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完善金融会计核算办法与管理制度
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可以考虑采用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范围,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主权。改进现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例。改进资产期末计价方式。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价。健全银行业内外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资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从银行内部会计信息来看,应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实现责任会计制度与会计核算电子化的有机结合。推行责任会计,使责、权、利在小范围内的充分结合,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完善现有的金融会计管理核算体系,不断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努力实现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技术进步。
二、构建全方位的风险监督保障体系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体系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会计部门要与其他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进行监督和修正。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风险监控机制的建立。要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制。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应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强化重要风险环节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和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各种审批手续,严格各项程序,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防范潜在的金融会计风险。
作者:刘涛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