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作为交易行为发生的前提条件,信息在市场经济体系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上市公司,有义务披露证券上市、发行、流通等环节的信息。我国的证券市场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信息披露取得了较大成果,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在给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造成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1]。
在资本市场仍然处在初级阶段的中国,会计信息失真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普遍现象。这不仅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国家经济秩序。主要的危害有:政府宏观调控效力减弱、市场资源配置失衡、误导投资决策、损害国家利益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与治理研究也显得刻不容缓。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一)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与过程分析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可影响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会计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在于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时以及披露的对象之间是否公平。
随着证券市场的法制与诚信建设不断完善,我国已经形成了以《证券法》为主体,相关规范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展开来说,《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等构成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规范化要求的完整体系。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一般而言,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分为以下三步:
(1)由会计主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严格的会计核算程序编制出会计报表;
(2)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表的审计;
(3)通过审计的会计报表经过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后公开发布。
从这整个过程来看,相关的法规制度是基础,上市公司也有保证其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责任,而会计师事务所也要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研究
1、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作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重要原则,会计信息充分披露原则要求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对不得忽略或隐瞒任何重要的财务信息。但目前很多上市公司仍然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情况。
(1)企业偿债能力的揭示不充分
企业偿债能力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指标,是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是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不能充分揭示企业偿债能力,无法作为投资风险评估的依据。
(2)获利能力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近年来很多上市公司将资金投入到高风险业务中(如房地产、股票等),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企业把这部分收益模糊地统称为对外投资收益。这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使得投资者不能充分得到企业获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无法及时地对投资风险作出反应。
(3)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不公开会计信息
市场经济在要求披露财务信息的同时又为商业机密提供保护,某些上市公司正是利用这一点,达到蓄意隐瞒信息的目的。
2、会计信息真实性较低
一直以来,会计信息披露不仅仅存在不完善的现象,更有甚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以期获得更多投资。目前,提供不真实会计信息的情况主要有:
(1)招股说明书信息虚假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是企业经济实力强,效益好,并且有持续的发展潜力。《公司法》明确指出要保证连续三年处于盈利状态的企业才能上市。很多没有达到上述条件的企业,便通过财务造假来达到公司上市的目的。其中,对招股说明书进行过度包装就是一种手段。
(2)粉饰年度会计报表
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造而来的,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原来背负着庞大的社会服务体系,通过股份制改造而整体上市后,必然导致资产利润率低的现象。
其中大量的公司选择将原企业改造成母公司,并虚拟出很多新的子公司。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时候,上市公司通过各种内部交易粉饰财务表报,最后仅公布合并的会计报表。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琼民源、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一系列事件都是其中的代表。
(3)股东占用资金揭示不明
历史遗留以及现实的很多问题等造成了公司改制的诸多不合理现象,加之股权结构不合理及监管机制不完善等多重因素,很多公司都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现象。通常会计信息披露没有充分反映这一情况。这也是信息披露不真实的一种表现。
3、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通常投资者没有参与到企业的运作,无法及时了解企业最新的经营信息。这就需要企业自觉及时地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但是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没有做到这一点。甚至有的上市公司采取一种消极的、拖延的态度来对待信息披露,而明显不符合《证券法》的要求的。这种公开不顾投资者权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披露制度不健全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种能够提供信息、传递信息并且保证信息质量的制度。从广义上讲,包括一系列法律规范、会计规范,是一种对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确认机制,其完善程度与会计信息质量的优劣息息相关[2]。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存在无法科学规范会计行为、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例如:在对每一项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时都要经过确认、计量、报告等特定步骤,会计法规对这些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但同时也提供了不同的会计方法供企业选择,这就导致了不同会计结果的产生。而会计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也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所以法规的制定不但要有原则性的要求,而且要对具体行为手段做出明确要求。
(二)内部治理结构和控制缺陷
1、内部治理结构因素
治理结构是对公司除人力资本以外,其它资本剩余控制权的分配。在我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暴露出来的缺陷如下:
(1)股权结构不合理
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竞争的市场实施的间接控制,称为外部治理结构;二是为实行事前监督而设计的直接控制,称为内部治理结构[3]。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持股比例严重不协调,导致大股东利用此条件通过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会就变成大股东说了算,那么粉饰经营业绩便可以由他们任意为之。这样就造成会计信息的披露透明度低下。[4]
