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族的风俗习惯
哈萨克族主要分布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塔城地区以及木垒、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及乌鲁木齐等地,少数分布在甘肃阿克赛和青海等地。人口138多万人,信仰伊斯兰教。
服饰
在历史上,哈萨克族绝大多数人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因而其服饰带有浓郁的草原畜牧生活的特征。牧民主要用牲畜的皮毛作衣服的原料。哈萨克族男子喜欢穿棉毛衣裤,喜欢以条绒、华达呢等作衣料。颜色上多选用黑色、咖啡色等深色。冬季主要穿皮大衣、皮裤。选材以羊皮为主,也用狼皮、狐狸皮或其他珍贵兽皮。为了便于上、下马,裤子用羊皮缝制成大裆裤,因此宽大结实,经久耐磨。衬衣多为高领,上绣花边。衬衣外套坎肩,坎肩上穿短衣,有时还再套“袷袢”。
哈萨克族男子喜欢扎一条牛皮制成的腰带,腰带上镶嵌有金、银、宝石等各种装饰品,腰带右侧佩有精美的刀鞘,内插腰刀,以备随时使用。在夏季,哈萨克族男子一般戴一种用薄白毡制作的翻边帽,分为两瓣,很有特色。而在冬季,则要戴“吐马克”或“库拉帕热”两种不同的帽子。“吐马克”有两个耳扇,一个尾扇,呈四棱尖顶状,顶上还饰有猫头鹰毛。“库拉帕热”则形似圆锥体,内缝狐皮或黑羊羔皮,外面饰以色彩艳丽的绸缎,美观实用。哈萨克族男子的鞋、靴比较讲究,根据游牧中不同的需要制成不同的种类,夏季的靴子底子较薄,打猎时的靴子后跟很低,轻便柔软、易行,却不易为猎物察觉。长筒靴子有高跟,长及膝盖,全牛皮制成,在靴底上钉上铁掌,结实耐用。穿此靴时常穿毡袜,袜口用绒布镶边,十分美观。软鞋子顾名思义为软皮制作,没有高后跟,往往和套鞋一起使用。在牧区,套鞋使用比较广泛,套鞋既能保护软鞋不受雨雪侵蚀,同时进帐篷时只脱去套鞋就可,因而十分方便,很受人们喜爱。
哈萨克族妇女的服饰较男子来说更加丰富多彩。她们根据年龄选择不同的样式。年轻的姑娘喜欢穿连衣裙,裙袖有美丽的绣花,裙摆阔大自然成褶。上身外套紧身坎肩,坎肩上绣有美丽的图案并缀有五颜六色的饰品,未出嫁的姑娘头上戴的是“塔克亚”、“别尔克”或“特特尔”。“塔克亚”是一种斗形帽。下沿略大,彩缎作面,帽壁有绣花,帽上缀珠,顶上插猫头鹰毛;“别尔克”是用水獭皮做的圆帽,与“塔克亚”类似,只是夏季扎各种颜色的三角和正方形头巾;“特特尔”是一种四方的头饰,上绣各种花纹图案,折起多褶,扎在头上。另外,未婚少女喜爱在发辫上别上发带。若是成婚新娘则从结婚那天起要穿一年的“结列克”。“结列克”为红绸制作,帽子和衣服连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识别出来。一年后,可以换上套头的盖巾。中年妇女夏季喜欢穿半袖长襟袷袢和坎肩,多在胸前下摆用彩绒绣边,两边有口袋;冬季喜穿用羊羔皮裁制的、带布面的“衣什克”,或穿绣有图案、罩以绸缎面的“库鲁”(皮大衣)等。已婚的妇女一般要戴“沙吾克烈”,即一种外用布、绒或绸作面,用毡作里的帽子。这种帽子绣满了花卉,并嵌有珠宝金银,有一串串珠子垂于脸前。若生了孩子后,就要戴上套头和盖巾。盖巾用白布制作,上有图案,很宽大,盖上后可遮住全身,只露出脸颊。盖巾上有金银别针,在各种颜色绣制的图案中有“颊克”花纹。如果要是盖巾上没有绣“颊克”花纹的话,说明这个妇女已成寡妇。因而,从哈萨克族妇女的服饰上就能判断她们的婚否、育否。哈萨克族妇女的鞋、靴也有多种式样,通常穿的还是皮靴加套靴,较为讲究的还要在袜子上绣花,在套鞋上进行一番装饰。
居住
