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是个人历史和成长过程的传略,是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材料。自传的写法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要求是:
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出身、籍贯、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入团年月、现所在系、所学专业、现任职务、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如果自己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的人政治关系比较复杂,或者受过刑事处分及其他重大处分,应详细写明。
本人的历史。一般从上小学开始写起,包括在学校读书和参加工作时,担任过什么职务,获得过的奖励或荣誉称号。要写明具体的起止日期,时间上应该是衔接的,中间如有脱节,要说明原因。如果自己有政治历史问题或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什么处分,都要详细写清楚。在重要情节上还必须提出证明人。
自己对党和国家重大历史事件的看法以及重要历史时期的表现情况。关于这方面的要求,不是一成不变的。目前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着重写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xx大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看法,表明自己鲜明的立场、观点以及近期的表现情况等。
本人目前思想上、工作上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写自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包括时间、地点乃至重要的细节都要真实。自传不单纯实录自己的经历,要反映各阶段的思想变化过程,寓理于叙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