(2)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会计规则能否产生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取决于会计规则与会计领域秩序的一致性以及会计规则执行人对会计规则执行的主观动机,而且还取决于会计规则执行人的具体执行行为[5]。
目前我国很多上市的国有企业都处于一股独大的情况。大股东代表绝大多数都来自于董事会,他们无须担心自己的位置会受到经营代理权的转移和恶意收购的影响,故而变得越来越任意妄为。粉饰会计报表,制造虚假信息,借由关联方交易和资产重组达到资产的转移,这些股东代表的行为已经对国家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在担任董事长的同时兼任总经理,这意味着董事会对其自身控制的经理层进行监督,这种自己监督自己的形式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在会计信息披露活动中,上市公司为融资或再融资等,必须对其一些不理想的会计信息进行修饰,让投资者看好公司,从而顺利融资或再融资等。
2、内控制度因素
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是公司为了保障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等而建立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措施、方法和手段的总称。企业要保障会计系统合理高效运行就必须通过一系列分工及控制程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而形成人员、部门及各项经济业务之间的相互制约、监督关系。
这就要求我们会计从业人员也就是制度规范的执行者要根据政策法规,根据现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的基础上,选择会计政策和方法,作出会计估计。目前来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还存在欠缺,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着严重的影响。
3、内在利益驱动
前面综合概括的一系列上市公司披露失真会计信息的原因都是制度的不完善引发的。而究其根源,则是内在利益的驱动。上市公司在完成IPO,取得资金以后,这些资金就完全由其自行支配,并且不用偿还资金也不用将股利支付给股东。在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通过粉饰会计报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来达到成功上市的目的就成了很多企业的选择。
四、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建议
(一)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完善当前的激励机制
只有存在利益上的相关性,人们才会关心了解和分析企业的会计信息。目前,我国推行的激励机制都容易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而国外就有很多值得借鉴的方法。
在美国,它使用股票升值权、限制股票、延期股票发行、员工持股计划等来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用远期的经济利益提高激励机制的效果。在日本则更偏重于让经营者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比如提高其社会地位以及职业声誉等。
2、充分发挥约束机制的作用
约束机制可以分为内、外部约束。内部约束是来自董事会的约束,外部则是指法律与市场竞争。当激励机制的效用不明显时,约束机制在激励机制效用不明显时就需要配合使用。
我国的现实是,外部约束发挥了不错的作用,而内部约束的作用发挥便不太尽如人意了,究其原因,治理主体缺位是根本。改变这一现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构建完善的职业经理人才市场是,综合考量职业经理人的素质。第二,加强立法,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强制性约束企业行为。
3、优化内部控制制度
有效的内部监控能够实时地管制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并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进而提供良好的财务报告,以规范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因此,合理的内部监控制度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设计合理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应注重以下几点:
(1)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内控意识,让员工有归属感,自觉以企业的利益为奋斗目标;
(2)明确职责。规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实现相互监督;
(3)风险控制。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以及应对措施进行研究;
(4)强化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审核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
(二)严惩会计舞弊行为
当前,我国对会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使得违法成本较低,不足以震慑上市公司。即使查出了上市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该公司仍能从中获利。基于上市公司是理性的经济人假设,如果对会计信息的舞弊行为的处罚金额大于或等于上司公司因此而获得的收益,甚至是因此而损害的社会福利时,上司公司就会自觉地不再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新《会计法》就会计违法行为明确了应由单位负责人负主要责任,这将给造假的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制约。[6]鉴于会计舞弊行为巨大危害,还需在刑法、公司法、民法等相关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建立完善的法制保障体系。
(三)健全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公司法和证券法为核心的信息披露体系,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新兴的经济行为没有得到明确的规范。如对公司在收购、兼并或重组时的信息披露规范,远远不能满足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对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过于宽松,尤其是规定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可不纳入合并范围,这使得合并会计报表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和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的发生额披露缺少明确要求,导致存在大股东年底临时突击还款,以减少占有资金等诸多不利于经济运行的现象。
因此,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各类会计行为,是市场监督的需要,更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五、结束语
本文在国内外有关会计信息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深入阐述了会计信息的内容、内涵、特征和作用,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的内涵和分类;在理论分析的同时,结合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从公司内部治理、外部监管等方面剖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原因,进而对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和治理进行了研究。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2、操作经济交易、会计核算失真和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是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舞弊相对集中的三个领域。因此,上市公司应重点加强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管理,杜绝虚假的经济业务;
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科学、内部监控制度不健全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性根源,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会计相关法规、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和社会诚心管理是治理会计信息舞弊的主要措施,但由于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复杂,且由来已久,要彻底治理舞弊依然行为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