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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

2019-02-03 15:00:10浏览:1005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有关农村建设和发展的相关内容归纳总结为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要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有关农村建设和发展的相关内容归纳总结为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要内容的三农问题。有关农民权益问题的保护是三农建设中农民问题建设的主要核心内容,农民问题的建设和完善也是我国有关三农建设工作和设想的主要环节。本文从对通过经济法保障农民切身权益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一、农民权益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科学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国民的生活质量以及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在人们各个方面的物质生活需求得到基本的满足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把注意力放在对个人切身利益的维护上面。在我国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从上个世纪国家相关领导人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总结得出的有关三农建设的问题一直是我国在农村、农业建设和发展工作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的主要问题。

三农问题中有关农民的切身权益的相关内容不仅是三农建设中需要加以关注的重点内容,还是在我国社会发展之中起着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政治和经济权益是主要存在于农民切身权益的两个方面。有关切实促进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关注和实施三农问题的关键。而经济法相关内容的制定,则是能够切实保证农民权益得以维护和实现的最终基础性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与相关经济法的制定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二、农民权益在经济法上的保护对策

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农村、农民、农业三个主要方面的内容,贯穿整个三农建设发展工作过程的始终,受到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其中,有关农民切身权益的保护相关方面的内容,就成为了三农建设工作中的主要环节。在我国现今社会,相关专家学者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把经济法在农民权益上的保护对策相关方面的内容主要分为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权益方面的内容、有关公共利益界限的划分、改善土地征用以及构建和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四个方面。

(一)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权益之间的内容

在我国原有的经济法之中,对农民在土地的使用上没有清晰的权利划分,在法律的制定和规划上,农民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内容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经常会因为相关法律法规覆盖不全面而出现的,农民在集体土地使用以及应享受的所有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现象。在这种现实社会前提环境下,我国想要通过经济法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切身权益,就必须通过制定和完善更加系统化、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的方式来明确有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切身权益之间的相关关系,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的切身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极大的加强对农民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

(二)公共利益界限的划分

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想要让我国现今社会发展阶段中的社会成员更好的明确和区分有关公共利益的概念,就必须以完善而且系统的法律法规作为最终划分公共利益划分和认知的理论依据。对相关公共利益界限的划分,是能够切实有效的保障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社会成员对相关社会公共利益能够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保障之一。只有制定更加完善科学的经济法律,才能更好的帮助我国现今社会发展阶段上社会成员区分和明确有关公共利益的概念和界限,对公共利益相关方面的内容做出正确的认知,通过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执行的特点,更有效、更直接的保障我国农民的切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土地征用补偿依据方面的规划调整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科学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的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高水平信息化数字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带动下,我国农业经济也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想要更好的通过经济法实现和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济权益,就必须在我国原有的集体土地征收的基础上做出有效的规划以及科学合理的调整。

在我国的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可以包括项目征收用地企业或者单位向所在市级或者县级土地行政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的相关申请资料,然后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逐级上交,经过征地审核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批复之后,企业提交用地申请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面对全市颁发公布以土地征收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文公告并制定与其相对应的土地使用补偿和安置方案。相关补偿和安置方案需要在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国土资源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控下履行和实施。最后在由政府或者国土资源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申请用地的企业或者单位颁发土地建设使用的许可证书。

以实现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为集体土地征用的最终目的,在严格遵循相关经济法以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上进行对农民的土地征收以及使用申请的审批、答复工作。最后时刻保障对相关企业以及单位在用地申请内容上的审批坚决以保障我国农业经济持续有序发展和有效保障我国农民生活用地的基本需求不受侵犯为前提,就是能够通过经济法对我国农民有关土地征用补偿方面最为有效的规划调整依据。

(四)制定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无论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维护,还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都是能够对我国相关工作内容有序展开的重要保障。通过经济法的完善来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切身权益也体现了这一方面的内容。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我国现今社会发展阶段中,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相关切身权益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重要前提条件。

有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作为农民行使和享有自身权利的最终保障,农民的个人权益才能得到最为及时全面的保障。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我国农民行使权力的最终依据,当农民的切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有理有据的向相关政府部门追讨自己的损失。制定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是能够通过经济法相关内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也是最为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前提保障。

三、结论

总而言之,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以农业、农民以及农村为主要发展内容的三农建设,一直是我国在发展农业经济环节上的重点内容。有关农民切身权益的保障问题贯穿整个三农建设工作的始终,成为决定三农建设发展进程的关键环节。只有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经济法律法规,制定切实有效、更加合理科学的管理约束政策,才能对农民切身权益的保障和维护起到切实的保证作用,最终促进我国三农建设的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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