所做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职责过于繁重和杂乱,致使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没有重心,甚至已经偏离了重心,需要用政策法规等形式重新界定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及工作。第三,缺乏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法规,随着政府职能转移、权力下放、费随事转等原则的出台,过多地把行政性事务下放给社区,而不是把部分社区事务交给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成为了实际意义上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事务繁多,却未能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发展空间,致使很多社会组织有心而无力。第四,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由上级三个不同的管理部门管理,虽然三方各有分工,但是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应出台政策或者制度助推“三社联动”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

2.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保持社区发展的活力,主要在于社区居民的参与。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居民依法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决策、管理和运作的过程,这就要求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事务,而不是消极被动接受他人的相关指令[5]。激活社区居民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在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只有在积极主动的参与中才能使社区居民的力量和资源真正地发挥出来,通过居民积极主动地参与,每个居民在享受着社区建设共同成果的同时,分担着社区的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物质、精神和政治生活等方面的需求,使自身的素质不断提高。但是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明显发现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社区居民参与率比较低、居民参与的方式比较被动、社区居民参与的强度比较小、居民参与的层次比较低这四个方面。譬如社区居民参与率较低,在社工进入社区倾听居民心声,收集民情信息的时候,部分居民即使有问题也不反映,因樵谒们的印象中,即使反映问题也不会得到解决。

三、结语

“三社联动”的社区管理模式,是顺应时代潮流应运而生的,自有其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但是“三社联动”刚刚出现不久,必然存在较多问题。因此,要以辩证的方法看待“三社联动”模式,要明确其对社区管理带来的巨大益处,对其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地措施进行解决,这也是社会管理者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也是本文的探究重点。

参考文献:

[1]王德明.“三社联动”背景下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研究[J].中文信息,2016,(08).

[2]孙涛.以“三社联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J].理论月刊,2016,(10):148-152.

[3]闫薇,马晓晗,汪昊.“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新机制[J].中国社会工作, 2015,(33):8-11.

[4]黄慧.“三社联动”与城市社区治理[J].法制与社会,2016,(28).

[5]程楠.创新“三社联动”模式 破解基层治理困局[J].中国社会组织,2016,(06):27-28.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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