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审计署2013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地方政府背负的债务已达17.89万亿元,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为全面加强地方债管理,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下文简称地方债)风险隐患,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发布,部署各地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地方债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配套办法,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债实行限额管理,建立地方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学术界也提出了一些缓解地方债风险的建议。然而,地方债的增速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据新华社2015年8月29日报道,截至2014年底,地方债总规模为24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5.4万亿元,相比2013年6月末的累计债务规模增长了41.3%。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学者尝试从审计角度就如何提高地方债管理水平进行研究,这些研究大多是从事后审计的角度探讨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由于事后审计往往存在即使发现问题,但已木已成舟的问题,难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而在实践中日益受到重视的跟踪审计,通过事中与事后的有机结合,能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审计效果显著。那么,跟踪审计能否参与地方债管理?
基于此,我们尝试将跟踪审计引入到地方债管理工作中,深入研究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问题。将地方债管理与跟踪审计相结合进行探讨,不仅丰富了地方债管理和跟踪审计两方面的学术文献,而且有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模式和风险评价体系,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和监管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思路和方法,进而有利于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国家审计是治理地方政府债务的一个重要手段,本文的研究既拓展了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理论研究,又为国家审计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审计监督和治理提供了借鉴,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利于促进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作用的发挥。
二、跟踪审计的含义、特点、作用及实践探索
(一)跟踪审计的含义及特点
跟踪审计通常是指审计事项发生后,审计机关依法对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的全过程、分阶段、有重点的持续性审计,其对象是政府投资资金使用者从事的经济活动。跟踪审计是跟随被审计事项的发展过程持续进行的一种审计方式,具有过程性突出、时效性强、效益性明显等特点。白日玲(2009)根据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点,将跟踪审计分为全程介入式、适时介入式和重点介入式等三种模式。谭劲松等(2013)在分析跟踪审计含义的基础上,借鉴人体免疫系统的思想,提出跟踪审计具有三道免疫防线特征。
(二)跟踪审计的作用及适用范围
跟踪审计能及时发现、反馈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是一种动态监督活动。跟踪审计是跟随被审计事项同步进行的一种审计方式,其优势主要表现为及时发现问题、揭示风险,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审计机关能利用自身专业技术,对被审计单位管理上可能存在的漏洞早发现、早预防,从根本上解决过去事后监督时滞性问题。这不仅有利于全面促进和提高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或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跟踪审计的作用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是跟踪审计的又一实践创新。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全国审计机关自2014年8月起,持续开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总之,跟踪审计在及时发现与披露问题、揭示风险、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宋常(2011)认为,跟踪审计的成本通常会高于传统的事后审计,成本的提高往往会抵消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那些金额高、性质特殊的项目才适合采用跟踪审计。审计署在《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曾提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已经实施并完成了汶川灾后重建、玉树和舟曲灾后重建、京沪高速铁路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跟踪审计项目。学者们也对跟踪审计实践进行了归纳总结,王中信(2009)以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款物全过程跟踪审计为例,对如何开展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跟踪审计进行了探讨。自2009年起,美国审计署对一系列重振制造业政策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布审计报告12篇。美国审计署还针对页岩油气开发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政策落实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先后出具了89篇报告。
(三)跟踪审计用于地方债管理的创新
审计署《关于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地方债管理的目标是控制规模与防范风险,跟踪审计的目的是将监督关口前移以提高监督效果,两者的着力点或关注的对象实质上都是财政资金或财政性资源。在实践中,财政资金或财政性资源已经将地方债与跟踪审计连结起来,比如有关地方债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实质上就是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体现。然而,现有的理论研究并未能较好地将跟踪审计与地方债管理结合起来,对地方政府债务如何进行__跟踪审计,学术界并未提供较好的答案。
尽管对如何加强地方债管理已有了一些探讨,但从审计视角的研究较少。王世成和李袁婕(2013)认为应制定《地方政府债务法》,在法律层面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实现依法治债,从而使地方政府举债能够有法可依,有序运行。李燕和同生辉(2014)则提出只有事前控制和执行控制相结合、主动管理和风险监控相结合,才能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落到实处。Liu(2014)认为,导致中国地方债现状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软约束和非市场化的要素分配,而缓解地方债风险的措施则包括强化预算约束和改革地方政府的投融资体制。Brthaler等(2015)发现,对市政债券进行限额管理能有效降低地方债规模及波动性。马轶群(2015)通过模型推理发现,国家审计的揭示、抵御和预防功能可以对地方政府债务租值耗散进行治理,提高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是目前治理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手段。从上述文献可知,学者们普遍认可对地方债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型的管理方式。我们认为跟踪审计体现的监督关口前移、时效性强、全程监督等特点,正好契合了这些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债务跟踪审计既是地方债管理方式的创新,又是跟踪审计范围的拓展。
三、实施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
