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期股权投资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并且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保证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确认及核算具有规范性,会计应用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长期股权投资的顺利实施。因此,本文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相关问题进行简要的阐述,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应判断权益性投资适用的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权益性投资适用性主要分散在相关准则中,所以,首先应该对权益性投资所适应的会计准则进行全面的判断。总之,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是部分公司权益性投资适用范围的主要体现。现阶段,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对以下几类权益性投资进行分析,即对合营企业、子公司等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企业不具备重大影响、控制及统一控制,并且在市场发展中具有公允价值不可靠、没有报价的权益性投资。此外,其他投资主要有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投资、交易性投资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相关准则都比较适用。如果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合并形成的方式,非同一控制或者同一控制都需要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的相关规定结合,除此之外,股权投资与母子公司具有一定的关系,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会计报表》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以,公司在进行权益性投资之前,应该按照市场环境、取得方式、交易成果及投资目的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会计准则,以此做好信息披露及会计处理等工作。
(二)需判断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权益性投资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若确定权益性投资使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该按照该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做好会计处理工作。现阶段,由于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在同一控制下形成,并且采用合并方式保证计量方法设置特殊的规定,所以,通常情况下,以公允价值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方法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同一控制下,公司使用合并的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是体现该特殊规定的关键,会计处理也是按照这一思路进行。所以,在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应该使用计量及初始确认等方式确保投资双方是否在同一控制下形成,并且通过该方式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后能够形成合并。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过程中,应该确定权益性投资所使用的准则。
二、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的会计处理
目前,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理过程中,应该对相应结转及所售股权的实际价值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实际价值与所售款之间存在的差异在处理过程中应用结转到当期损益中如果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所售的金额如果超过其实际价值,应该将其计入投资收益中,并且结转至当期损益。本文结合案例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
甲公司分别拥有乙公司及丙公司股权60%、80%。假设在2009年年初,甲公司对乙公司及丙公司具有控制权,其中,乙公司及丙公司分别获得的利益为5000万元、2500万元,由于甲公司长期进行股权投资,其成本与乙公司及丙公司所获得的利益相等。在2009年中,甲、乙及丙三者之间没有进行交易,并且乙公司在2009年获得利益为800万元,丙公司在2009年获得利益为500万元。在2010年,乙公司使用2000万元购买了丙公司在甲公司手中股权的60%,其中,对所得税问题不予考虑。在该案例中,如果按照新会计准则中,同一控制下长期及合并股权投资处理规定,甲公司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确认投资收益为500万元,而乙公司冲减的资本公积为200万元。就整个企业发展而言,采用内部股权转让的方式,确保投资收益为500万元,考虑到甲公司持有丙公司股权,并且按照权益法将其调整为300万元,其投资收益也有200万元。然而,就整个企业来讲,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也是调整内部股权结构的一种方式,整个公司结构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如果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处理,至少会有增多200万元的利益,如果对所得税进行考虑,即使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后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
在同一控制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应该是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因此,会计在处理过程中,应该对关联方之间的处置原则进行充分的分析。现阶段,在新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内部转让股权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并没有任何规定。但是,在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如果存在交易,并且没有相关信息与资料显示交易价格的公平,若超出实际价值,不能将其结转为当期损益。应该将其当做资本公积进行处理。在现行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只设置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两个账户。因此,在2001年根据财政部门的相关意见,根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转让金额如果超过了实际价值,可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此情况下,可以充分的体现同一控制下长期股份投资处置原则的价值,即,在统计控制下,在股份转让的过程中,应该以股权所有者的实际价值为基础,如果超过账面价值应该计入投资收益中,如果超过公允价值,应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样的处理方式,具有更加清晰的逻辑性。在上述案例中,甲公司的处理原则为:借: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贷:15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00万元的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万元,这样的处理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中相关问题的出现。
三、同一控制下非控制性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根据现阶段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转让形式不在合并范围内,应该按照非合并方式进行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相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使用非合并方式,除过不具备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长期股权的投资,其余支付方式的基础就是对价的公允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成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如上所述,假设乙公司以贷款的形式从甲公司手中购买丙公司股权的10%,则会计的相关处理应该为: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按照上述处理方式,按照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原则,甲公司的处理为:借:银行存款为500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为250万元,投资收益为50万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200万元。显然,在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非控制股权转让还是控制性股权转让,对于企业的发展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只是对企业内部进行调整。在同一控制下通过两种形式实行转让内部股份过程中,会计处理措施应该充分的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并且与其保持统一性。但是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不能完全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应该对同一控制形式下企业内部股权转让进行统一,使用合并的方式处理企业内部非控制股权转让,则上述乙公司的处理原因为:借:长期股权投资为3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万元;贷:银行存款500万元。通过该种处理措施,可以保证逻辑性更加清晰,充分的实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在处理过程中可以与企业的发展保持一致。
四、结束语
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期股权投资现象不断的增多,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其长期发展,因此,在同一控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长期股权投资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作者单位:吉林长白山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