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所谓依宪执政,是指执政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政权运作方式来管理国家、提供公共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实现宪法的基本价值,运用宪法及其基本理论解决执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在新时期坚持依宪执政,既是我们党遵循政治现代化普遍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确保我们党长期稳固执政、顺利完成执政使命的必由之路。依宪执政是我们党探寻执政规律的逻辑结果现代政治首先是宪法政治,宪法是现代政治的基石。宪法政治强调政治行为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实现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因此,宪法既是政治行为的基本规范,也是对政治行为进行评判的主要标尺。
同时,现代政治也是政党政治,政党执政是当代各国政治统治、政治管理最为普遍的形式。所谓执政就是指一个政党或者政党联盟进入国家政权机关,并以国家政权的名义从事对国家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宪法政治和政党政治相结合,就要求政党以合乎宪法规定的方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执政党而言,就是依宪执政。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是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但领导与执政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领导从广义上是指政治活动,是从政治角度、政治层面来讲的;执政则是针对国家政权而言的,主要发生在国家政权领域,更多地表现为法治活动。
在我国现有制度条件下,党的领导是执政的政治前提。但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不是以党组织的名义,号令社会成员,而是以国家和公共管理者的角色,通过制定和执行宪法、法律,来从事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活动。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党基本是靠政策执政。随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明确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强调尊重规律,尊重规律要求用制度的形式来表现; 民主执政强调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也需要用制度的形式来确认和保障。正如邓小平同志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因此,科学执政、民主执政集中表现为依法执政。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因而依法执政首先就是依宪执政;宪法蕴含着民主、人权、法治等价值,而民主是执政的基础,人权是执政的目的,法治是执政的保障,因而依法执政必须是依宪执政;宪法是授予、规范、制约和调整国家权力的根本法,政党执政主要是通过政权组织和运行来实现对国家权力的行使,其必然要求依宪执政。因此,依法执政尤其是依宪执政的提出,标志着共产党人对作为三大规律中最具关键性的执政规律具有了新的认识。依宪执政遵循了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向就是由没有法律的生活状态进入有法律的文明社会状态。政治现代化的过程, 就是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行为和政治目的不断走向文明、皈依法治的发展过程。法治文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核心内涵,宪法和法律是表征文明程度的标志。
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由阶段,而社会主义本身就是文明的标志,其目的和价值与人权、民主、法治等宪法价值高度契合。既然宪法是现代政治文明的表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就是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确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国家政权的归属, 确立了相应的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和法律保障。现行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 而且明确了执政党的活动范围和活动原则,优化了国家权力结构等内容,从而在总体上实现了国家权力秩序的宪法化。现行宪法不仅与时俱进地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还规定了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大量内容,从而全面推进了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建设。现行宪法还广泛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注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与一致性,因而既是国家的政治规范,也是公民的生活规范,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维护、体现和发展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我们党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要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必须依宪执政, 将我国现行宪法从文本落实到现实生活,加强宪法实施, 使我国现行宪法不仅是社会全体成员的美好愿景,而且是每个公民都能享受的文明成果。依宪执政是新中国宪法六十多年发展的经验总结我国宪法由党领导人民制定,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并通过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要求各政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体公民一体遵循。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政策也因此和宪法规定高度一致。同时,宪法制定后又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社会发展与时俱进。党坚持依宪执政,一方面,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党的性质、宗旨和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宪法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经验总结。建国65 年来,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部《共同纲领》和四部宪法,现行的1982 年宪法也先后历经四次修改, 我国宪法已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国家和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文件。
新中国宪法发展60 多年的历程形成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比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思想,坚持立足国情、形成宪法的中国特色,坚持循序渐进、确保宪法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使我们党成为宪法发展的主要力量。现行宪法规定的提请修宪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但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实践, 都是由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宪建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后,交由全国人大审议。党没有直接向全国人大提出修宪建议,这也是我们党严格依宪执政的具体体现。通过主导修宪,中国共产党可以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重大方针、政策及时体现到宪法中。此外,我们党还通过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来推动宪法的发展。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无疑是坚持依宪执政,推动我国宪法良性发展,推动宪法实施最重要的力量。现行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根本法。坚持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党长期稳固执政、实现执政使命的根本保障。这就要求,首先,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治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不可脱离人民当家作主而存在。
依宪执政,要求必须遵循宪法确定的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也必须纳入宪法和法律的框架。执政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执政,乃是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环节。其次,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载体,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根本途径。党依宪执政就是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执政, 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有机统一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再次,坚持依宪执政要倡导宪法思维、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信仰、培养宪法修养、提高宪法能力。倡导宪法思维,要求执政党坚持运用宪法思维执政;增强宪法观念,就是要充分认识宪法的重要性,全面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为晶核,凝聚社会共识,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树立宪法信仰,就是要形成尊重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优良氛围;培养宪法修养,使宪法内化为执政党__独特的人格和气质,使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成为执政党的自觉行为和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标志;此外,还要努力提高宪法能力,主要包括提高宪法适用能力、提高立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司法能力、提高调控能力等五个方面。最后, 坚持依宪执政还要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
宪法的特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依宪执政要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只有共产党带头维护宪法权威,带头规范自已的执政行为并切实纠正损害宪法权威的不当行为,才能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才能引导和督促一切国家机关忠实执行宪法法律,才能真正实现依宪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