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审计职业制度产生的背景
2、审计职业制度的要素
3、本文的 研究 思路和 方法
二、审计职业制度的现状
1、组织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会计 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各种 经济 活动的 法律 框架。它不仅涉及到审计中介内部治理中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在各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决定着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规范着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不同制度安排下注册会计师个人所负法律责任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历来是相关利益各方关注的交点。长期来看,每一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制度创新的背后都是相关利益各方利益斗争均衡的结果。短期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的切身利益,因此是注册会计师行为函数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变量,它会直接 影响 到注册会计师对预期收益和潜在风险的判断(陈汉文 2003.6)。
在1999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过程中,我国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套用的是《公司法》。而公司制源于两权分离,然而会计师事务所是两权高度统一,尤其是以人合为本质的。这样势必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上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完全按合伙制走,除了法规不配套外,由于转轨时期市场风险的高度不确定性,很难为注册会计师所接受;另一方面从采用公司制的现实看,又没能抓住公司治理结构的要点。要么股权过于向个人或少数集团集中,大股东一票制胜,架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甚至于侵害其他股东利益;要么股权过于分散,影响决策效率,造成不稳定因素等。即使在有限责任制下完全按《公司法》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也实质与形式不相符的。 那么大家为什么要选择有限责任的形式,而较少的选择合伙制?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注册会计师允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出资发起设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并负有有限责任的 社会 中介机构。在以有限责任方式设立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正因为在这种制度下,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十分有限,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者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审计失败的赔偿责任。其结果一是如果违规所得大于其违规成本,注册会计师就有违规的积极性,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二是注册资本越低,注册会计师出现审计失败时赔偿限度就越低,就越有可能冒险做一些有损于独立审计公信的事。
而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以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为特征的,其债务是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承担责任的最高标准。会计师事务所是以人合为本质,一方面,能使“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结合到一起;一方面,对于剩余索取权的分享能够激发注册会计师自我监督和约束的热情;另一方面,由于合伙人之间共同的连带责任,使他们利益一致,有利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质量管理。可以说,采用人合组织形式的合伙制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特点决定的,也是国际上通行做法。
合伙制无限连带责任的威慑力,使得事务所有强大的动力去讲信誉,一旦某个合伙人有不讲信誉的行为,都可能对其他合伙人造成威胁,因此会首先在事务所内部遭到强烈的排斥;同时因为合伙制的无限连带责任,因审计报告失实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这就构成了监督事务所的外部威慑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是注册会计师不得不讲信誉。
在这里,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中天勤作假后的成本与安达信作假后情况,就可以发现有限责任制与合伙制之间的区别。在美国的安然事件中,美国审计管理部门并未以行政手段将安达信从市场上一脚踢出,而是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调查,一旦有了确凿证据,就要它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其财务能力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那就破产好了,以市场机制将它开除;如果它出得起赔偿金,当然可以允许它在市场上继续生存,这一切都应当由法律来决定。对于安然投资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安达信索赔。而中国的会计事务所造假事件-中天勤。对于中天勤的处罚,财政部只是吊销了因"银广夏造假"事件而臭名远扬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仅仅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中天勤的执照吊销后,原有的注册会计师改换事务所之后能够依然能够继续他们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由于其是有限责任的会计事务所,对银广夏案的受害者来说,有限责任制的中天勤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是非常有限的-2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承担责任。而与其虚假会计信息导致的银广夏市值从70亿元跌至4亿元的损失而言,可谓是大巫见小巫了。因此,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既能像合伙那样经营管理,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各种关系,同时又白送一个有限责任的“保护伞,何乐而不为呢?
