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的识别
财务报表舞弊是指公司或企业在财务报告的披露中故意错报或漏报对报告使用者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信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行为可分为虚增净资产和虚增利润两大类。虚增净资产主要通过虚增资产和少计负债实现,具体手段有低估坏账准备,多计存货价值,隐匿流动的负债等;虚增利润主要通过虚增收入和少计成本费用实现,具体手段有虚构交易事实,提前确认收入,不恰当借款费用核算等。在财务报表舞弊中,各种具体手段不一而足,往往难以察觉,但经分析研究,舞弊上市公司通常有以下迹象:
(一)与外部机构关系方面: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独立审计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公允性做出判断,并对财务报告所披露的其他信息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的合理性做出判断,当对相关情况不能确定和认可时,往往会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一般情况下,公司和对其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都会保持一段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而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与公司的期望不一致时,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会主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从而购买审计意见。
(二)与同行业相比:业绩异常波动
一般来说,同行业的公司在经营环境,运营风险,盈利状况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因此也具备一定的可比性,可以通过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经营状况比较来判断企业有无财务报表舞弊情况。尤其是在外部经营环境剧烈变动时或同行业企业竞争加剧从而导致行业整体处于衰退或陷入困境时,公司仍然维持稳健或较快速度增长,则很可能存在财务报表舞弊情况。同时,由于同行业经营模式类似,因此在具体财务指标如销售增长率,资产周转率上应大致相同。若公司某项指标存在异常,则存在财务舞弊风险。
(三)公司财务特征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经常变更。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在每一会计期间采用的会计政策应该保持一致,前后可比,不得随意变更。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只能在两种情况下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法律,行政法规或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二是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相关可靠的信息。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可以人为调节利润,例如可以变更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少提坏账准备从而虚增资产。因此,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频繁变更必须引起投资者高度关注。
2、关联方交易异常。关联方交易的存在给企业财务报表舞弊提供了诸多便利,因此应高度关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购销,受托经营,费用分担等关联交易,对其会计信息的公允性,经营模式的独立性等仔细甄别,尤其是对于关联方应收或应付款高居不下情况等特别关注,因为其很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存在水分,因此对于异常关联方交易应给予更多关注。
3、财务数据异常。通常情况下,在一段时期内,公司各项财务数据不会出现较大波动,因此当公司经营状况异常时应引起警惕,可能存在财务舞弊情况。我国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就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以引起投资者警惕公司财务风险,因此公司可能将报告年度利润往以后年度推移或者在报告年度把以前年度虚增利润冲掉,以避免出现连续亏损,而财务报表则会呈现巨亏微盈或巨亏巨盈,此种情况应引起投资者格外关注。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的监管及治理
(一)健全监管机制与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在制度层面,由于会计准则在具体核算方式上具有可选择性,因此给上市公司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而进行盈余操纵创造出一个空间。因此政府应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在重点问题上,制定更明确的实施细则,减少法律真空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的空间。目前,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的处罚主要停留在警告与罚款层面,部分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因此,我国应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并加大舞弊行为的刑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作用。
(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指标考核体系
目前,股权融资是我国公司筹措资金的主要形式之一。因此,为获得股权融资资格或增资扩股,很多企业不惜进行财务报表舞弊以达到融资目的。因此,应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通过完善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培育债券二级流通市场,建立资信评级体系等手段,鼓励债权融资的发展,使我国资本市场呈现股权,债券融资并重的格局。同时,在设定股权融资资格,暂停或终止上市条件时,可以以多元化指标考核体系代替单一利润指标,从而从多个维度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出全面评价,以避免上市公司为追求纸上利润铤而走险进行财务报表舞弊的情况。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以独立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因此,应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与自我监督,加强对会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确保审计公允性和独立性。在具体工作中,应加强分析性复核,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与相关趋势对比分析,发现异常波动以便找出存在风险错报领域。同时,可通过函证手续测试,实质性交易测试,对企业存货进行突击性重复盘点,对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的核实等手段,提高审计质量,压缩上市公司舞弊空间。
(四)提高投资者素质,培育机构投资者
目前,我国资本主义市场发展还不完善,很多中小投资者缺乏相关经验,过于关注短期利润,投机现象严重,缺乏对企业长期获利能力的把握。因此,现阶段,我国应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使之成为证券市场的主体。通过机构投资者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正确解读与及时反馈,提高市场的有效性,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理性投资范围。
(五)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完善内部控制
1、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内部权力分工方面,应明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使其各司其职。在具体人员分工中,应避免不相容职位人员职责与权力的交叉和重叠,通过工作轮换制,委任制以取得牵制效果。
2、建立多元化薪酬体系与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公司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应避免单一的利润指标,防止高级管理人员为片面追求经营业绩而进行财务报表舞弊的行为。同时,在具体考核指标中,可采取绝对数和相对数结合的原则,将公司经营状况和同行业其他公司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消除舞弊动机。
3、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与披露制度。由于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公司经理层与大股东控制了信息的生成和披露,而中小股东则由于股权比例小从而远离了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也难以获取企业准确详尽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司应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与披露制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情况。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对企业关联方交易或资产舞弊等方面制定更为详细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实质以及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的相关情况,减少舞弊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