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集中核算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
1 .有利影响
会计集中核算制有利于科技将各个单位的财务资料集中汇集在一起, 使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可以对财务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减少审计工作花费的时间与成本, 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迅速确定需要审核的重点内容,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 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建立, 有利于降低会计内部审计工作的风险, 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以更好地对单位的依法理财、专款专用等方面进行监督, 在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同时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2 .不利影响
首先, 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建立, 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产生了影响。会计集中核算制会使会计相关材料都集中到核算单位中, 容易使核算单位的工作人员与被审计单位部门相互勾结, 让违法乱纪的行为通过审核。其次, 会计审核制度的使用, 使责任认定的难度增加,在会计集中核计风险的算制下, 审计对象由被审计单位变为被审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虽然转移, 但其作为单位经济管理行为的主体, 仍享有财务收人筹集、支出的审批权、执行权以及财产物资管理权; 而会计核算中心成为被审计对象是因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职能都是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的。因此, 在审计过程中, 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可能对一些会计核算责任问题相互推诱, 增大责任认定难度。
二、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措施
会计集中核算制使用以来, 对内部审计工作既带来了有利影响也带来了不利影响。所以, 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避免会计集中核算制中的不利因素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充分发挥会计集中审核之中的积极作用,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工作效率。从目前的情况看, 内部审计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 .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的内部审计工作, 一定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相关法律法规, 所有的相关行为规范都要按照《审计法》的基本要求进行调整, 丰富审计的执法手段, 增强审计执法的力度, 强化内部审计的职能。对于被审单位出现违规行为的, 审计部门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上的基本要求, 做出审计决定, 对会计核算中心出现的管理问题, 要根据《审计法》中的相关规定, 对会计核算中心出具审计建议书。
2 .明确责任主体
在会计集中核算制施行以后, 内部审计工作出现了两个审计对象, 分别是被审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 所以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要明确责任主体。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 集中核算单位的负责人依旧是财务责任的主体, 应对单位内的财务收支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来负责。所以, 在内部审计工作中, 审计的主体就是被审计单位与集中核算单位的负责人。而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所以要对财务资料的合理性与完整性负责, 一旦审计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会计核算中心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3 .要把握审计的重点
第一, 要注意审计的全面性, 将被审单位作为内部审计的主要现场, 并要求处理该笔业务的会计核算中心的经办人员到现场, 对被审单位的经济情况和现象进行解释, 将不同现场的审计进行结合, 配合完成内部审核的工作。第二, 在审计的过程中, 要注意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 由于会计核算中心的存在, 被审单位本身的财务管理会出现相对的弱化的情况, 这种弱化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所以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检查。第三, 在审计过程中, 要详细检查各个单位票据的使用情况, 对票据使用的合规与否、收人的人账情况进行详细审查, 以免出现有账不报、报账过程中的错报、漏报等。
三、结语
在内部审计过程中, 要不断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审计方法,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运用, 促进我国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