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今年1月全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启动会议以来,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力抓紧抓好。特别是在筹资阶段,面对我县第一年启动此项工作,群众不了解、不认识等各种复杂情况和问题,各乡镇苏木克服重重困难,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攻坚克难,全力筹措参合资金,圆满实现了预定的筹资目标,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在试点工作启动以后,各乡镇尽已所能不遗余力的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越环境,想方设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从工作大局出发,明确职责,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全力以赴,切实发挥了应有作用。我县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能够如期启动并平稳运行,这当中凝结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心血、智慧和汗水,凝结着各级干部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在此,我向全县上下所有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县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经过前段时期的运行,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二是各乡镇苏木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有效地拉近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新型合作医疗是一件实实在在为农牧民谋利益的民心工程,为了真正让群众参与到这项制度中来并从中得到实惠,各乡镇苏木组织乡村干部走村串户向农牧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农牧民的思想工作,与农牧民签订服务合同,为农牧民提供帮助和服务,切实加深了同群众的联系与沟通,从而拉进了干部和群众的感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有效地增强了农牧民的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许多农牧民过去得了病往往是小病拖,大病扛。实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后,一些农牧民过去觉得可看可不看的病现在看了,过去不想或不敢住院治疗的现在住院治疗了,这对于改变广大农牧民的就医观念,提高广大农牧民的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必将起到推动作用。
四是促进了农村卫生网络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对各级医疗机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而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促进了城乡卫生资源的整合,也不同程度地拉动了医疗机构卫生基础设施的改善,从而使三级医疗保健网更加牢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以来,我县先后接受了赤峰市、自治区乃至国务院督导组的检查指导,检查组对我县的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可以说,我县的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一方面仍有少数干部对此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仍有一些农牧民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此项制度缺乏正确理解,从而不主动参合。二是宣传发动还有不足。个别地方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工作不深、不透,以致一部分群众对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缺乏认识和了解;还有个别地方的个别干部对我县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把握不准,在宣传上曲解或误解了有关政策,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三是一些工作环节不规范。从参合证的填写、使用到门诊、住院等各个环节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此类问题,从而给农牧民的就医和补偿带来了不便。四是个别地方存在着经办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个别地方的经办人员专业性不强,业务能力不高,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五是还没有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长效筹资机制,使筹资工作成为工作量很大的一项艰巨任务,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行积极稳妥的探索和尝试。以上这些问题,有的可能是此项工作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但如不及时解决,则势必影响到明年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对此,各乡镇苏木、各有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从推动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和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这一大局出发,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新型合作医疗运行机制。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
今年我县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即将结束,新一年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即将开始。明年此项工作的重点仍然是从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出发,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运行机制,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巩固工作成果,扩大农牧民的受益面,努力使广大农牧民从此项制度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以逐步建立起农牧民社会保障机制。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苏木、各有关部门必须及早谋划、及早安排、及早落实,切实推动此项工作健康稳步运行。
(一)客观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对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策的认知水平
在这里,我主要讲两个问题。第二,认真研究,全面把握新型合作医疗各项政策。新型合作医疗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我县关于此项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是指导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则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这些基本内容,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的领导同志直接担负着组织、领导和实施此项工作的重任,全面掌握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知识,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人员,直接面对广大农牧民,是宣传政策、解答疑问、提供服务的具体操作者和执行者,必须做到对各项政策了然于胸。但是,勿庸讳言,在各级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政策理解不深,对办法掌握不准,对方案解释不清的现象,对于有关知识一知半解,不甚了了。表现在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甚至向群众做出有违于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从而造成工作中的被动。有鉴于此,我们组织了此次培训,目的就是通过培训,深入研究工作,提高认知水平,更好地指导工作实际。希望大家充分利用此次学习机会,扎扎实实地搞好此次培训,切实达到预期效果。
(二)深入宣传发动,全力做好筹资工作在具体宣传发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要针对群众怕吃亏的思想及种种顾虑,有针对性地就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进行宣传,确保达到消除群众疑虑的目的。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口号、宣传栏、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力争有最大的覆盖面。我们的要求仍然是宣传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三要注重方法的细致性。各种宣传,不能浮光掠影,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真正进村、入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四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要准确宣传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用实例宣传参加合作医疗得到的好处和实惠。在宣传过程中,要吃透政策,切不可曲解政策,造成误导。要通过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对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开展工作的信心;通过宣传,增强农牧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使广大农牧民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党和政府为农牧民利益着想,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使他们打消顾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新型合作医疗规范运行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事关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格管理,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新型合作医疗规范运行。
一是政策执行要规范。我县已经制定了明确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政策和规章,各乡镇苏木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政策和规章运作,不折不扣地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和实施,决不能自定规则,自行其是。从宣传发动,到入户登记,从身份界定到填证发证,从入院出院到核算补偿,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不能出现偏差。比如,办法明确规定,农牧民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合,如果哪个地方出现了非整户参合,就背离了政策规定和要求,就要认真予以纠正。必须明确,严格按政策要求实施和运作,是确保此项工作健康稳步推进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方面,不能出现疏漏和差错。
二是资金管理和运行要规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资金是农牧民的保命钱,资金的管理和运行决不容许出现任何问题。要始终坚持管帐不管钱,管钱不见钱,做到钱帐分离,管用分离,收支分离,封闭运行。新型合作医疗筹集的资金必须及时进入专用帐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县、乡两级合管办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资金的运转上,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一旦发现滞留、挪用、浪费合作医疗资金等问题,必须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三是操作程序要规范。目前,我县已经开发了微机管理系统,各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微机录入与传输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县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是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工作的全局,因此,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推动此项工作实现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四)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努力为参合农牧民提供优质服务
县、乡两级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面对广大参合农牧民,能否为广大参合农牧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我们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因此,各级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从维护政府形象,维护农牧民利益,维护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出发,扎扎实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自身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牧民提供满意的服务。
首先,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单位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要以维护和实现好广大参合农牧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确保参合农牧民看病方便、费用低廉、用药安全。同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于那些确实不具备服务条件、不能为参合农牧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其次,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农村卫生工作与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这个目标,积极探索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牧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求相适应,重点解决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新型合作医疗发展途径,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提高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推动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
第三,要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队伍建设。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关键在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真正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到经办机构中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如果没有专业性的人才队伍,势必影响此项工作的稳步运行。各乡镇苏木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真正建立起一支技术过硬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队伍。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实现新型合作医疗的各项工作目标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苏木和有关部门必须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的一项惠民工程,是政府行为。各乡镇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始终把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乡镇苏木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全力以赴地把此项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大力强化督查和考核,形成层层有人负责,级级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要真正形成合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牵涉到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志们,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造福广大农牧民的民心工程,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相信,只要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就一定会把我县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