“穹庐为室分兮旃为墙”。西汉时远嫁乌孙的细君公主描述了古代中亚游牧民的居住习俗。以游牧为生的哈萨克族在居住形式上继承了祖先的传统。穹庐即毡房,由于哈萨克族在春、夏、秋的三季牧场中要不停地迁徙,只有易于搭卸、便于携带的房屋,才能适应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毡房正符合了上述要求。一般牧民两个小时就能搭起一个毡房,若已搭起的毡房地方不太合适的话,几个人就能抬起来换个位置。毡房拆卸起来也很容易。在很短时间内,牧民就能将整个毡房和全部生活用品用毛绳捆扎起来,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去。因而,毡房对哈萨克族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毡房,哈萨克语称“宇”,它不仅携带方便,而且坚固耐用,住居舒适,并具有防寒、防雨、防震的特点。房内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千百年来一直为哈萨克牧民所喜爱,由于是用白色毡子做成,毡房里又布置得十分讲究,人们称之为“白色的宫殿”。毡房由房围、房杆、顶圈、房毡、房门等组成。下部为圆柱形,上部为穹形。通常毡房有三米高,面积约二三十平方米。毡房内布置有一定的规矩,分成住宿和放物品两大部分。房正中对着天窗安设火塘或铁炉,毡房前半部铺有地毯。毡房是哈萨克族活动的重要场所。进门按逆时针方向,首先是厨房,制作各种食品;然后是主人的卧室;往下铺着大地毯之处,可以接待客人或进行礼拜;最后是儿子、儿媳的铺位。毡房的功用是多方面的,除了居住待客外,也是从事生产和娱乐的场所。是接羔的“产房”、孩子的课堂、婚礼的典堂,也是哈萨克族唱歌、跳舞的俱乐部。从冬季来临的11月到来年春季4月期间,哈萨克族一般住在冬季牧场。这种房屋为四方平顶,内置铁炉或土炉取暖,为避风雪,多用土坯、石块或木头构筑而成。定居的哈萨克人的住房形式与周邻其他民族相似。
“忒哈拉”也是哈萨克族的一种建筑。此房圆顶,类似毡房,但有土石彻成的围墙,高二米左右,有天窗。这种房屋冬暖夏凉,基本已属定居房屋,房屋四周有围放牲畜的篱笆栅栏或土坯矮墙。
交通
伊犁马和巴里坤马早已是闻名全国的马种,这两种马都是哈萨克族及其先民饲养的。由于长期从事游牧畜牧业,需要不断移动,马就成了乘骑的主要交通工具。哈萨克牧民离不开马,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游动迁移、从事狩猎,都需要骑马,他们有句谚语说:“马是哈萨克人的翅膀”。哈萨克牧民运输则主要靠牛车和骆驼。牛善于负重。牛车适应牧场的自然环境,车轮高大,车体轻,轴轮用桦木制成,耐磕碰,适宜于在草原、戈壁和深雪中通行。牧民转场、运输货物,常用牛拉车驮物。
哈萨克族生活的地区干旱多戈壁,运输比较困难,在这种条件下,使用骆驼驮运最为适当,而且骆驼载重量也超过其他牲畜,一向被誉为“沙漠之舟”。因而一些有骆驼的人家,多用骆驼转场搬迁和驮运货物。驼运一般不用带草料,通常一早起身即行至午前,中午放牧,让骆驼得到休息。日落前起身行至深夜,每走一段可以稍事休整,可以说骆驼在哈萨克族人民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婚姻
哈萨克族实行氏族外婚制。在哈萨克族传统婚姻中存在过“哈凌玛了”制度。哈萨克族的婚礼富有古代游牧民族的特色,极其复杂。婚礼仪式要在女方家举办四次,即说亲——“库达拉苏”,由男方家长或委托近亲带上礼物到女方家。女方若有意,收下礼物,款待来人,商定订婚日期;订婚——“乌勒特热托依”,这是婚礼中的重要仪式,从此将男女双方命运联结在一起,其中有送礼、宰羊、踏水礼等内容;送彩礼,是给女方各种结婚用品,其中衣、裙、被、巾必须是奇数;出嫁——“托依”,在这个仪式上,要唱许多婚礼歌。在男方家举办的仪式有两次,一是“吉尔特斯”,就是男方要择一吉日子向众人展示自己到底为新娘准备好了哪些物品、彩礼,让大家观赏。二是迎亲——“克灵推斯如托依”,将新娘迎进家门,揭开婚纱。这一系列仪式的规模不同,每次仪式都要设宴、唱歌、跳舞和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婚礼结束后,新娘将原来代表年龄的小辫梳成两条大辫,并在一年内披戴“结列克”。