2、审计职业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门槛”,是管理机构对市场失灵做出的必要反应,是一种人为规定。对于审计职业市场准入制度而言,实际上是关于独立审计的资格认定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经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进入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仅占注册会计师总数的33%,具有大学本 科学 历的注册会计师也仅占16%,另外,现有事务所中,有64%是1990年后成立的,51%是1993年后成立的,执业经验的积累相当有限。这些都意味着我国现阶段,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普遍不高。
即使在考试通过的注册会计师中,由于考试特别是中国式考试的固有局限,通过者有相当部分是缺乏实践经验、擅长死记硬背的在校生,在缺乏良好的在职培训的情况下,他们即使经过2年的从业实践,也很难真正掌握审计的精髓,培养起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独立审计业务涉及的领域很广,需要的专业知识和非常丰富执业经验,是职业判断能力的基础,换句话,职业判断能力的高低是审计质量好坏的直接决定因素之一。
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格:不通的审计业务要求的审计技术、审计经验、审计队伍和要承担的独立审计风险等是不相同的。我国审计职业从事的独立审计业务,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从事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另一类,只能从事除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以外的独立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3、 教育 制度(入围和后续)
目前,我国审计职业界6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所占比重超过52%,40岁以下的所占比重不到20%,注册会计师队伍中的年龄断层现象严重。整体来说,其中受过系统的审计训练的并不占多数,再加上年龄一般较大, 学习 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差,很难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节奏快,强度大。而且,入前述,通过考试进入审计职业界的经验有限;另外,在现有会计师事务所中,有64%是1990年后成立的,51%是1993年后成立的,执业经验的积累相当有限。这些都意味着我国现阶段,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普遍不高。 4、职业道德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 内容 包括: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是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注册会计师工作施加影响,从而使其逐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增强职业责任心和职业荣誉感的专门活动。通过灌输和影响的方式,使其外在的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职业道德品质。
目前,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中,存在不少有违职业道德的现象,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竞相压价、不顾质量恶性竞争,为争揽业务不计后果接下家,面对干预和压力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原则而违心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等等。
5、执业制度
所谓的执业制度,在发达国家非常普遍。律师和医生等对诚信度要求较高的行业,一般都实行执业资格审查。一旦发生违背行业、社会准则的情况,从业者的执业资格就会被取消,一段时间甚至终身不得从事该行业的工作。
6、监管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最开放、最具吸引力的资本市场,美国经济界也一直标榜其严格的证券市场规范和 企业 审计标准。应当说,美国对于会计师的监管还是相当严格的,除了行业协会外,财政部、证券交易委员会等都严格监控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其中大公司、大会计师事务所更是监控的重点。一旦被查出问题,等着他们的则是巨额罚款甚至判刑坐牢,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会被吊销执照、课以重罚。此外,美国的投资者也是最具自我法律保护意识的,一旦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劣迹被揭露,受害者就会运用法律手段,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巨额索赔诉讼。但因限于人力和财力,各监管机构除了少量抽查外,一般不对审计报告进行核查,而是主要依靠审计业的自我规范和同业监督,监管机构只是在问题暴露后才进行追查。因此绝大多数违规审计案件都是在大公司突然破产后才牵扯出来的。由此也可推知,已经暴露的审计黑幕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审计违规事件还没有、并可能永远也不会被揭露,绝大多数投资者因此而蒙受的损失也是无法讨回公道的。正因为如此,虽然违规审计会面临很大风险,但因监管力度严重不足,使违规的风险和收益极不对称,才会出现如此之多敢于挺而走险的会计师事务所。
而我国审计职业制度 发展 的短短的二十几年内,由于种种原因,监管不力尤见突出。如2001年,我国有关监督机构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进行抽查,结果发现14家事务所出具的23份有关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失实,涉及虚假会计信息金额达71.43亿元,违规注册会计师41人。
三、特征及存在问题
1、和国外相比的特征
2、存在问题-发育不健全
3、 分析 四、构建审计职业制度创新之路
1、组织制度的创新
审计职业界面临着基本职业环境-缺乏有效的审计需求市场, 法律 风险低。因此注册 会计 师及其事务所就有采取机会主义迎合 企业 管理者的倾向,并且敢于将这种机会主义倾向转化为行动。当然,审计市场有无效转化为有效市场,且真正建立一套适合市场 经济 的法律规范,才是解决我国审计职业 问题 的根本途径。但是由于它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成,而改变 目前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规范,作为加大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责任是可选的 方法 之一,它将减少注册会计师在无效审计市场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而这一方法的具体措施-引入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这是因为,一方面对合伙人来说,比合伙制风险更低,合伙人之间无须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更多的只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从公众的角度来说,由于合伙人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减少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机会主义。它是各方博弈的一个均衡点。但要完全取消有限责任制,目前仍存在一个技术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 中国 这样一个对个人财产认定不清、执行难的国家来说,执行的力度是非常难的。
目前我们可以做的究竟是什么呢?要抓住机遇,有步骤地推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兼并与联合,争取在未来几年内形成一批实力较强、能与国际会计公司相抗衡的中国自己的”一大”、”二大”会计公司。具体的说:
(1)组建国内集团事务所
所谓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众多的具有内部联系的事务所,按专业化、协作化、联合化、集中化的原则,以一个或几个大所为核心,在自愿、平等、互利、互补的基础上,打破部门、地区、所有制、规模大小的差异,联合若干个分所、成员所组成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大型联合体。这种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各个事务所有统一的专业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质量控制、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的企业文化,意味着人才、客户、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作到优势互补,分工更细。
(2)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
部分事务所,可以考虑加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其成员所,借助国际所来扩张规模和实力。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减少国内事务所上档次的漫长的探索道路,是一条迅速 学习 和进步的捷径。从目前的行业形势来看,证券市场的舞弊层出不穷, 社会 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日益增高,审计的难度和风险日益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单靠事务所自身的积累,难以上规模、上档次。而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不仅可以引进境外资本,增强我国事务所的资金实力,还能引进国际先进的注册会计师 理论 和执业经验,更好地和国际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利于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2、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是市场秩序的起点和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良好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基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的现状,在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从以下二个方面从严制定适合本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提高从业门槛,严把职业市场准入关口。行业协会应提高专业资格获取的门槛,将“大专学历”起点改为“大学本科” 教育 。同时推出“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框架”,以确保“执业通道”内的执业者有能力履行诚信义务。
二是加强注册管理。对拟进入会计或资产评估职业市场的个人或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已进入的执业机构及人员,应其诚信档案记录作为业务考核和资格管理的重要依据,把好进门关,确保将不合格的机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挡在门外,以提高整体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
3、监管
强化政府监督,建立以财政监督为主体,审计、税务、信贷监督为补充的监督体系,严格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形成监督合力
首先要不断加大监管的力度,继续制定和完善检查、惩处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构建包括与政府部门联手监管、重大业务事项备报、上下联动开展行业互查、公众举报和新闻曝光相结合的社会监督在内的行业监管体系,其次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消除其侥幸心理,降低执业风险。可就如下方向展开:
(1)加大法律的惩戒,其理由如下:
其一,法律本身存在的缺陷
银广夏事件后,我国舆论界一致认为应严惩假账责任人。有人甚至提出乱世用重典,以儆效尤。当大多数人遵守法律时,政府就能有效地执行法律,政府就能有效地执行法律,并且相对成本低廉地打击少数破坏法律者;但是当破坏法律的现象大规模出现时,没有哪个政府当局强大到能够控制住每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执行越来越来没有效力,作为个体的人就有动力去追寻他自己的利益,而根本不会理睬什么书面的限制。
一方面,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
以会计制度为例,会计制度规范的是最具共性和普遍性的经济事项,而现实的经济活动千差万别,任何一个先进的会计制度、准则,都不可能覆盖现实社会中的一切经济行为。其次,会计制度制定者对现实的认知程度,决定了会计制度不可避免存在疏漏。再次,由于会计制度是对会计行为进行统一规范的行为准则,所以其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现实经济活动不断地 发展 变化, 内容 不断丰富,制度往往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说明会计制度对会计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是有限的,同时制度只是对相同会计事项规定了符合社会公众要求的统一标准,其不会自动内化为会计控制者的行为。会计制度、规则对会计行为约束是有限的。任何社会发展阶段的任何领域,不可否认制度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作用,同时更不能忽视道德对人的行为理性的内化作用。
一方面,法律执行上也有成本的问题;在美国的审计市场上,如果事后发现降低审计质量,投资者将会通过法律诉讼要求事务所承担巨额的赔偿责任。这种法律风险极大地提高了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的机会成本,使得事务所提供低质量审计报告从经济上变得无效。如2000年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Arthur Andersen)因安然公司审计失败而由加州大学牵头提出诉讼,而同年发生在我国的银广夏事件却没有集体诉讼(我国目前限制集体诉讼,集体诉讼使得诉讼成本降低,诉讼收益提高)。只有让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为偷懒和撒谎付出较高的成本和代价,才可以降低道德风险。如果偷懒和撒谎能从社会中得到丰厚回报而又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的话,只有傻子才会讲真话的。
一方面,在会计法律执行中尚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尤其是与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高,即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普遍存在。
其二,法官本身的素质
由于法官的专业所限,很难对注册会计师的成果-审计报告有深刻的理解、 分析 。因此,导致审计风险只能下降一部分。
其三、通晓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法律专业人才很少
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专业性较强,审计经验在审计实践中非常重要,由不懂审计业务的法律专业人士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重大过失、过失、欺诈等问题时,往往会产生偏颇,使得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
虽然以上法律限制因素的存在,但如果加大对违反法律行为的惩戒与处罚力度,是可以在较大程度上起到阻吓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败德行为的,同时也促使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的最强有利的外力。
