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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市民社会与生态文明的耦合(1)论文

2019-02-03 15:02:38浏览:9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论文摘要:生态文明是对现有文明形态的一种超越,生态文明的本质是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市民社会与生态文

论文摘要:生态文明是对现有文明形态的一种超越,生态文明的本质是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市民社会与生态文明有着紧密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市民社会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生态文明这样的高级文明形态提供了思路。建设生态文明新社会需要社会结构的调整,即从构建市民社会入手,构造和谐社会。 论文关键词:生态文明;市民社会;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在对未来社会进行解释和预测的时候,认为未来社会应该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场质的变革,应是一个经济效率、社会公正、生态和谐相统一的新型社会。因而,未来社会必将是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必将采用生态经济的模式。生态经济模式就是可持续法则对所有人都有制约的经济活动。虽然生态学社会主义认为,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这样的新型社会,但从目前来看,现有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生态问题。因而,本文换个角度,试从市民社会概念的框架来分析生态文明,探寻市民社会理念下生态文明的构建。 一、生态文明的本质是和谐 按照一般的界定,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从狭义的角度讲,生态文明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形态。然而,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对现有文明形态的超越,在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物质文明,将致力于消除经济活动对大自然自身稳定与和谐构成的威胁,逐步形成与生态相协调的生产生活与消费方式;生态文明下的精神文明,更提倡尊重自然、认知自然价值,建立人自身全面发展的文化与氛围,从而转移人们对物欲的过分强调与关注;生态文明下的政治文明,尊重利益和需求多元化,注重平衡各种关系,避免由于资源分配不公、人或人群的斗争以及权力的滥用而造成对生态的破坏。因此,与其说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对应的文明形态,不如说,生态文明是对现有文明的超越,是一种建立和谐社会的新理念。在这种理念下,人们的消费行为、生产行为以及社会的分配格局都将沿着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轨迹运行。因而,笔者把生态文明界定为上述广义的生态文明定义。 然而,生态文明的提出本身也意味着我们面临着种种的不和谐。 第一,从生态理性的角度看。生态理性是和经济理性相对应,而且,一定意义上说,生态理性是对经济理性的批判。生态社会主义认为,传统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就是对经济理性的批判。在经济理性的作用下,人们要追求的是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因而,产生了劳动异化、资本异化,甚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成了覆盖着利益面纱的工具关系。而生态理性则力图适度动用劳动、资本、资源,多生产耐用高质量的产品,满足人们适可而止的需求。这是两种截然对立的动机,即利润动机和可持续发展动机。 第二,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环境问题的本质是社会公平问题。受环境灾害影响的群体,是一种更大范围的社会公平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来消除这一类型的社会公平隐患。按照生态社会主义的相关理论,资本主义的本质不可能会停止剥削而实现公平,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环境公平问题。然而,在经济发展依赖于经济理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环境公平问题如何得以根本解决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因而,生态文明本质是和谐,构建生态文明必须从和谐的角度人手,通过各种制度创新或制度重建消除各种涉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音符。 二、市民社会与现代市民社会的基本理念 理论界认为,中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存在的问题是在社会领域之中,并认为,社会领域的变革已经成为推动中国整体改革事业的关键。有学者认为,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社会领域支持,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都将无法有效运行。另有学者更是认为,通过对市民社会的研究进而推动社会领域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学术界面临的最紧迫的时代任务之一。 对于市民社会的理念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界定。比如,马克思和黑格尔都“把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看作是关于市民社会的科学”等,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理论主要从私人活动这一角度来界定市民社会,认为市民社会是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概念,“既是一个实体性范畴,又是一个理念性范畴”,“市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与其文化特征是互为表里、相互支持的,它是一种活生生的社会生活过程以及一系列思想和观念的结合体系”。市民社会是解决传统社会结构下矛盾的重要途径,“根本出路在于公共领域挣脱商业化和技术统治论的影响,而获得复生”。 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展出一套系统的市民社会理论,但从总体上看,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应该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市民社会是以对私有财产权利的充分尊重并且加以法律上的严格保护为基础的。这是市民社会特有的市场经济的基础。第二,维系市民社会的,既不是横向的血缘亲情关系,也不是纵向的行政命令关系,而是在平等自治的市场经济中产生的契约关系。第三,市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以尊重和保护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第四,市民社会奉行自治原则,个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以尊重个人的选择自由并辅以相应的责任为基础。第五,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社会成员的意见,在公共空间交换彼此意见,并据此以及通过社会运动来参与和影响国家的活动和政策形成过程。 三、市民社会对生态文明可能的贡献 如果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所说的资本主义和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是同一个概念,那么,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市民社会不可能对生态文明作出贡献。问题是,当我们用现代市民社会概念的时候,生态文明的贡献者却会由现代公民社会创造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质利益的协调。