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五十周年大会讲话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推动上海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五十年前的今天,1954年8月16日,上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本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正式建立。半个世纪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一样,伴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在实践中发展,在开拓中完善,显示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我们回顾总结五十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为了全面汲取历史经验,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把上海的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促进上海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历史回顾
五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一瞬间,但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言,却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五十年来,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二十五年来,上海市各级人大在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人大工作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为促进和保障上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一)加强法制建设,立法工作成绩显著,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
地方立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79年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遵守和执行的同时,以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法制建设的新成果。二十多年来,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加强,立法数量大大增加。其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74件,现行有效的132件;修改77件115次;废止73件;作出有关法律性决定73件。其中,七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八届30件,九届35件,十届59件,十一届41件,十二届拟制定48件,立法数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立法水平也不断提高,适应了本市改革发展对地方立法质量的要求。自觉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坚持立法决策与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坚持立法的地方特色和实际需要,坚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正确把握立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立法质量稳步提高。立法选项和立法内容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在加强经济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立法的同时,十分注意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本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使本市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好地实现了有法可依,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得到实现
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各级人大不断提高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有力推动了上海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一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述职评议、代表评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理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选举任免等多种形式,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二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立法民主,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不同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探索运用听证等方式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进一步拓展了人大监督的民主渠道。三是健全完善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立足本市实际需要,先后就政权建设、人大工作、基层群众自治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人大主要民主渠道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的代表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人大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代表参与常委会的工作日益经常化多样化。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作用方面,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制度。如,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代表双向约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吸收代表参与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等。本届常委会又进一步探索了代表参与人大信访工作、聘请代表担任常委会的立法与咨询专家、邀请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新的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日益发挥。多年来,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走访基层群众、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持证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在人大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代表议案、书面意见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倾听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日益畅通有效。市七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办理代表议案3000多件,书面意见21000多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0多万件次,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促进和维护了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人大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的建设。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工作实际的规范。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规范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人事任免等方面工作的法规24件,以及代表工作、信息、培训、会议会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近30件,有效发挥了法规制度对人大工作的规范、引导作用。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组织机构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组织机构逐步健全,人员结构逐步改善,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的比例逐步提高。目前,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以及日常办事机构组成的人大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已经成为本市人大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
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发展历程,充分显示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伟大功效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力量。我们深深感到,这五十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历经沧桑到逐步完善的五十年,是人大职能作用日益得到重视并不断发挥的五十年,是上海人大和民主法制建设在实践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的五十年。
二、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历史启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不懈的实践、探索,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创立的最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国家形态的民主,它全面、直接、充分地反映我们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本质,代表了我国政治制度的根本方面,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五十年的人大工作实践,给我们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历史启示。
———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社会性质和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一样,从总体上说,经历了从正式创建、曲折发展、严重破坏、重新恢复到逐步完善的历程。1954年,上海的市、区和乡、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标志着上海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正式建立。1977年12月,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中断11年后开始得到恢复。1979年12月,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标志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大制度建设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组织动员了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合理高效的运行,这个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长治久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五十年的历程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政权的根本组织形式,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
———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历程充分证明,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既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日益成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越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越是实行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越是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也是顺利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保证。同时,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展,党从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办事,逐步向主要依靠法律办事转变,逐步向善于运用政权形式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转变,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十分重视党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摆在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首要位置。近年来,常委会又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意图得以贯彻落实,并逐步形成一套既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又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履职思路和工作方式。
———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的首要任务是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这是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也是人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的最重要的大局。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人大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必须与人大担负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任务结合起来,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能不能做到这点,是衡量人大工作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尺。二十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上海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既为上海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和动力支持,又使本市的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到了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
———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历程充分证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作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植根于人民的国家政治制度。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代表受人民的委托,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他们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了解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是人大正确代表和反映人民意愿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进步和利益主体的日益多样化,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行使职权中的重要作用,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决定着人大能否代表人民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都高度重视发挥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继续深入推动代表工作,大力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代表的特点与优势,进一步调动了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巩固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人大工作得以不断推进的强大动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世界在发展、国家在进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适应世情和国情的变化。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的时间不长,许多工作还处于探索、发展之中。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切实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认真研究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五十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各级人大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推动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我们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不断取得地方人大工作的新业绩,把人大真正建设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有权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上海人大五十年的实践,为我们留下了丰硕的成果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是上海人民和历届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共同奋斗和努力的结果。五十年的历史启示归结到这样一个真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们要在今后的人大工作中,珍惜、继承和丰富历史的基本经验,牢牢把握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点,把上海的政治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努力开创上海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纪念市人大成立五十年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新的工作业绩,把上海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着眼于上海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人大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工作必须有新思考、新作为和新提高,主动应对来自不同方面的挑战,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与期望。科学发展观是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只有牢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获得人大工作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上海人大来说,当前最紧要的是,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之一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以实际行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今后我们在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和执法监督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
(二)着眼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推进上海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进程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行依法执政,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关键是依法行政,基础是形成法治环境和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执政,对人大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形势需要,加强执法规律的研究和运用,大力推进本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确保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行为规范。要不断满足社会多样化环境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实际需要,积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公共资源配置和利益整合中的平衡、协调和保障功能,通过立法、监督等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切实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着眼于促进上海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动本市人大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人大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正确把握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正确处理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行使法定职权的关系,正确处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正确处理继承好传统和开创新局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和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常委会建设和机关建设的关系,努力做到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中行动,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尤其要根据形势变化发展的要求,在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的功能,进一步强化代表和人民群众在人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行使职权的有效制度与机制,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把上海人大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五十年岁月春秋,五十年风雨日丽,回顾历史,我们百感交集;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我们坚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会在探索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同开创新时期上海人大工作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