跟踪审计从地方债资金举借环节就参与到地方债资金使用的监督之中,一方面能及时发现地方债资金举借、配置、使用、偿还等环节中的舞弊、违规、违纪行为,另一方面能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各方揭示,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地方债管理工作,及时堵塞内部控制和管理过程中的漏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相关违法违规,从而进一步完善地方债资金监督管理体制。而原有的事后审计只是事后反馈存在的问题,发挥的监督作用相对有限。
(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管理水平的提升
从审计署2013年审计结果看,近87%的地方债资金投向了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工程,并且这些工程一般周期长、业务复杂。对地方债资金运行过程中的浪费现象,事后审计只能是批评与处罚。跟踪审计由于能更早地发现、反馈地方债资金运行中的浪费现象,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后续资金的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项目后续过程中资金运行低效或无效行为,有利于节约地方债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如前所述,地方债资金主要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大多属于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资金来源。执行地方债跟踪审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总结和反映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及不断完善。通过开展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可以连续监控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实施过程,并如实反映与客观评价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推动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审计的效率和效果的提高
跟踪审计的优势之一是提高了审计信息的及时性。跟踪审计将监督关口前移,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而且通过信息的及时反馈,有效地降低地方政府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抑制或降低道德风险进而提高地方债资金的使用效果。它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从而缓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抵触情绪,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另外,地方债资金从举借、配置、使用到最终偿还需要在很多部门之间流转,如果每一个环节都各自开展审计工作,必然造成衔接困难、重复劳动、效率低下。而跟踪审计则能自始至终围绕地方债的某一笔资金,有效减少流程中的重复环节,优化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总之,传统的地方债审计主要审计地方债的规模、结构及期限,很少涉及资金举借、配置、使用及偿还等方面的内容。如果采用地方债跟踪审计,则可以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对地方债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与反馈,促进纠正,进而起到亡羊补牢甚或未雨绸缪的作用。因此,在地方债资金管理中实施跟踪审计,对促进地方债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地方债管理水平的提升、地方债政策措施的落实及地方债审计效率和效果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实施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有利条件
(一)已有的跟踪审计实践经验可资借鉴
19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出各级审计部门应对国家拨款的基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2001年8月,《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提出,对关系国计民生或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的国家建设项目,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署2008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强调,对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审计机关持续开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执行政策落实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2014年11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要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财政、金融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等情况,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在2014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审计署会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
在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和基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的客观需要,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监督手段。在实践中,国家审计机关已经成功实施了汶川大地震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项目、玉树地震救灾物资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西气东输工程、京沪高速铁路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积累了较丰富的跟踪审计实践经验,为开展地方债跟踪审计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相关思路与经验。
(二)国家审计的相关理论予以指导
国家审计最基本的职能是经济监督,其初始目标是检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评价政府部门利用公共资源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制度环境的变迁,国家审计的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刘家义审计长(2012)提出,国家审计的实质是国家依法使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本质是国家治理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再局限于对经济行为的监督和经济后果的评价,而应更加强调事中控制和积极预防,进一步发挥预防、揭示、修补功能,即预防潜在威胁、及早发出预警信息,揭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修补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真正担当起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角色。
与事后审计方式相比,跟踪审计突出过程监督,有效克服了事后审计即使发现问题,但纠偏成本很高或木已成舟而于事无补的局限,具有时效性较强、过程性突出、预防性明显、效益性显著等特点,充分体现了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本质(宋常等,2014)。其实,加大审计参与地方债资金管理力度的呼声一直不断。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曾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李克强总理指出:审计是我们国家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利益的捍卫者、政策落实的督查员和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因此,有必要扩大审计对地方债资金的监督范围,将地方债资金的举借、配置、使用及偿还等环节纳入其中,即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跟踪审计对象与地方债资金投向的交叉融合