(2)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
其原因为:本行业的专业人士对本行业的知识了解比较深、透。加强行业自律可以大面积地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同时也对执业人员形成一种威慑力量-发现舞弊的概率增加。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是非常严厉和完善的行业自律,也会发生注册会计师的机会主义行为的。
与此相应的具体的措施可以采用:
1、成立一个享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美国审计业的公共监督委员会是由会计师自己任命、自我约束的实体,事实证明,这样的机制效果不佳。该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该是一个享有独立法人地位、向证券交易委员会、证监会或国家审计署负责的机构,并有权处罚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和违规会计师。对 影响 重大的案件,应进一步提交司法处理。
2、组织必要的人力,增加对上市公司和大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抽查数量,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扭转违规风险和收益极不对称的现状,使法律和监管对试图违规者具有更强大的威慑作用。
3、由监管机构通过招标方式,综合考虑参与投标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有无违规记录、资质、实力、内部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并在适当考虑各会计师事务所已承担审计业务量与其实力配比的基础上,为被审企业选择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应作为选择的首要因素,有重大违规记录者将被一票否决,至少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再承接大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笔者认为这是目前可以选择的最佳方案,它可以产生以下效果:
①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状况,为独立、客观、众正的审计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②有利于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师在职业道德、依法审计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否则就会因失去信誉而被淘汰出局。从而真正实现审计业自我规范。③有利于会计师行业公平的市场竞争和同业监督。
公开招标方式在其他许多行业中已被广泛采用,并被证明是规范行业行为、确保公平竞争、防止腐败的非常有效的手段,笔者相信,它也必将在净化审计环境、规范审计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4、积极的修改相关的法律条文
4、职业道德
显然,审计职业界的道德失范是审计职业界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会计职业界的职业道德问题,必须仰仗注册会计师自身认识和道德水准的提高,以及行业自律,以及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道德水平。
毫无疑问,这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目前而言,着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将是颇有益处的:
(1)构筑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全国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管理部门,在维护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声誉、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方面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近期颁布了三个重要的准则,它们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基本准则》和《质量控制基本准则>,这三个准则目前均已生效。“没有规矩,岂成方圆”,这三个准则的制定,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提供了基本的规范要求,无疑是一个长足的进步,当然,现在所需要的主要是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思想上的认同与身体力行。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探讨。
(2)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目前在中国培养会计人员的高等教育中,还未单独开设“职业道德”课程,其他课程中涉及职业道德的内容也是一笔带过,很少有案例 研究 和相关讨论。在注册会计师资格 考试 、会计及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中也难见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这是形成我国会计界职业道德放纵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我国的高等学校教育或有关后续教育中设置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已是当务之急,它将对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的社会中,任何一个审计制度都是不完备的。因为我们不能预计将来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即使能够预料一些未来的情况,要将可预料的情况全部编入审计准则也不现实。这样做成本过高而且将使审计准则过于繁琐。这就给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时候有了一定的空间,灵活运用准则以做出公允的审计。而对于一些会计信息的审计,即使它完全符合审计准则,也有可能未公允的表达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这就要求我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对于一些未违反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但又未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披露出来,来真正提高我国资本市场信息的质量。
6、后续教育
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注册会计师作为知识型个体的存在,终身教育是其维持与提升专业胜任能力的基础。尽管《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规定后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会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但无可置疑,这种终身化的教育趋势在新的世纪里,对注册会计师将产生更大的影响。注册会计师终身教育从实施过程看,就是连续化,在新的世纪中将更加明显地表现为两个特征:一是衔接,即后续教育与注册会计师原有文化、专业技术相衔接,本次教育与上次教育相衔接,在此基础上不断跟进、不断提高;二是持续,即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要反复进行,呈现出多阶段、多周期相互关联的动态发展过程。
一切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学习形式都将纳入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形式之中,不再拘泥于现有的准则规定框架,且接受后续教育时数要求更加灵活,时间服从于内容、服从于效果,衡量注册会计师接受后续教育的标准不再是被动的几十个小时的“硬性强制”要求,而是注册会计师主动的弹性自律学习效果。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着手:
