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军队四大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之一的军事人力资源是未来战场上决定胜负的关键所在。军事人力资源价值的研究对加强军事人力资源管理,挖掘军事人力资源潜力,实现军事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军事;人力;资源;价值 一、军事人力资源的涵义 所谓军事人力资源是指国家总人口中能够从事军事(国防)活动的社会劳动力。主要包括现役军人、非现役文职人员、从事军事生产人员三种类型。军事人力资源在军事人力资源会计中是指军队或其它军事组织所拥有或能使用的各种具有军事劳动能力的人员,它将军队中人的因素资产化处理,是军队中的一项最重要资源。军事人力资源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具有质和量的双重指标:质方面的指标是军事人力资源所具有的体质、智力、知识、技能等,其中体质指军事人员身体状况;智力指军事人员在从事军事活动过程中观察、判断、理解、记忆、创造等能力;知识指军事人员文化程度;技能指军事人员在从事军事活动的过程中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能力。质的具体指标可以是相关学位、学历所占比例,相关职称、工龄所占比例等。军事人力资源量的指标是指与军事物质资源相结合的人数。从军事人力资源内部的替代性来看,军事人力资源的质对量有较强的替代作用,而军事人力资源的量对质的替代作用却较差,甚至不能替代。 与普通人力资源一样,军事人力资源除具有私有性、依附性、层次性等特点外,由于军事人口的特殊性,军事人力资源还具以下特点: (一)时效性 军事人力资源的时效性即军事人力资源在军人服现役期间的效用,军人一旦脱离部队,则会带来军事技能的闲置。它说明投资军事技能机会成本的风险性。 (二)通用性 军人在服现役期间,通过管理、教育和训练等,逐步增长的科技文化知识、思想觉悟、组织指挥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养成的良好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等在地方也是通用的要素。 (三)间接性 军事人力资源并未直接产生经济价值,只是通过生产国防安全这一特殊产品来保证国家经济的正常、快速运行,对国家经济建设起间接的作用。 (四)公用性 军事人力资源生产的国防安全属于纯公共品,不具备商品属性,因此,对这种纯公共品的消费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即国防安全被所有公民共同消费。 (五)非流通性 军人在工作环境、时间、专业选择等方面都受严格约束,军人只能服从组织安排,致使军事人力资源不能在市场条件下自由流通。 (六)投资主体的二元性 军事人力资源投资的主体,一是国家和军队,二是军事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军事活动承载者)。因国防安全的外部性特征,使其成为典型的公共产品,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由公众个人来生产,从而使国防安全生产成为国家和军队的专利。 二、军事人力资源价值 从军队范围来说,军事人力资源价值就是指军事人力资源为军队创造的价值,亦即军事人力资源的产出价值。军事人力资源的产出值应当包括军事劳动力价值本身和为军队创造的战斗力增值两部分(即v + m)。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军事人力资源的补偿价值和创新价值 按军事人力资源载体运用自身的能力为军队所创造价值的外在表现可以将军事人力资源价值分为补偿价值(或交换价值)和创新价值两部分。补偿价值体现为支付给军事人力资源载体即军事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等),它是对军事劳动者参与军事活动过程中所消耗脑力和体力的补偿。它是军事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价值,也即军事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它包括三个部分:维持军事劳动者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养活军事劳动者家属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