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先前的会计核算模式存在着会计信息不对称和滞后、资金周转不灵、会计监督功能弱化、没有实现会计资源共享、会计秩序失序等问题。于是,新的会计集中核算应运而生,2003 年时中石油通过帐套精简化和内部银行账户合并化、改善核算机构及业务流程简化,并充分应用到现代信息技术等来全面推广这种核算模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快了会计信息传递的速度,人力资源配置得到了优化,从而实现了资金集中管理,加强了成本费用的全程把控及管理,同时还减轻了财会人员的工作负担。
一、分析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
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实时性及公开透明性,它最大的作用就是使得单位的内部管理转向了精细化管理, 提高了财会人员的工作质量及效率,满足企业未来发展的需求。相比原来的分散核算,它具有明显的优势。
(一)集中核算制,促进了资金统一性变成现实
会计集中核算得以实现的基础是原有企业实现了财务独立自主及财产审批权限没有出现过变动的情况的基石,第一步是把各部门或单位的银行帐户都注销,第二步是将企业所有流动资金全部存入会计核算中心唯一的账户中,同时会计核算机构会对企业发生的收支业务活动与日常会计核算监督、财务报表编制、会计资料档案等进行统一管理,一种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模式。
(二)集中核算制,可以确保核算数据的真实性、核算方法的规范性
会计核算工作人员不仅应当具备相应的财会核算与管理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能够熟悉相关的软件操作流程,总之是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多面手管理队伍。他们在审核和监督原始凭证进行时,会严抓两个关键方面:一方面是对不真实、不规范合法的原始凭证坚决采取不受理的态度。另一方面是对于一些记载模糊或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依相关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对于那些拒付专项资金或资金去向与规定项目有出入以及手续不全的用款要及时上报批评。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以实际情况为基础,适时适量的拨付款项,保证每一笔资金的流向明确。
(三)便于严格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集中后就能够对单位所有资金业务往来进行全程无死角监控,可以从事前、事中及事后三方面入手。例如: 在面对报销、结算问题时,对于来报账的人手中的原始凭证等有效票据, 会计核算中心人员要谨慎地进行审核。在审核中,一来可以高效预防人为干扰因素, 二来其审批的资金也是直达部门财务。我们可以高效的利用现代科技及会计一级核算系统来分辨原始凭证是不是真的、对资金的往来和用处进行全程无死角监控、对资金的投入效果等进行全过程的监察,预防出现纰漏。
二、分析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劣势
(一)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内部监督力度减弱
当前企业的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存在最严重的问题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出现脱节,即单位内财务管理职能仍在,但会计核算中心来完成相应的核算。这种情况不但严重影响了财务工作的相应进度,还使财务管理出现弱化。违反了条例中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报账员不仅是会计员还是出纳员,双重身份使其经济业务的有秩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二)存在集中核算单位建立小金库的风险
就算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 可是依然没有解决经费紧张的问题,这时,就有些单位为了资金运转,就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如通过编制预算的形式来向基层单位转移资金、转移收费,建立账外账,小金库等。
(三)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审计部门难度提高
在施行会计集中核算时,若出现决定会计业务方案和实际实施者不相同,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不统一的情况,会使得各单位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管权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化,最终使会计主体的权责受到影响。作为审计部门和其监管单位之间的桥梁核算中心在会计监督中可能有错误的地方,会在会计的责任方面上出现权责不清晰的情况。若产生了会计财务处理失误或违反相应条例等问题,有时为了躲避责任,被监管单位就可能会有类似单位内部没有相关会计人员的说辞来逃脱。在追究相关责任时判定双方责任的轻重不易,会出现单位与核算中心互推责任的现象,使审计监督的难度加大。
三、关于发展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科学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会计责任主体
有关部门除了要尽快的制定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的规定,使核算有法可依,(在制定规定的大前提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还要明确被核算对象和应受法律责任,除此之外,会计核算中心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才能够确保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有序运行。
(二)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构建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
要想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构建使得单位的财务功能得以集中体现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可以从单位的机构设置、财务集中办公、财务委派及轮岗制三方面来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方案。
1. 会计核算管理机构设置。在财务集中管理下,企业的财务功能由分散变成集中于集团,因此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可以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
一级财务部门财务中心,下设三个大部门:集团财务部、资金管理部、战略规划部来对集团财务工作进行集中掌控,并在各个部门下设置考核机制来检查和考评子公司财务部门职责完成情况。例如:子公司的财务主管由财务中心机构来决定,考核制度包含评价工作内容和考核细则等,形式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薪酬与考核结果息息相关。
二级财务部门,在子公司原有的财务会计组织基础上,再设制考核,考核的指标从资金报表质量、资金管理情况、资金限额执行情况到资金系统情况、其他等,以总部职能分配为基础来设置各职位的相应权重。
2. 财务集中办公。最重要的职能即集中于财务人员和会计业务的问题。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会计业务处理的时效性,由财务中心并负责统一管理子公司的成员;财务中心要合理配置子公司与集团总部信息处理的职能,确保子公司所传递的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同时也要保障总部信息审核的公开透明度。
3. 财务委派制是由集团公司总部向子公司委派财务人员,根据委派人员类型可以分为财务主管委派制、财务人员委派制。财务主管委派制是由公司选拔并任命财务主管人员,财务人员委派制是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子公司财务人员的聘用和考核,全面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单证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两种方式下财务主管都是整个委派制的核心, 有着很举足轻重的作用。财务主管负责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子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并对集团公司总部负责。财务主管应按照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的财务工作实情,组织本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等工作,并分析公司当前的财务运行状况和对未来发展作预测, 同时控制公司成本,积极参与重大经济事项,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本级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营现状。财务轮岗制是在委派的财务主管之间实行定期调动制度,一般以三年为周期, 其他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动,以此来规避财务主管的道德风险。
四、结论
作为财政内部的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 不仅有利于完善财政自身机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也有利于预算评价体系的建立,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会计集中核算在保证了《会计法》的有效实施的同时,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更好的推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的会计集中核算要结合该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出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综上,企业的会计集中核算要以企业的财务战略规划与集团长远的发展战略为目标,不断构建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与此同时,要不断充分联合企业实况,最终实现会计集中核算推动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