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十年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取得巨大的经济成就,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却得小到经济学家们的认同,如今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标志着中国在国内和国外的治理将增加透明度,经济发展和商业形成的桎梏也将逐渐消失,不主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的地位是在犯严重且愚蠢的错误。事实上,现在中国贸易额已经排在世界第一位,是无可争议的世界头号经济体,承认与不承认还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
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饯行在企业便是依法治企,依法治企作为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只有通过依法治企,国企改革方能少走弯路,中国经济转型才能够顺利迈向结构调整的新常态。
1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升级版
日前,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持续引发国外媒体热议解读,他们在评论中认为决定在司法改革及反腐方面浓墨重笔,意在为本届政府强势推进改革及反腐保驾护航。在我看来,除了为改革反腐护航之外,依法治国亦对中国经济注入中长期利好,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和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将分享依法治国带来的巨大制度红利,对企业创新活力注入一针强心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表面上看属于政治范畴,实际上这些法治建设部署,与我国经济改革和企业发展直接相关。只有通过法治规范政府行为,才能够从制度层面上预防公职人员的道德风险和腐败现象,对经济改革和企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在经济的层面上,最终是为了确立政府权力与市场的边界。权力与市场关系的模糊不清,最终会导致分配不公、市场扭曲、权力滥用、腐败盛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沦为空话。对于资本市场而言,依法治国有利于给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纠正企业正常经营中所面临的制度不确定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全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均是以良好的法治著称,比如欧洲弹丸之地荷兰,总人口不过1000万,却凭借良好的法治,成为世界公认的高度法治化的国家,令世界人民尊重。因此,我们只有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治理体系,用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制约人们的市场经济行为,才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达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法治经济,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重任。
依法治国的核心就经济上而言,在于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该管的就管,不该管的就不要伸手。对此影响我也曾经撰文指出,中央通过高举法治和大力反腐举措,将给GDP带来0. 5个百分点的增长,这是依法治国对经济领域最直接的贡献,看得见摸得着。对企业而言,中央强化法治市场经济,受益最大的无疑是民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
综合来看,中央厉行法治,将会给中国经济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说得通俗些就是,打掉经济体制改革中既得利益者的肆意干扰和阻碍,避免地方政府因滥用权力或权力分散,导致扭曲激励机制和资源错误配置,最终为经济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如四中全会推动的司法改革,将会促成更多商业纠纷能够进行公正的判决,有助于境外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内地获得平等待遇。
第二,通过制度化反腐,将使政府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下运行,给经济发展带来更公平的机会。需要警醒的是,政府必须确立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以法律制约监管权力,为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市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避免地方政府滥用依法治国名义。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当前进入增速放缓新常态,但要想从粗放发展阶段顺利迈向科学发展阶段,就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和功利化倾向,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依法有据。比如在资本市场领域,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对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然而在现行《证券法》未修改推出之前,只能够依旧实行广为病的核准制。
再比如,来自于上海自贸区的中国第一张针对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通过标准化的审批,来减少自由裁量,并以透明化的办事环境杜绝灰色的抽屉协议。依靠严格法治,一年内,上海自贸区新设企业数量超过1. 2万家,是过去20年的注册总和,可见企业的积极性来自于法治规范的改革红利。
2依法治企为企业营造法治环境
依法治国饯行在企业便是依法治企。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依法治国在企业界的饯行无疑会对业界产生正面影响,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为依法治企提供新的依据。
在依法治企大背景下,企业有权拒绝无法律依据的要求,这无疑等于中央给了企业一把尚方宝剑,以前政府的一些行为将受制于法律的限制。随着市场化扩大,通过此举企业无疑将更加重视自己的私权自治。本次依法治国带来的依法治企发展红利,将从深层次上改变中国企业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为企业发展创造外围和内部两大利好环境。
综合来看,依法治企将使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产生两个方面的积极影响。
第一,改善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目前,整个市场经济秩序不太好,政府对不管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的自主权干预过多,只有通过依法治企还权于企业,企业才能够持续发展。企业发展好了,我国经济运行大环境也就会好起来。如广东省某地政府竟然操心干预民企接班人计划,引发了市场媒体的质疑,其做法是组织一批民企的富二代挂职国企。为期半年的国企挂职生涯后,这些富二代才算恢复了自由生活。
第二,约束权力寻租腐败。腐败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尤其是发生政府公职人员扰乱企业经营和国有企业内部的贪污受贿腐败及读职等违法犯罪行为,两者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它严重败坏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如近期曝光的一些贪腐黑幕,公权力竟然沦落牟利工具。那么,只有通过法律制度来约束这些权力,才可以有效地限制权力寻租的腐败。
企业和企业家要想得到完好的保护,均有赖于法律的确认。在法治不彰的年代,不少企业深受法外特权、有法不依的毒害,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受到威肋、。只有企业和企业家的权利得到法律保障,企业家才能够无须向权贵低腰与权力结盟。
笔者走访过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有近500多家,发现大多数企业内部治理水平不高,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这些问题均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解决。但是也发现不少企业人治色彩浓厚,对一把手的权力缺乏制约,这些均可归纳于有法不依,这是个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大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家被逮捕、判刑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涉及企业家的罪名多达十项,如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报破产罪、非法经营罪等,这些罪名看似距离很远,实则稍不留意就会触犯法律,企业家只有懂得依法治企,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规避风险才是企业的长久生存之道。
研究发现,腐败问题多出现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结合处,针对国有企业而言,这个问题则更加突出。国有企业是介于公共组织和私人组织之问的一种组织,国企高管的身份既是商人又是准官员的双重属性,手中权力又过于集中,在监督不畅的治理机制下,结果必定贪腐,因此必须从法律层面规范国企一把手的权力。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只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才能够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也只有通过制度的完善才能弥补国企产生腐败的制度缺陷,更重要的是,只有依靠法治的力量,才能够根治具有双重组织属性的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