目前,地方债资金的投向与审计署实施的跟踪审计项目已有部分交集。财政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安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据审计署2013年12月30日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30日,大部分省市的地方债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主要投向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和教科文卫及保障性住房。
强化审计监督要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可以说,无论是对重大项目还是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其根本落脚点还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效率与效果)。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监督是跟踪审计的应有之义。因此,财政资金是连接地方债与跟踪审计的纽带。地方债资金投入的项目大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其资金使用效果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对这些项目加强跟踪审计十分必要。其实,国家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查核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而且是为了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改善经营管理,堵塞各种漏洞,进而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应该体现为审计发现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导向制度上的缺陷及其改进,减少屡审屡犯和屡犯屡审的现象。目前的地方债事后审计模式显然达不到这样的预期目标。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4年)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署关于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据此,更多的地方债资金项目将纳入审计全覆盖的范围,与跟踪审计的交集也会越来越多。由此可见,对地方债资金实施跟踪审计是可行的,既有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践经验可资借鉴,又有国家审计的相关理论予以指导,更重要的是审计机关当前正在实施的部分跟踪审计项目所关注的对象就是地方债资金。因此,无论是从提高地方债资金使用效益,还是从控制地方债风险来看,地方债管理工作都需要跟踪审计的积极参与。
五、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目标与重点
地方债资金运行涉及举借、配置、使用、偿还等多个环节。针对我国地方债资金运行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明确各个环节跟踪审计的目标与内容,并确定相应的审计重点。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流程、目标及指标体系。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流程设计应按照风险导向和成本效益原则,将跟踪审计的重点放在能有效降低地方债风险的关键环节,促进地方政府将有限的地方债资金投入到可以产生更多经济及社会效益的活动中去,以提高地方债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一)地方债资金举借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依法适度
地方债举借环节是地方债资金运行的起点。新《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债全部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__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然而,地方政府举债的规模、期限、利率等信息并未完全公开。针对举债环节的审计应重点关注地方债举债主体、举债方式、举债规模、举债程序等内容。该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地方政府未遵循新《预算法》的规定,委托非政府机构代为举债,比如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地方政府仍存在债券以外的融资方式、举借规模超出预算规模、举债不按规定程序等。
针对当前地方债举借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依法适度是该环节审计的目标与重点。第一,明确举债主体,即地方债的举债主体是否符合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是否仍然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这类举债主体举债;第二,规范举债方式,即除发行债券外,融资方式是否有其他形式;第三,控制举债规模,即核算地方债规模是否超出了地方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偿债峰值是否超过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第四,严格举债程序,即核查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根据地方债举借环节的审计重点,在进行审计评价时,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举债主体合法性、举债方式市场化、举借规模合理化以及举债流程规范化;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债务率(债务余额/政府可支配财力)、新增债务率(新增债务/债务余额)、债务负担率(债务余额/GDP)、利息负担率(当年债务利息/政府可支配财力)和财政收入增长率等。
(二)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有理有据
地方债资金的配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分配地方债资金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财政资金要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市、县、乡(镇)进行层层拨付,导致地方债资金的分配环节过多、时间过长等问题突出,甚至有些资金始终没有拨付。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李克强总理2015年先后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省、市、县之间的资金配置缺乏分配依据,比如未考虑各级政府的财力及偿债能力而进行几乎平均的分配;未遵循项目确定、预算安排、人大审批等程序;分配不及时,存在资金滞留、挤占或挪用等现象。
鉴于此,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省、市、县之间如何合理分配地方债资金,是否充分考虑各级政府的财力及偿债能力,是否及时分配、及时拨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挤占或挪用等现象,决策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在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也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地方债资金配置是否存在分配标准,是否真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资金分配是否进行了公示;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资金分配到位时间和资金及时到位率(及时拨付金额/应拨付金额)等。
(三)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效益导向
地方债资金不仅仅是其规模问题,更重要的在于其使用效率与效果问题。地方债资金的使用既涉及风险水平,又涉及社会效益,是地方债管理的关键环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规定,地方债资金只能用于中央投资配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然而,地方政府如果将地方债资金完全投向公益事业,其社会效益明显而经济效益不足,从而导致地方政府的动力不足。
