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桥的“安全畅通,和谐高效”运营目标的实现,加强与大桥各养护管理单位及经营单位的工作联系,建立并完善各方的工作沟通机制,增强各单位工作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营造和谐互动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共创共建活动。经共同协商,公司与经营单位共同签订共创共建协议书。
一、公司职责
1、根据安全管理职责,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各经营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2、对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指导工作,及时了解经营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需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反映或解决。
3、主动与经营单位沟通,增进互信,互相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定期向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各自的工作情况。
5、定期组织召开 “安全运营管理例会”等会议,通报信息,总结共创共建成效。
二、经营单位承诺
1、按照安全责任主体职责,切实履行对大桥的平安创建工作。
2、及时向公司报告涉及桥的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提出共创共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主动与公司沟通,增进互信,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自觉遵守公司和大桥主管部门有关桥运营管理的各项规定。
5、定期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运营管理例会”等会议。
三、总结评分
1、2014年年底,各方要按照各自承诺的内容进行工作总结,供各参建单位共同交流,以进一步完善共创共建活动,提高工作实效。
2、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及共创共建考核评分标准》中对应条款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评分。
本协议一式十六份,各方各执二份,自各方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时效为201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