物质利益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因而,不管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不管什么样的文明形态,促进并保护人们的物质利益是其存在并发展的先决条件。然而,人们在追求的自身的物质利益的时候,往往会产生与人类自身、与自然界的矛盾。因而,生态文明在物质利益关系上要求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一个发育充分的市民社会,通过明晰的产权关系界定,保障了市场经济的和谐运行,为人们创造财富实现自身的物质利益奠定基础;同时,通过产权的界定,确立资源、自然环境的保护边界,通过公共空间与政府的合理互动,保障公共政策的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而,在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比如,排污收费问题,从经济学理论上讲,只要我们知道污染带来的边际社会成本和企业本身的边际收益,就可以确定排污收费标准,但是,从和谐社会的角度看,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首先是因为信息的问题,在确定边际社会成本时出现困难;其次是污染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它带来的负面效应往往不可能靠政府的简单规制就可以解决。在市民社会框架下,相关利益群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诉求结成合法的团体,这些团体会从自身利益出发 搜集相关资料,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合理依据,在维护自身利益(比如环保要求,避免环境保护中的不公平等)的同时节约了政府政策制定的成本。 第二,精神和谐的缔造。在生态文明的框架下缔造精神和谐,市民社会通过其文化领域的作用保证人们认知自然的同时实现人们生活的非物质化。“作为文化生活的领域,市民社会拥有一个与国家意识形态相区别的阐发生活意义的符号体系。”作为文化形态的市民社会,是一种自主、自愿、全面发展的生活领域和关系结构,是人们普遍交往活动的空间,它渗透于人们生活的一切领域。市民社会伦理精神能够促进人的个性的增长、自由的扩大和利益的满足。 弗洛姆认为:“一个人是否精神上健康,这并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取决于个人所处的社会结构。”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除了满足人们进行物质生产活动以外,还创造了人们的道德生活世界,为人们提供广泛的公共生活空间。人们通过社团的和传媒的沟通不仅满足了相互交流与沟通的内在需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整合和群体的认同,个体也实现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由于市场经济导致了人们心灵秩序的内在紧张,导致浮躁的心态,人格的分裂以及精神家园的丧失,市民社会特有的公共精神能够培育人们的开放意识、交互主体的人格,以及宽容的精神和理性的价值取向。“当市民社会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一个合理有效的环境时,同时也就消解了因生产和权力之争给人们造成的压抑和紧张。”在市民社会的生活世界中,人们可以自主地思考、自由地表达、平等地辩论、理性地宣泄,有效地调节人们的情感和心理,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营造人们和谐的心灵和精神秩序,从而实现人与自身、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三,利益平衡的构建。市场的作用导致了利益的分化,逐渐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单元。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不同的利益都要有合适的利益表达途径,否则,便会形成政治上的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危及生态文明。成熟和健康的市民社会会发展出非暴力的有序结构来进行利益表达,使各种利益要求有条不紊地进入政治系统,在市民社会与政治系统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首先,市民社会是法治社会而不是人治社会,法治是市民社会伦理精神的现实表现。法治强调的是人民主权,个人平等自由的权利与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甚至国家也必须服从法律。马克思曾经断言,没有市民社会,就没有现代民主政治。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逐步完善及其社会化,构成政治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市民社会中伦理精神的价值合理性的客观和现实的体现是社会秩序的合理性。在市民社会中,法律及其制度是人的需要及其行为的普遍形式,也是社会秩序的客观的和外在的表现,伦理精神必须透过法律和制度,透过法律和制度所建构的社会秩序才能获得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合理性。”其次,市民社会是开放的社会,个体伦理精神和权利伦理精神的充分展开总是以社会的开放性为必要条件,开放性表现为非权威化,非权威化则意味着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一种要求权利和义务对等以及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发展的价值取向,它否定一切形式的特权,强调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正义的社会,是一个充满道义关切的社会,需要公平和正义的制度安排,以确保全体成员能够分享平等的基本权利和共同的社会责任。 四、结论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需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是一种高级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的建构过程,是协调人与物之间、物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过程,是以生态环境优化与发展为目的、促进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生态文明的构建过程是对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主体性的重新认识过程,也是逐步推进人类全面发展的过程。因此,构建生态文明新社会不应单单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手,不应仅仅从生态学的角度思考,而应从整个社会结构和人类发展的角度思考才可以看到生态文明的和谐本质。市民社会与广义的生态文明有着紧密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市民社会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生态文明这样的高级文明形态提供了思路。建设生态文明新社会需要社会结构的调整,即从构建市民社会人手,构造和谐社会。 奥康纳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看作是从生态角度来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及未来社会特征的新理论,把生态社会主义看作是新的社会历史实践,即奥康纳本人倾向于赋予“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以理论性质,而赋予“生态社会主义”以实践性质。当然,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分析还是有差别的,马克思更侧重于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意义。笔者认为,生态文明不仅是人与自然之间的问题,它是一种和谐的理念,要关注整个生态系统内部的所有关系。因而,构建生态文明,不能忽视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问题。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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