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的观念中,药房是医院后勤科室,药师似乎成了医生的附庸。特别是在基层医院,药师照医生处方拿药,看起来似乎没什么技术含量,其实不然。笔者在基层医院门诊药房工作了十几年,认为门诊药房药师的岗位非常重要,除了调配药方,毫不夸张地说,还几乎是联系各方的桥梁和纽带,下面就来谈一些心得和体会。
1面向患者
1.1非取药时:在上级医院就诊时经常一进门就会看到导医台,规模更大些的医院为方便不熟悉流程的患者就诊,还会设有总服务台,患者有任何疑问都可向导医台或总服务台咨询。基层医院因各种条件所限,没有设置这一岗位,门诊药房因为处于大厅醒目处,窗口开放,患者不由自主到此询问,药师经常承担这一义务,小到某位医生有没有上班、某个科室在何处,大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都必须一一耐心解答,哪怕一个小小鼓励的微笑,也会让患者无助的心安定一些,从而踏上愉快的求医之路,反之,如果药师态度生硬,一问三不知,势必会使患者心情更差,增加医患矛盾的发生率。
1.2患者取药时:患者取药时最能体现药师专业性,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促进了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觉醒,对药学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从药品的用法用量、服药时问,到一些特殊人群如三高人群用药注意点无不考验一名药师的基本功和职业素养。而基层医院门诊就诊大部分为老年人,他们往往身患多种疾病,反应迟钝,文化程度偏低,不识字,记忆力差,这就需要药师有更多的耐心给予他们特殊的帮助,如在药品包装上贴用药标签,标明用法、用量、次数,并将药品按次、按日进行分类,嘱咐患者家属积极配合,以防止错服、漏服或误服等。由于我院已实行电子处方,收方这一环节已基本省略,但查方、验方、配方,最后呼唤患者名字,交待药品用法必须一丝不苟,否则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差错事故。记得一次药品调配好后呼唤患者要交待用法,唤了好几遍没人应,处方上的名字经核对,与发票上的名字一致,可与拿此发票领药的患者名字不同,后来经查发现,该患者在化验室化验时错拿了另一患者的挂号单,凭挂号单上就诊号就诊时就出了差错,而另一患者已在另一医生处开了处方,医生开药和挂号处收费时都没有注意,如果药房没有把好关,张冠李戴的差错事故将不可避免。
2面向同事
2.1护士:每有新患者入院,医生开好医嘱,护士电脑输入医嘱,信息传递至药房(我院未设病区药房),药师签发打印医嘱并审核后进行调配,护士核对后领回病区给患者用药,在此过程中,护士与药师必须紧密配合。由于同一商品名的药品剂量、规格、价格经常会有变动,护士在录入医嘱时常会混淆,药师发现后及时与护士沟通,护士修改后才能保证患者正确安全用药。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所学专业的不同和新药物的不断出现,护士经常会就药品的用法、注射溶媒、滴注速度以及在配伍时的异常向药师咨询,药师在解答的同时还会告知药品的保管方法和储存条件,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在患者出院前,因病情需要,医生会开具一些口服药品让患者带回使用,护士将医嘱输入电脑,到药房取药,待患者结账后凭方到护士站取药。有时护士会让患者自行结账取药,但在医嘱录入时未申请发药或录错信息,都会导致患者配不到药,从而引发矛盾,这就需要药师与护士及时沟通,改正错误,避免纠纷。
2.2医生:自从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销售零差价等一系列的惠民医疗政策,基层医院门诊量大增,相应的药品使用量提高了,而由于配送或资金等方面原因,常会出现药品供应不足的问题,特别是某些常用药品,一旦断货,患者会出现不满情绪。这就需要药师正确判断,在未断货但存货已不足的情况下一方面请药库联系货源,一方面及时与医生沟通,尽量使用替代药,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因药物信息不对称医生开具了处方而在药房领不到药的医药尴尬和药患纠纷。而药师在发药之前,首先需对处方进行审核,诊断、用药、用法、配伍等都符合规范方能对处方进行调配,若处方审核不合格,也需及时与处方医生联系修改,这样不但使患者安全用药多了一层保障,也为医生消除了因开具不合格用药处方而可能导致的隐患。
综上所述,门诊药房是医院直接面对患者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患者就诊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协调各方面合理用药的最后一道屏障,药房药师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声誉和核心竞争力,药师也和医生、护士一样是提升整个医院实力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妄自菲薄或片面强调某个科室的重要性都是错误的。作为一名合格的药学工作人员,必须首先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最新的药学动态,对患者的用药疑问才能对答如流,获得信赖;其次药师在自我提升的同时,可以进行合理用药宣传、举办用药知识讲座,发放《药讯》手册等,增加广大群众的药物知识,从而提高用药依从性。在十多年的门诊药房工作经历中,笔者认识到:高度的责任心,无与伦比的耐心,高超的业务素质与技能,强大的沟通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缺一不可,除具备以上个人素质外,还必须依靠全院各方团结协作,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互相学习,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