1.政府层面。建立专门的后续教育高等院校。国家已投资建设了上海会计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作为国家级的会计、财务、财政、 金融 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职业后续教育培训基地。省级也应建设类似的基地,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
2.协会层面。一是吸收财政、税务、经贸、计划、审计、金融、证券等管理部门,高等院校,以及有关企业的财务、审计管理人员组成职业后续教育咨询委员会,形成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后续教育工作,并向会员通报。二是本着突出及时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的原则,加强针对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一般执业人员的不同层次的后续教育内容的研究,精心编写相关后续教育系列教材。三是建立后续教育档案、后续教育资料库和后续教育基金。四是大力发展信息 网络 ,积极开展远程教育,实现师资、内容、教材的多资源共享,降低学习成本,缩小后续教育的地区差异,促进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五是建立事务所协会后续教育工作的评价制度,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3.事务所层面。一是所有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和评估机构负责人要亲自抓后续教育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提倡执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事务所设立专门培训机构。二是要保证后续教育必要的财务投入,直接用于后续教育培训的资金要逐步达到年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三是事务所自行组织的脱产培训必须达到规定的课时需要,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实办、实学、见实效。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会计及财务管理理论和实务、审计理论和实务、管理咨询理论和实务、税务理论及实务、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法规、特殊行业会计与审计知识、 计算 机技术、职业道德、事务所管理、外语等。培训对象不同,培训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以及侧重点也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内容。
对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内容是从其拥有的技能和知识方面入手的。即主任会计师应掌握全面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及行政方面的技能,包括批准和审查审计计划、程序、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以及处理与协调内外关系、开拓新市场、新业务等方面的技能,并应具备担任中级到高级培训课程的讲师和负责人所拥有的知识。
(2)对部门经理的培训内容
对部门经理的培训内容是从其拥有的技能和知识方面入手的。即部门经理应掌握控制审计过程,审查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协调部门内关系、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等方面的技能,并应具备担任初级到中级培训课程的讲师所应拥有的知识。
(3)对项目经理的培训内容
对项目经理的培训内容是从其拥有的技能和知识方面入手的。即项目经理应掌握独立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全部技能,包括项目谈判、项目组织与实施、解决有关复杂问题等,并要具备相关特殊行业知识。
(4)对一般执业人员的培训内容
对一般执业人员的培训内容是从其拥有的技能和知识方面入手的。即一般执业人员应掌握从制定审计计划和程序、执行到起草审计报告所需的技能以及相关计算机、税务、经济管理、一般行业知识等。
(5)对会计师事务所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培训的内容
A、职业道德
“诚信”是成为这个行业人才的基本品质。培训的中心是培养一个人的人格为第一,至于一个有良好人格的人,工作环境条件好,就能自我激励,做到今天胜过昨天,明天胜过今天,即使在恶劣的环或不景气的情况下也能克服困难,承担压力以积极的态度度过难关。(松下幸之助)。因此,职业道德的培训应放在培训的首位。
B、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培训,使执业人员与企业文化相一致的心理定势,以便在工作中较快地与共同价值观相协调。企业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从业人员知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企业文化精神层次的培训
请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人讲解会计师事务所目的、事务所宗旨、 哲学 、精神、作用、道德、提示会计师事务所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应以什么样 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应什么样的态度待人接物,怎样看待荣誉、得失;以及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员工。以及明晰的职业发展路径。
企业文化制度层次的培训
a、认真学习会计师事务所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奖励制度、惩罚制度、福利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人员进出制度、人员培训制度、人员考核制度、聘用辞职制度、晋升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
b、了解与工作有关的业务制度和行为规范,诸如怎样接电话、怎样对待客户、怎样站立、怎样行走、礼貌用语、文明公约等等。
要在学习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和联系,以求正确,全面+地理解和自觉地遵守这些行为规范。
企业文化物质层次的培训
a、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声誉。
b、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概况、建立全局观念。
C、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使新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主要是指接受系统的会计、审计知识的培训,并熟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方法、流程和标准。
D、内部管理
介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组织结构、权力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晰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高建议的渠道,使员工们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够准确地与各个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参考 文献 :
米扬 推行合伙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2.6
孙昌言 现行审计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探讨 http://www.e521.com
陈汉文 王华 郑鑫成 安达信:事件于反思 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