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现代大学理念是作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论导向,是大学的内外关系规范化的规则及运行机制。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目前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关键性议题。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责任主要由大学、政府、社会来承担,从大学自治、政府协调、社会参与三方面来浅析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路径,有利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构。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大学自治;政府协调;社会参与
一、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我国高等教育界逐渐开始使用“现代大学制度”一词,同时致力于研究其内涵和特征。大学制度主要是针对如何对大学进行管理,从而形成的相应的治理框架和规范体系。无论国内外,大学制度是在大学的设立中应运而生的。不论大学制度形成的诱导因素是政府还是社会,它都伴随在大学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我国近现代大学以及高等教育架构是通过到西方国家留学、邀请西方老师任教、开办洋务学堂、学习西方大学理念和规范。我国的大学制度先后通过研习和效仿欧洲国家大学制度和美国大学制度。在1949年至1978年的30年间,经过“苏联模式”和解放区高等教育模式(大学制度)的激烈冲撞之后,形成了将政治和教育高度交融的“革命化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是在现代社会的背景下产生的,它主要包含两大方面,一是宏观层面,主要谈及大学、政府、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二是微观层面,主要谈及大学在其内部管理结构,其主要谈及关于大学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二者之间的关系。教育部前部长周济同志在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在报告中涉及到现代大学制度,即“重视大学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机统一,强调大学办学自主与社会职责的相辅相成,追求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和谐,鼓励大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密切结合”。目前需要对几个关键性问题做出进一步阐明,有助于我们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做更深入的掌握。第一,现代大学制度并不是现在的大学制度也不是西方国家的大学制度。从时间和区域层面理解现代大学制度。时间层面,当前世界的大学都可以理解为“现代大学”,现代大学制度是已经存在的制度。从区域层面,认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大学制度就是现代大学制度。上述理解是有待商榷的。历史时期不同,就有不同的大学制度安排,当然会出现与之相适应的大学制度。大学制度安排要受到来自不同国家教育和文化传统的影响。现代大学制度汲取当代世界文明成果而形成的,并非是来自于某个具体国家或某些具体国家的大学制度。第二,现代大学制度含义将来的意义。如“现代”(mo-dern)一词兼具时间和价值意义。从时间概念来讲,中西方针对“现代”的理解是有区别的。中国的近现代史的时间节点是鸦片战争,而西方国家(欧洲国家)则是以文艺复兴为其现代史的时间节点。“现代”不仅具有时间性而且具有价值性的。正如“传统”、“现代”不仅包含时间的意义同时具有价值意义,并与未来直接联系。如今公众认为“传统”的事物,在以往的时代可能被认为是“现代”;如今“现代”的事物,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变为“传统”。现代大学制度是一个不断追求完善、指向未来的理想的大学制度的意义。第三,现代大学制度是广泛适用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大学是追求统一价值的机构。在现代社会,不会因为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高等教育构架的差别而改变大学的基本性质和追求。大学肩负着文化传承和知识生产机构以及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责任;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不同国家大学相互学习、相互影响,使各国的大学具有相似性、共同性和国际性的特征。苏联高等教育模式对新中国的大学制度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我们今天仍在沿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是参照了德国的成功而建立的。而美国的威斯康星思想和大学制度,在二战以后对各国高等教育和大学影响深远。现代大学制度是在互相影响和学习中形成的,有在全球化和不断发展的态势,是现代大学制度广泛适用性表现。但是,大学制度是国家对高等教育体质和大学架构而做的一种制度安排。大学制度安排受到国家政治制度、行政布局、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底蕴等高度影响。不同国家的政治、行政、经济以及文化都存在差异,因此各国的大学制度带有鲜明的国别特征,呈现出大学制度的多样性。第四,现代大学制度处于不断变化、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态势。这种发展,需要兼具大学的办学传统,还需把握改革的张力。大学的理念和制度需要不断发展、不断改变并进一步完善自身,力求与日新月异的外界环境相匹配。现代大学制度做出改变的外部环境来看,需要从调整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方面入手。从大学内部来看,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应正确区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有利于在具体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路径
(一)大学自治。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大学应当遵循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使命及特性,以《大学章程》为参照标准,构成展现自身特色的内部管理架构。1.明确划分内部治理权力,权力分配而治。当前我国大学内部的制度框架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因此就存在与大学内部治理相适应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三种权力,同时也预设民主管理。一方面,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我国大学属于一个官僚层级的体系中的一员,以致大学内部三种权力划分不明确、彼此间边界模糊、关系不顺畅,学术权力受到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影响。在大学权力运行中,无论是政治上和行政上以及学术上都应遵循其自身运行的规律,学术权力应该得到尊重,应该将权力完全放手给学术团体,政治上和行政上应尽量避免过度干涉学术工作。另一方面,大学的内部管理层面,民主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当前执行民主管理的制度主要是由教师职代会来完成。教师职代会制度主要是约束行政权力,关注教职工的民生、民权问题,几乎不涉足学术权力运行方面。各种各样的民主管理作为权力分配而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2.对系统内部的运作规则进行完善。学术权力在大学中处于核心位置更加符合大学的使命和功能,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都为之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帮助,为学术活动健康、顺利地进行提供保障。在教学以及研究活动中起到规范学术标准与维护学术自由的原则、评价学术成果、同时对各级学术组织进行发展规划以及学术资源配置进行决策这样的活动称之为学术管理活动。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应将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学术事务交由学术权力管理组织负责,有利于学术事务有序、遵循其自身规律的方式发展,同时应该为学术权力组织其提供宏观调控、服务保障、监督协调的帮助。
