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乡镇政府部门而言,是基层的管理部门在整个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相应的债务现象,这种现状的出现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全面性发展。其中暂付款是会计预算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制度形式。暂付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果基本制度内容想到进行全面发展,内容的设定应该规范,而且,不能将正常的资金形式用做在暂付款的项目之中。如果在会计预算的过程中出现暂付款的现象就会造成自己长期挂账,使相关的付款科目成了隐瞒性的收支情况。长期发展下去会使政府的资金出现财政的风险。因此,在现阶段各级政府部门的制度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暂付款项目的清理,优化日常的工作管理,从而在根本意义上确保政府中的财政资金可以安全有效的运行,为地方经济的综合性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
一、乡镇预算会计中的暂付款的主要表现
(一)长期挂账不收回
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长期的借款项目,其中最为普遍的期限就是两到三年,而且,在一些账目中也存在着账目不清楚的现象,一些原始的单据凭证出现丢失的现象,而且,预算会计部门经常会出现人员的变动,从而导致很多项目无法得到澄清。因此,为整个财务的关联性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性。与此同时,一些乡镇政府在预算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平衡年度预算,将已经拨付使用的预算支出转成挂列暂付款账户,从而造成了财政项目反映不实的现象。在预算会计工作的过程中,为了解决暂付款的问题会出现隐瞒收入的现象,将部分的暂付款用于请客送礼中,或是将整个款项转进收入以及支出进行挂账冲销,从而出现收支反应不实的现象。
(二)存在弄虚作假账目不实的现象
在乡镇政府的财务检查过程中会发现,个别项目中存在着以现金形式进行偿还的项目,没有减少暂付款账务的处理形式,而是仍然保留着暂付款的基本项目;而且,在整个财务核对的过程中还发现仍然存在着暂付款账户任意调配的现象,将基本的款项转到账外,从而出现了弄虚作假的账目处理形式。一些乡镇政府中的会计手续不完善,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从而出现一些项目没有经过核实就进行外借的情况,从而为整个资金的核算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实行乡镇暂付款的原因及影响
(一)实行乡镇暂付款的主要原因
在现阶段乡镇政府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基本的财力没有得到明确性的核算,乡镇中的基本财力不能与经济的增长呈现出同等幅度的增长,而随着乡镇的城市化建设,在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等项目的款项支出过程中,由于款项巨大,政府会出现拆借资金的现象,从而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失去了资金使用的主动权。而且,在新型社区的建设过程中,老城的改造以及新区的改造在前期建设的过程中就需要资金的投入,而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付清相关项目的资金,也就出现了暂付款的挂账形式。与此同时,在土地转让金先期支付的过程中,也会出现暂付款的现象,主要是由于在相关实现的建立过程中,手续内容相对较为烦琐、程序较长,企业在缴纳土地价款之后,资金的返还会出现不到位的现象,但是,为了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就出现了暂付款的现象。
(二)暂付款对乡镇财政工作的影响
对于乡镇会计预算的暂付款现象而言,主要是从最初的小额到后来的基础设施的建筑,导致各种工程建设中暂付款的项目逐渐增多,而在暂付款项目出现的过程中会为整个地区的经济化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首先,对于乡镇而言,由于乡镇作为一级的财政处理单位,如果失去的预算的功能,就成了资金的使用单位,对于资金能争取就争取,只要有钱就可以,对于暂付款的概念并没有充分性的理解,而且,在乡镇政府暂付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明细化的项目相对较多,对于很多市级下达的暂付款资金,不能做到明细化的项目设计,从而使资金的使用很难充分的得到准确性的把握。其次,对于市级财政部门而言,在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时,在市级财政实行乡财市管以来,资金的使用出现了一定的难度,对于上级要求的项目不得不完成,使市级财政的负担逐渐增加,也就不得不压缩到乡镇的支出预算。
三、乡镇预算会计中的暂付款的管理措施
(一)强化对暂付款概念的认知
在现阶段乡镇政府的建立及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逐渐强化对暂付款项目的认识,对暂付款出现的原因、现状进行科学性的分析,理性其基本的含义,并在制度优化的过程中及时找到解决的措施,从而妥善地处理好财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暂付款现象。与此同时,对于不同的项目要进行区别化的处理,在账目处理不当的情况之下,应该对基本的规定进行调整,通过财政的预算给予正确性的安排,从而使暂付款的现象逐渐消化,对于长期挂账而且没有明确债务的债务人而言,应该由相关的部门进行追查补证,明确打击弄虚作假以及违法违规的处理现象;而对于债权中坏账应该上报到各级政府,并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程序的销毁,从而在根本意义上保证基本的财产不会出现流失的现象,为乡镇政府的经济化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
(二)优化暂付款制度的建立
在现阶段乡政府部门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暂付款问题的处理而言,应该严格地按照《预算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制度内容的建立,要严格地进行暂付款规模的控制,在原则上不应该对非预算单位或是没有纳入年度预算的建设项目进行款项的垫付,对于必须进行垫付的项目而言,应该保证项目的款项可以在还款日期进行还款,如果出现拖延不还的现象就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对于擅自出借国家资金而造成资金及账目的损坏的人员,就应该依法给予相关的行政及刑事处罚,从而在根本意义上保证我国经济的全面性发展。与此同时,对于地方性的乡镇政府而言,也应该定期地对相关的款项进行核查,从而在根本意义上防止出现前清后乱的现象,对于离职的人员而言,应该处理化基本的暂付款项,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三)优化会计预算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暂付款项目的处理过程中,应该严格地按照本年度的财力状况进行相关制度的合理化安排,对于临时性的项目工程建设应该要纳入到年度的资金预算过程中,从而在根本上减少暂付款现象的出现,而在土地出让金等资金的支出而言,应该在手续操作的过程中减少手续的流程,优化基本的预算工作。
四、结束语
在现阶段乡镇预算会计中的暂付款问题处理的过程中,应该逐渐优化基本的制度管理模式。优化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对于乡镇政府而言,在以后的预算会计工作过程中,应该强化暂付款项目的处理形式,通过信息的交流以及监督制度的建立,对于犯规的现象进行严格化的处理。对于违反暂付款制度规定的人员或单位而言,应该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严格化的处理,从而为地方性的经济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