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小伙伴作文(一)
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好伙伴,他叫吴磊。他性格开朗,为人直率,老师和全班的男同学都喜欢他。他还很爱助人为乐,也很有礼貌,经常被我校评为“礼仪之星”。
有一次上美术课,我忘带水彩笔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正当我手足无策之时,吴磊问我:“你怎么了?”我立即回答:“我忘带水彩笔了。”“唉,这简单。我带水彩笔了,到时我接你不就行了吗?”我听了以后就像掉在井里的人遇到了救星一样,连忙说:“谢谢,谢谢。“只见他挥挥手说:“谢什么?谁让我们是同学呢!”美术课正上到中途,吴磊就把画画完了。他连忙把一大盒水彩笔递给我,说:“快点儿用,一会儿就下课了。”我眼中闪着激动的泪花,接过他递给我的水彩笔,用最快的速度涂了起来。下课铃“叮零零”地响了,我也正好“完工”,并且画了一张构思巧妙‘色彩鲜明的画。但这功劳大部分都靠谁?不还是靠吴磊吗?多亏他借了我水彩笔,要不我画的再形象,也是一文不值。
还有一次,该我去扫室外,正好我和吴磊是一组的。那天恰好下大雪,我忘带手套和铁锹了。此时,我的手已经被冻得没知觉了,当然也不能干活了。这时,吴磊走过来,拍了拍我的后背。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吴磊,只见他把他的手套放到我的手上,然后对我说:“我桌子里有一把小铁锹,你去把它拿来干活吧。”顿时,我心中涌出一股暖流。过了一会儿,室外分担区被我俩打扫的焕然一新。我往他的手上看了一眼,只见裂了几道口子,鲜红的血液流了出来。看看他的脖子,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并且我看得出来,他有一颗火热的心。
现在,他转走了,但我仍然想念着他。今年,他给我寄了一张贺卡,告诉我他学习成绩已经进班里前三名了。我真为他高兴。
难忘的小伙伴作文(二)
我有一个小伙伴,她叫李楠。我和李楠一共相处年,她给我的印象是很难忘的:一张圆脸庞,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总爱一眨眨地闪耀着欢乐温和的光,那小巧玲珑的鼻子,微微上翘着,一张不大不小的嘴,说起话来有条有理,使人心悦诚服。
李楠那张小嘴,整天不停地说着,有时我真怀疑她是属麻雀的,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星期一,我们来到教室,李楠去检查作业,一抬头,看见孟金龙脖子那个脏呀,李楠装作吃惊的样子,来了个“黑色幽默”,说:“哟——这位同学没洗手,脖子黑得赛车轮,我看不是他自己懒,怕是他家水贵如油!”同学们听了,“轰”地一声笑起来,可是孟金龙可不买李楠的账,他东张西望,好像在发表“事不关已”,李楠撇了他一眼,咳嗽了一声,说:“自己屁股上破了一个洞,还满大街找别人裤子上的洞,真是丢人献丑,哎!”这时,孟金龙好像被一个大铁锤砸了一下,头低下,脸变得通红通红的,真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这时,李楠走了过来,拍了一个他的肩膀,说:“兄弟呀,今天回去就在你在字典里把”细菌“两字去掉,看在咱俩称兄道弟的份上,我也不忍让你一生与细菌为友啊!”后来,以至于孟金龙以“组长拿我来开刀”为口头禅。
李楠虽然说话幽默,但是她在为人处事方面非常认真,绝不有一点儿马虎。
这天,老师去办公室开会去了,我们自己复习课文,李楠看见学习委员在看武侠小说,一把走过夺过,说:“你身为班干部,居然自己偷看课外书,这怎么可以呢?”说罢,将课外书上交到讲桌前,还将她们组的小星星扣掉了一颗。
这时,学习委员也火了,“腾”地一声站起来,右手叉腰,左手指着李楠的鼻尖,嘴里发出连珠炮:“你谁呀?管得着我,真是狗捉耗子——多管闲事。”李楠撅起嘴,不满地说:“王子犯法也庶民同罪,你做错了事,就是要处罚的。”此时,她俩是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其他同学在下面小声地嘀咕着:“组长,一个芝麻小官,竟然敢管学习委员,嘻嘻,这下有好戏可以观看了。”
果不出所料,下午学习委员收作业,就是不收她的,还把李楠的作业摔在地下。“真是变本加厉。”我们围观者愤愤不平,为李楠“叫屈喊冤。”
最后,李楠亲息将作业交到办公室,老师板着面孔,说:“学习委员跟我说了,你迟迟不肯交作业,对吗?”“不……不是这样的。”李楠涨红了脸,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师。
老师听后是“龙颜大怒,”“下令“要将学习委员撤职,李楠说:”老师,那有人不犯错误的,请您再给学习委员一次机会,我相信她一定会改正错误的。这时,在一旁偷听的学习委员也沉不住气了,她对李楠说:“对不起,我错了,我一定会改正的。”李楠听了,笑着对她说:“你肯认错,咱们还是好朋友。”你们“老师欲言又止。”哈哈哈……“笑声充满了整个办公室。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李楠,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难忘的小伙伴作文(三)
我的小伙伴可多了,其中我最喜欢铁哥们儿——凌洁。我们可是从小玩到大的,用我妈妈的话来说,就是穿开裆裤时的朋友。
他,淡淡的眉毛,单眼皮,高鼻梁,瘦长脸,饥瘦如柴的身体,可是精气神却足着呢!
凌洁的爱好可多了,尤其喜欢玩电脑、看电视。(www.shancun.net)小的时候,只要大人们坐在一起打牌,他马上会去坐到我家的电脑前开始拼命的玩起来,玩得常常忘记了一切。他妈妈怕影响他的学习,所以一直不买电脑。他喜欢吃零食、吃咸菜、喝可乐,有些挑食,所以才瘦得跟排骨似的。
我和凌洁的友谊可深了。因为我比他小半岁左右,不能和他一起上一年级。他为了等我一起上一年级,多上了一年幼儿园。到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凌洁想读一个班,可他爸爸说我们两个如果在一个班读书,那个班绝对会闹翻天。要知道,我们俩可是出了名的淘气包。于是,我们没能在一个班。虽然我们不在一个班,可是我们的感情却越来越深厚,下课的时候我们总在一起玩儿。基本上,下午放学后,凌洁都要到我们家来玩,他妈妈不打三四个电话,他是不会回家的。只要是周末,我们一定会极力邀请对方到自己家来吃饭或睡觉。如果有人要欺负我们俩,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会一致对外。
到了三年级,我们终于分到了一个班,这可把我们乐坏了!从此,我们更是形影不离,好得像一个人似的。我们俩不仅是好朋友,还是学习上的对手,总是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老师和同学都说我们是好搭挡,我们俩的父母也为我们的友谊惊奇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