家庭
哈萨克族的家庭为严格的父系家长制。丈夫在家庭中享有较高权力,但家内事务一般是尊重妇女意见。哈萨克族婚姻是终身的,婚约一经缔结,不许随便解除。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异子女全部归于男方。若是丈夫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可以带走自己出嫁时的嫁妆。若是女方提出,那么任何东西也不允许带走,只能单身离开家门。
在家庭分工中,男子主要从事放牧,妇女从事家务。家庭生活中盛行敬老风尚,若有对父母不尊敬的人,要遭人耻笑,还会受到惩罚。
哈萨克族过去还存在着一种独特的“还子”习俗。“还子”就是新婚夫妇把婚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过继给男方的生身父母,以示孝敬。原祖父母与孙儿女的关系要改变为父母与儿女的关系。原为祖父母的称谓改为父母的称谓。与新生父母的关系成为兄弟姐妹的关系,称谓也随之改为哥嫂、弟妹。这种习俗,目前已基本消失。
哈萨克族家庭的继嗣是男继女不继,按传统习惯,实行财产幼子继承制。
礼仪
哈萨克的礼仪即有浓郁的草原生活特点又有伊斯兰教特色。哈萨克族的人生礼仪极富有游牧文化特色。他们十分重视新生命的诞生。婴儿出世后往往举行三天庆祝活动,视为摇篮礼。哈萨克族的婴儿一般是在摇篮里长大的,所以哈萨克人在婴儿出生7——10天后要举行将婴儿放入摇篮的仪式。届时,主人家宰一只羊,邀亲友、邻居家的妇女参加,同一天还举行命名仪式。来参加这两个仪式的妇女每人都要将一件自己亲手制作的衣服送给婴儿,还要给孩子起一两个名字供主人选择,或者由毛拉给孩子命名。主人热情招待来宾,大家围坐在一起边吃边向孩子祝福。现在,这一仪式多在婴儿出生40天后举行。在男孩5——7岁时一般还要举行割礼。(www.shancun.net)哈萨克非常重视割礼,仪式规模十分隆重。除外,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还有骑马礼等。
哈萨克人以纯朴、诚实、直爽、热情好客而闻名。这是因为牧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行旅不便,外出时,凡有毡房的地方,自然就成了休憩和投宿之处,行人就可免受饥寒之苦。哈萨克人对待客人恭敬备至,礼节周到,他们认为客人是安拉赐予的,不可稍有怠慢。而且,哈萨克人认为,宰羊待客是光荣体面的事情,也是应尽的义务。客人临走时,如属贵客,主人就要问贵客:“毡房内是否有你需要的东西?”如果客人看中了某件东西就要奉送。如没有,就按一般惯例给贵客送礼。经济条件好的,送元宝、马、骆驼、猎枪和鹰,次者送皮大农、袷袢及狐皮、狼皮等珍贵的兽皮衣服。
久别的亲友见面时,大辈见小辈接吻;年岁相当的见面时拥抱;若挚友见面,妇女施拥抱礼,男人行握手礼。一般人见面必须热情问候并握手。
丧葬
由于哈萨克族信奉伊斯兰教,其葬礼基本上按伊斯兰教教规进行。哈萨克族十分重视葬礼,葬礼大体上分为临终前请毛拉念经“赎罪”、整容、挂旗吊唁、报丧、奔丧、出殡、送葬、哀悼、祭祀等一系列活动,全部过程甚至要持续一年时间。
哈萨克族实行的是无棺土葬。“埋体”被净身后,用白布缠裹,直体仰身,头北脚南,面西朝向圣地麦加方向入葬。墓穴一般是先挖一个直土坑,在直坑的西壁再挖一个洞穴。安放完毕,用土坯树枝先封住侧洞,然后往直坑中填土,最后在墓上堆石成丘。坟的外形是长方形,周围建有坟墙,有门可出入,形似毡房。坟前立碑。死者去世周年时,要重修坟墓。普通人的坟墓用石块垒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人用土坯砌成圆形或方形墓冢。有声望的死者,还在坟上用砖石砌起高塔。
