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荣誉 勇于开拓确保征兵工作再上新台阶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征兵办
近年来,乌拉特中旗征兵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针对边境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和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思路、开拓创新,取得了连续15年无退兵的显著成绩。先后被市征兵办、军分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被自治区、内蒙古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今年,又被国防部表彰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兵役征集任务。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全旗上下高度重视,部门联动协作,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我旗历届党政军领导都高度重视征兵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军事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各苏木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派出品德好、素质高的干部参与征兵,形成了上下联动、全民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征兵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每年的征兵工作,上至旗委、政府,下到嘎查村委会、村民小组都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在征兵期间,旗委书记陶格陶、政府旗长斯庆同志经常深入征兵第一线,坚持到征兵办现场办公,随时掌握征兵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兵员质量。在每年征兵工作开始前,公安局、卫生局、监察局等单位领导都要向旗领导签订“军令状”,保证不给部队送一个“次品”。卫生部门认真把好体检关,每年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医疗技术骨干,组成专家型的体检队,实行苏木乡镇检查、旗初检、复检等多次体检和主检医生交叉互检的形式,确保了兵员身体健康,体质优良;为把好政审关,公安部门不徇私情,认真深入了解掌握政审对象的情况,将不合格兵员挡在兵营大门外。正是各部门认识到位、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协同配合,确保了我旗送出的每一个士兵都是合格的兵。
作为全国“双拥”模范旗,为进一步解决好征兵难的实际问题,旗委、政府竭尽全力,认真落实上级的政策和标准,始终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100%落实优抚款和伤残军人抚恤金、转业复退军人和随军家属安置率达到100%,形成了全旗上下重视、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专款划拨、群众统筹等形式确保了优待金落实到位,在连续安置150多名城镇退伍兵的基础上,今年又安置了30多名复退军人;对农村牧区的优秀退伍兵,地方党政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将他们吸纳为村党支部书记、村长,这样,既为退伍军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平台,也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营造了一种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和积极参军报效祖国的良好社会氛围。尽管我旗财政十分困难,但每年都要安排30多万元的慰问金,在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旗领导都要深入到部队和军属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既体现了党的关怀、人民的厚爱,又拉近军民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从而极大地调动了适龄青年报国参军的积极性。
二、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到“一季征兵、四季准备”
每年年初,旗人武部在旗征兵办的统一部署下,都要结合民兵整组制定具体的兵役登记措施,努力落实兵役登记制度。首先,注重搞好调查摸底。在进行兵役登记前,旗人武部,各苏木乡镇专武干部深入到农村、牧区、街道、学校、厂矿、企业,一家一户地走访,重点摸清适龄青年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达到了“符合年龄的人数清、文化程度清、青年的思想状况清、身体素质清、家庭成员清、社会关系清”的标准。并根据走访掌握的情况,把符合条件的青年全部纳入征集范围,建立兵役登记档案,充实到“征兵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的内容中。二是严格确定预征对象。为严格把好质量关,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认真进行综合衡量,突出把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身体健康的适龄青年确定为预征首选对象。三是建立完善了管理、培养、考查制度,抓好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重点进行培养,定期与预征对象的家庭及本人进行联系,及时掌握预征对象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教工作,使其尽快达到标准,从而为实现联得上、招得回、征得走、质量高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针对边境地区实际,注重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我旗针对地域广阔、人员分散这一特点,旗政府和人武部每年都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分组分片包干的方式把传单送到广大农牧民手中,并通过电视、广播进行征兵动员讲话。在宣传主题上,突出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在宣传阵地上,突出学校主阵地;在宣传对象上,突出抓好青少年和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利用组织地方各级党政领导过军事日和召开重要会议等有利时机,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宣传,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国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在校学生的国防教育,采取对学生宣传国防知识,组织学生军训等形式增强学生对军队的了解,激发学生爱军习武的热情。并制作大型宣传彩车深入厂矿、苏木乡镇、嘎查村委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旗政府所在地开辟了征兵工作宣传专栏,设立咨询站,对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政策法规解答,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使适龄青年了解兵役法的基本内容,了解征兵的政策规定和条件标准,了解义务和权利,增强了国防意识,在全旗内出现了政府依法征兵、青年依法服兵役的热潮,使征兵工作在全旗境内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几年来,应征和报名比例始终保持在1:3的比例。
四、实施阳光征集,依法健全征兵机制,增强约束性,确保兵员质量
我旗十分重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并与各苏木乡镇和有关单位签订征兵工作责任状,严格把好宣传发动关、兵员体检关、兵员政审关、审批定兵关四个关口,做到征兵政策公开、征集程序公开。旗纪检委每年都要参与征兵工作,对征兵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基层征兵办在报名参军、体检、复检、定兵的每一阶段,都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廉洁征兵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并坚持“三级联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管理办法,把权力和责任区分到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防止了权力越位、工作错位,从制度上堵住了不正之风的势头,保证了征兵工作的健康进行。同时,加强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选定,管理教育和跟踪考察,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使预征对象应征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我旗能够实现连续15年无退兵,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旗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是旗委、政府坚持党管武装、重视国防建设的结果。今后,我旗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兵役法》、《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不断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聚全旗之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征兵工作,为促进经济和国防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