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类款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同其他单位以及个人之间开展的一切需要临时性结算的经济业务款项,如暂收款、暂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的管理对整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必须要予以重视和加强。现本文就行政事业单位在往来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简单分析,并探讨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便更好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管理工作水平和效果,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稳步、良性开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监督。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往来款管理时,缺乏与之配套的、完善的往来款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第四款明确: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第三十条规定: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得长期挂账。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使得财务人员在进行往来款入账管理时,工作流程不明确、随意性大,工作效率低下。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缺少外部监督机制,财务系统的内部管理存在脱节问题,这就打破了财务会计制度与往来款管理工作之间的相互制约、制衡关系,从而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管理工作开展不顺利。
(2)死账、呆账现象严重。我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37条明确: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是长时间的只挂不结状态,特别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因职能调整,机构重新整合,原有单位往来款项没及时清理又带入合并新设的单位中,财务人员处理方法大多是简单地继续挂账。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对往来款的清理不及时、不彻底,遇到经办人出现调岗或退休等情况后,新任会计人员不了解往来款的形成原因,无法对这些往来款进行催收,甚至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而不作为,导致往来款一直拖欠,直至有些往来款项的债务单位已经倒闭,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形成呆死坏账,进而造成单位的收入严重流失。
(3)利用往来款隐瞒收支。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专项工作,经常会取得一些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活动所需支出,为规避收支监管,往往会出现专项经费不做收入,直接挂入往来款,该下拨的不下拨,或者将发生专项工作各项支出,包括不宜在支出账面中直接反映的超额招待费、不规范的劳务费等支出,直接冲减往来款。有些单位年末为防止预算资金有结余,避免被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将预算资金突击转入一些业务往来单位,转移预算资金造成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完毕的假象,以达到调节收支结余等目的。还有一些单位将应作收入处理的一些房租款、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不作当期收益核算,而是列入往来科目。以上这些现象造成单位会计信息不真实,隐瞒了单位的收支,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年度的收支情况,不仅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而且置收入支出于财政监管之外。
(4)缺乏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大多年龄偏大,他们虽然工作经验丰富,但对现代会计理论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不足,对一些新的会计法规、核算方法、管理模式等的熟悉和运用不足,且财务管理意识相对落后,往来核算科目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有时按业务单位计入往来账,有时按经济项目计入往来账,还有按经办人计入往来账等,甚至出现往来账主体单位多个账户情况。由于一贯地忽视对往来款的跟踪管理,从而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管理混乱,更缺乏全面、到位的监督管理,致使往来款管理滞后于财务管理工作。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监督体系。国家应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各地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也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健全对往来款的管理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往来款项的形成、催收、清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各岗位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从而有效保障往来款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合理性。二是各地财政部门可以通过部门决算报表对单位反映的往来款项控制情况增加监管力度。也可以把往来款项清理情况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作为重点审计项目之一。对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截留收入,偷逃税金,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更好地确保往来款管理工作的有效提高。
(2)加强对往来款的及时清理。行政事业单位要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设立专门的清理小组,定期通过信函、电话、邮件以及面谈等方式,对一段时间内的往来款进行催收,了解所涉及经济业务的时间、事由、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等,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清理。同时,还要加强对往来款的分类处理,根据会计科目对同一主体的往来款进行金额合并,对对应科目的往来款进行等额抵消或差额抵消,从而更好地方便会计核算和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可以将往来款项清理结果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增强工作责任意识以及还款意识,促使财务人员及经办人等重视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
(3)规范设置核算往来款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往来款的会计科目,严禁在往来款科目中列收列支,提高会计科目以及账套的科学性、灵活性和合理性,以现行会计科目为基础,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特殊业务事项尽可能地纳入到正规会计科目中来,并增设相应的辅助账目以及明细账等,加强对账套的定期核对审查,以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以及账账相符。
(4)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培训。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在职会计人员的再教育培训,更新他们的思想认识,帮助他们树立现代化的会计思维意识和观念,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暂付暂存款在清收清理时间以及余款规模上进行严格的把关和控制,避免出现长期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同时,还要不断丰富会计人员对目前财会行业中新制度、新模式、新方法等的了解和掌握,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以及专业素养,不断增强他们在工作中的责任意识,使会计人员能够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提高往来款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更好地完成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的管理控制工作。
三、结语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会随着国家经济以及社会的不断发展而愈加的复杂多样,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要予以往来款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强监督控制,有效解决和减少往来款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缺陷,从而更好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对往来款的管理水平和成效,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健康、良性、现代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