男性死者生前骑乘的马,要被剪去马尾、马鬃,或将尾、鬃梳成辫状,这种马哈萨克语称“托力阿特”,任何人都不得骑乘、鞭打。
禁忌
自从哈萨克人信奉伊斯兰教后,与之相联系而形成的禁忌很多,最主要的是:忌食猪肉和非宰杀而死亡的牲畜肉,忌食一切动物的血。牲畜一般要由男性宰杀。
吃饭时,不能把整个馕拿在手上用嘴啃。同时吃饭时最好戴上帽子,以示尊敬。在毡房内不许坐床,要席地盘腿坐在地毡上,不许把两腿伸直,更不能脱掉鞋子。年轻人不许当着老人的面喝酒。吃饭或与人交谈时,忌讳抠鼻孔、吐痰、打哈欠、挖耳朵等不良习惯。
做客时,忌讳客人骑着快马直冲家门,这会被认为是挑衅或是报丧和传送不吉利的消息。骑马快到家门时,要放慢速度。忌持马鞭进毡房,认为是寻衅打架的。忌讳客人从火炉右边入座和坐在火炉的右侧,因为右侧是主人坐的,也不要坐在放食物的木柜上或其他生活用具上,客人的坐位应听从主人的指引;吃饭、喝奶茶时,不能用双脚踩餐布,更不能横跨过去,在餐布收拾之前,最好不要离去。如果临时遇有急事外出,也不能从主人跟前走过,必须绕别人背后走;主人做饭时,客人不要走进配餐的地方,忌讳客人乱动餐具,更不能用手拨弄食物或掀开锅盖,主人递送的茶、酒、肉食和其他食品,不管是否合乎自己的胃口,都应高兴地接受,喝奶茶不应喝一半剩一半而离席,喝马奶酒也应一饮而尽,不会喝酒也要少许啜上一口,以示谢意,不然会使主人扫兴。就餐前后,主人会给客人倒水洗手,洗完手,不要乱甩动,应用毛巾擦手,并有礼貌地送还毛巾;如果天色已晚,主人留宿,不要拒绝使用主人的被褥,否则被主人误会。
儿媳不能使用公公的马鞍和公公的床位;公公也不能使用儿媳的马鞍和坐儿媳的床位。不能当面数主人的畜群和点牲畜的数目。不要用脚和棍棒打牲畜的头部。不能跨过拴牲畜用的绳子。走路遇羊群要绕道而过。不许乘马进出羊群。严禁从作礼拜(乃玛孜)的人前通过,也不能踏作礼拜的布单子,更不要模仿他们的动作大声说笑。
按哈萨克族传统习俗,妇女怀孕后,忌食驼肉、驼奶;忌穿驼毛做的衣服。因为母驼孕期一般在12个月,认为饮食了驼奶、驼肉,将会使孕期延长。忌食兔肉,因为兔子是三瓣嘴,认为孕妇吃了兔肉会生下豁唇的孩子。忌食狼咬过的牲畜的肉,因为狼的口水很多,怕因此而生的孩子也会有很多口水。产妇分娩时,忌男人在产房,包括丈夫。接生婆不能是怀孕妇女,认为这样产妇会大出血;忌生过孩子却夭折的人。不许当着父母的面赞美他们的孩子,尤其不能说胖、美、俊之类的词。
在住房附近、水源旁边,礼拜寺、墓地周围,不允许随地大小便。牲畜不能进入墓地。不得在墓地上取土。
哈萨克人崇拜草和火,因而忌讳拔春天的新草。不允许用脚踏火,不能往火上吐唾沫,不准围着火堆乱跑,不能压灭火苗,更不能往火上撒尿。
哈萨克人认为每礼拜二、五是不吉利的日子,不能外出。在数目字方面很重视单数,尤其重视“七”和“九”,特别是“七”被他们崇尚敬重。在哈萨克的民间文学作品中,“七”是出现最多的一个数字,泛指数目之多。如“七天”、“七昼夜”、“七年”等多半是比喻征途的漫长,生活的煎熬、毅力的磨炼。在生活习俗上也常和“七”结下了不解之缘。如哈萨克人在婴儿出生后第7天要举行摇篮礼和命名礼。七代内不准通婚,而联姻的人家必须隔七条河。娶妻的彩礼也是多的为77匹马,中等户为47匹马,下等户为17匹马。人死后,把死者放人墓穴后,每人也必须铲7掀土。第7天要为死者祭祀。在死者生前居住的毡房中点7盏油灯等。甚至有7个客人一同来到门前时,主人也特别高兴,认为这是吉祥的征兆。如果其中一人给他们送些礼品时,认为是无上光荣和幸福的事,常将所送礼物珍藏起来作为永久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