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农村基层土地法规宣传现状
1.1 宣传贯彻土地法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自 2004 年土地法颁布并实施以来,舒兰市各乡(镇)政府领导对土地法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多数乡(镇)政府把贯彻土地管理法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上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宣传。十年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农民通过观看电视法律讲座知识,获取了土地管理法的一些法律、法规知识,还有些农民对土地法的一些条款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及专业人员。所以,现在农村广大农民群众都已基本掌握了一些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素质。
1.2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袁宣传土地法律法规
近年来,舒兰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加大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一是每年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专业的宣传。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还利用625土地宣传日和冬春农闲季节开展三下乡活动,出动法律宣传车下到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收到良好效果。二是采取多层次的法制理念教育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活的内容和宣传方式。编写印发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手中;举办法制讲座,尤其是群众能接受、易理解的专题讲座;深入开展土地法规宣传。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文艺演出,设固定宣传栏等有效途径,将拓宽法制理念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结合起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土地法规宣传取得较大实效。三是通过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层层开展送法下乡等宣传教育活动,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水平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普遍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激发了农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使农村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及纠纷案件逐年减少。
2 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有偏差袁法规宣传不到位
有些乡(镇)政府把精力都投放到抓经济、抓农业生产等工作上,农村基层干部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认为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是软任务,不如抓经济重要,费时又费力,还看不到经济效益,土地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学多学少影响不了大局,可以现学现用。乡(镇)各村除了参加上级组织普法宣传外,每年也学不了几次土地法律、法规,甚至个别村干部害怕对农民普法教育,农民法制意识增强了,会给自己工作的开展带来更多困难。同时在村民中也出现了只顾抓经济效益,不关心土地法规的学习的情况,导致村民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
2.2 普法方式简单袁效果不明显
农村普法的方式大多数还是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发资料等形式,更习惯于摘用一些条条纲纲,适用性不强,难以调动和激发农民学习土地法规积极性。有的还存在着普法内容与农村现实情况和农民的需要有偏差,适用性不强,农民听起来空洞无味,不能看懂弄清,导致村民运用法律看问题,处理问题存在片面性。
2.3 普法队伍单一袁长效机制不健全
目前,农村普法工作主要是依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组织宣传,如土地法规的宣传,也只能靠国土部门和司法部门相互配合组织宣传,由于这两个单位人员少,力量薄弱,而且乡(镇)司法所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配合乡(镇)政府抓中心工作。农村普法力量严重不足,难以胜任面广、量大的普法工作,乡村两级投入普法经费也较少,不能满足普法宣传的需要,这样势必影响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3 加强农村基层土地法规宣传教育的对策
3.1 加强思想认识袁增强法治建设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广大农民群众学习土地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提高广大农民思想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土地,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水平。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民主法制的重要性。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二者同等重要,只有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3.2 宣传贯彻土地法袁提高农民法治理念
依法治理土地、管理土地,土地法是土地管理、土地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的根本大法。如果土地法得不到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势必会影响土地法的实际作用。就会造成很多人钻法律的空子。因此,加强对农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律素质,提高农民法制能力,是基层普法的关键。为此,我们要更新观念,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特色。宣传要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相结合,如《土地管理法》与《农业承包法》相结合,土地法律法规宣传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土地法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3 加强依法行政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要进一步优化组织建设体系。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理顺各级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科学划定职权范围,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二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和措施。要重点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法律等尊严和权威性;三是要强化监督,完善土地执法监督机制。严格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权、处罚权等公共权力行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