(二)政府协调。政府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一方面要将国家意志体现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另一方面也遵循大学发展的自身规律,处理好政府和大学的关系,同时需要协调大学与社会的关系。第一,政府应当进行角色转换,分清自身的权力与责任,避免对大学管理方面的直接控制。政府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投资人,有理由对大学行使管理权,为国家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指导作用。当然这种指导是需遵循大学的自治和学术自由为前提进行的。一是政府应该明确自己在高等教育工作中本应该充当的角色,对自己的权力、责任有清晰的掌握,对自己的角色进行准确的定位。应该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路线,有助于在具体的工作中划清政府及学校的权责问题。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让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和大学自治权有所保障,同时需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大学之间的关系,针对把大学划分为政府的一级行政组织来对待的观念进行清除。二是要在管理方式和手段来下功夫。放眼全球,大量的政府将学校的管理工作交由学校,让其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律进行自我管理。这样政府就减少了对学校的控制权,让学校在管理工作方面发挥自身的作用,同时积累管理经验。新的管理模式更加符合大学的发展,同约束性的治理以及中央政府的计划相比,更加有优势,所以不断在大学的管理工作中推广开来。在针对大学的管理方式和控制手段方面应该做出调整,应当供给资源和提供制度保障,而不是直接通过人财物资源控制。第二,促进国家管理体制改革同时需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为大学去行政化的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国家当前的经济体系是由计划向市场转换、管理体制是集权向分权转换向,我国的大学进行由行政化向去行政化的转型,是在此背景下进行的。宏观社会背景的变化会对大学组织的变革和转型造成影响,同时国家宏观管理体制变革也会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造成影响。在人事管理方面、社会保障方面等宏观应该加快改革的步伐,同时加大改革的力度,为社会转型提供保障,为大学的去行政化制度顺利进行提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无论是大学的去行政化还是自主管理都应该在依法办学的背景下进行。当前我国高等学校自主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在具体的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有关大学行政自治权的问题、政府能否安排大学的教学需要的问题、大学与其聘用的教职工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第三,社会参与。大学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紧密,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大学和社会联系和相互依赖的程度日益加深,现代大学制度的不断完善不仅需要政府和大学的参与,而且需要广泛的社会力量加入其中,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模式。一是社会应将客观需求贯彻到大学的培养和办学理念中去。从以往的精英化培养方式到如今的大众化培养方式,高等教育在民众心中逐渐占据了重要位置、经济社会发展也出现了人力资源的需求态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助于我国大学的繁荣发展。但是,当前在大学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层面尚未达到社会的需求。办学模式单一、人才培养方式不具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由于社会与大学合作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市场的调节功能尚未发生作用。以往常认为培养人才是大学的责任,事实上,这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大学、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帮助,还需借助各方力量的支持与帮助。一方面,社会的积极的参与把目前社会最切实际的、最真实的需要带入大学,深入到社会的办学理念中,同时让大学和社会联系更加紧密,让大学的视野更加丰富;另一方面,社会的参与和合作对大学治理方面做出指导,同时使人才培养活动更加规范化。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合作机制,让全民参与到大学治理的队伍中。社会力量参与大学的治理是多方面的,要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注入到大学,使投入渠道多样化和办学主体多元化。我国应当对高校的捐款实行税前减免等政策,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制定,为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办学不断创造条件,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种资金,不断促进大学的发展。三是对理事会或董事会进行规范化管理,让社会各界力量加入到高校管理队伍中。理事会或董事会主要负责执行大学的决策和监督工作,其成员由政府相关人员、投资人以及社会学者等各界人士构成。理事会制度为大学对社会的需求作出及时反馈、阻隔其他内部利益群体对大学事务的掌控,有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四是发展高等教育的中介机构,设立社会监督的机制。政府应当积极发展中介机构,使其有能力和势力替代政府原来承担的职责。现存在的各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大学应该发挥其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评估的参与职能,构成社会对大学评估和监督机制,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教育公共事业的建设作用。
三、结语
当今大学的功能虽呈多元化趋势,但大学是特殊的文化组织,其最基本的历史使命是创新知识、探索真理。因此,大学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显得格外重要,其具体表现为:教授或教师群体应当以真理的标准为行动的指南,发挥自由探索、勇于创新、敢于批判的精神。在当今社会条件下,知识、真理具有强大的力量,社会、政府应当充分地尊重大学及其学术自身的发展规律,才能更好地把握这种力量。否则,就会事与愿违。从此层面上讲,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任务就要协调好大学、社会、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试通过大学自治、政府协调、社会参与三种路径来建设更加符合大学自身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
【参考文献】
[1]张应强,高桂娟.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文化取向[J].高等教育研究,2002,6
[2]张应强.新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艰难探索[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2,6
[3]周济.创新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在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的演讲[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9
[4]周光礼.完善中国现代大学制度[J].大学(学术版),2012,1
作者: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