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资金使用部门改变地方债资金既定用途和范围,将地方债资金投向非公益性项目,甚至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浪费等现象;地方债资金使用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资金的投向,比如地方债投资项目名称、项目工期、项目负责人等信息是否进行了公示,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申报时的用途合法合规使用资金;还应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预期效果,如是否存在资金沉淀现象、已使用资金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吻合等。在地方债资金的使用环节,可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资金使用的目标性(如是否专款专用)和项目目标的可行性(如有无可行性报告);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资金到位率、施工进度完成率、项目净现值以及项目回收期等。
(四)地方债偿还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足额及时
偿还环节是地方债资金运行的终点。在此环节,落实还款来源、优化还款方式是关键。该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偿债责任不清、偿债意识不强、偿债机制不健全,以及偿债计划缺失,地方政府无相对固定的偿债资金来源,还款资金来源渠道少。
地方债偿还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偿债资金的及时到位及规模,即偿债资金到位的及时性及稳定性,偿债资金是否有预算安排;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债务监控体系,是否有系统的偿债约束机制,是否实行了债务报告制度,债务相关信息是否透明。
地方债偿还环节的审计评价,也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包括是否设立了偿债制度、是否有完整的偿债计划、财政金融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定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当年可支配财力、偿债资金规模等。
六、改进和加强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加强地方债跟踪审计理论研究
加强地方债跟踪审计理论研究,有利于审计人员把握其发展规律,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然而,我国目前的跟踪审计实践还处在起步阶段,跟踪审计理论也比较薄弱。有关地方债跟踪审计的含义特点、功能作用、内容目标、方式机制以及技术运用等问题亟需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以便指导和促进地方债跟踪审计的实践。现阶段可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紧密结合已有跟踪审计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了解跟踪审计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借鉴其他项目跟踪审计有益做法,不断总结地方债跟踪审计实践经验,探索其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理论成果。第二,充分借鉴已有审计理论成果,拓展跟踪审计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第三,继续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审计机关立足审计实践,是审计理论的实践者和应用者,掌握着大量的一手资料和实践经验,但在审计实践经验的凝集和升华上可以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理论研究。
(二)进一步充实地方债跟踪审计人员队伍
审计人员是提升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法律、会计、财务、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深刻理解地方债资金投放与使用的制度背景及政策意图,并作出科学、合理的职业判断和专业评价。因此,需要对现有的审计人员加强培训,增强其跟踪审计业务的能力,打造一支能有效开展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工作的人才队伍。在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的同时,还应该拓宽思路寻求外部力量的支持。随着跟踪审计范围的逐渐扩大,在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领域,可以在《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允许的范围内,引进或聘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这既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也有利于增强审计结果的权威性及在社会公众中的认可度。
(三)尽快制定地方债跟踪审计相关规制
完善的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规制,是依法开展地方债审计工作的依据。我国跟踪审计实践的时间较短,积累的经验不是很多,目前还缺乏用来规范跟踪审计的有关规制。因此,需要在不断实践并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与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有关的具体规制、指导性意见或业务指南,使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上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目前,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明确地方债跟踪审计范围,跟踪审计不是大包大揽,不能越位参与地方债资金项目的管理;第二,要考虑审计风险,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介入深度和关键控制点;第三,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地方债跟踪审计的质量;第四,要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四)进一步创新地方债跟踪审计方式方法
随着经济社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努力挖掘大数据的价值以期望其在本行业带来巨大变革,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审计将在信息获取渠道、抽样方法、审计范围、审计模式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在思维及理念上,应借助互联网+,尽快创新审计技术及方式方法,以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一方面,在审计技术方法上,地方债跟踪审计应致力于审计信息化建设,尽快适应科技创新和外部环境的深刻变革,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进行在线审计,加快构建地方债跟踪审计应用系统,实施信息化审计;另一方面,在审计方式上,伴随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高度融合,各类型审计常常相互重合和支撑,财政资金流转于企业、税务、金融等领域,涵盖多方面、多方式、多专业的综合审计将逐步成为一种主要的审计方式。因此,应尝试将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财政资金审计项目结合,以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七、结语
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审计方式,具有关口前移、时效性强等优点,近年来得到了审计机关的大力推广,已彰显出其优越性及广阔的应用前景。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不仅有利于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动态监督和有效管理,而且有利于国家审计发挥其参与国家治理的作用。然而,现有的研究并未能较好地将跟踪审计与地方债管理结合起来,相关可用的理论成果尚付阙如。本文基于地方债管理和跟踪审计的现有文献及地方债管理和跟踪审计的对象都是财政资金的客观事实,探讨了地方债资金的跟踪审计问题,分析了实施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有利条件,初步探讨了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目标与重点(含实践路径),并对改进和加强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这将有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模式和风险评价体系,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提供可借鉴性的路径,进而达到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