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做好民政工作,是协调社会各方利益的有效途径。直辖建区以来,在全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因为社会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而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在兼顾社会公平,化解、缓和日益复杂的各类社会矛盾方面,民政部门能够通过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一是通过发展城市社区服务,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可以减缓就业压力;二是通过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能够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三是通过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能够保障和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及老年人、孤儿、残疾人和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四是通过抓好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进一步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落实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基层事务的权利,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以解决社会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二)做好民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社会政治稳定是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民政部门主管着20多项社会行政事务,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前我区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改革的氛围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特别是农民增收难度大、城镇就业压力大、困难群众多等突出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就要求民政部门通过实施城市低保,建立农村特困救助、医疗救助、五保救助制度,落实优待抚恤、安置就业等政策,正确处理和协调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 (三)做好民政工作,是规范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有力措施。民政部门作为各级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单位社会管理职能的剥离,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将越来越明确。因此,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转型期间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的必然途径。做好这些工作,就能更好地规范社会管理,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四)做好民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通过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工作,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激励人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通过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改革等工作,倡导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通过社会捐赠、社会福利、社区服务、老龄工作等,可以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总之,民政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民政部门及民政工作者责无旁贷,使命重大。因此,同志们要把做好民政工作的意义提升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高度来认识,适应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的民政工作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紧扣“关注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开创民政工作新思路,积极探索民政工作新路子。(一)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障好困难群众的生存权。建立形式有别、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是今年全区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年来,我们把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重点,狠抓了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特别是一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成为民政工作中的一大亮点。目前全区已对6.7万城市贫困居民实施了低保,对1.4万农村特困人口实行了定量救助,对6238名农村“三无”对象实施了五保供养,对3650名重点优抚对象给予了抚恤补助,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相关部门对城乡困难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法律援助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应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救助服务措施。但是,这些政策措施仍不同程度存在救助政策不统一、救助模式单一、救助资源分散、救助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重救漏救现象时有发生,还没有形成一套制度规范、资金来源有保障、覆盖群众较广泛的综合救助体系。根据我区实际,区里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力求按照“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推进,面上扩展”的思路,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急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制度为重点,构建形式有别、覆盖城乡的社会综合救助体系。民政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各镇乡、街道要摸清情况,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这里需要强调三点:一是当前正值汛期,特别要抓好农村救灾救济工作。各地要及时查灾抗灾,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二是切实抓好城镇低保工作。要严格落实低保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申请、公布、补助、监督全过程透明化。三是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有建设任务的镇乡,一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任务。 (二)加强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加强社区建设,是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基础性工作。现在,人口流动加快,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城市老龄化问题也日益凸显,城市出现的社会治安、社会救助、老人服务、外来人口管理等问题,越来越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工作予以解决。要以建全“三重机制”为重点、“六化社区”为目标,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切实提高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注意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上狠下功夫,做到社区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改造、同步建设,推动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发展,努力打造一批服务品牌社区。 村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推动民主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期任务。近年来,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了取得一定成效,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五延伸”、“村务公开日”及“海选”等制度,让群众充分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地监督基层干部,“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民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立足两条线、推行八步法、落实六个权”的新思路,认真研究当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发展农村经济、助农增收紧密结合的新机制,真正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镇乡要督促各村全面落实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手段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完善、规范提高村务公开工作,推动向深层次、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向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迈进。 (三)落实各项政策,维护好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目前,全区有5万优抚对象,其中有5000名重点优抚对象,还有23万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做好这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十分重要。首先,要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优待政策。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加强配合,做好军人家属优待工作,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定量补助必须保证按月足额发放,对他们中的部分人员医疗难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尽最大努力解决。第二,要努力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出发,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退役士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另一方面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就业,确保安置任务的完成。要落实好退役士兵在就业、入学、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第三,要继续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各镇乡、街道一定要按区“双拥办”的要求,全面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社区拥军活动,确保“创建双拥模范区”目标圆满实现。第四,要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目前,我区60岁以上老人已占总人口的13.46,而我区城乡现有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能提供的床位数只有3829张,仅占全区老年人口总数的1.6‰,且多数服务机构的房屋质量、功能设置、活动场所等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供需矛盾非常突出,难以适应社会养老多元化的需求。因此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兴办”的发展思路,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抓住对口支援机遇,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途径,加快城乡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孤残儿童福利机构、社区老年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积极探索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 (四)规范管理,努力提高社会事务管理能力。一是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思路,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以及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特别是要重视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要继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努力培育一批像分水镇石碾村李子协会那样“机制灵活、带动力强”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典型。民政、工商等部门应本着扶持发展的要求,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做好服务引导工作。二是加强殡葬管理。殡改工作是个难点问题,关键是要强化宣传,加强管理,强化执法。今天会上,民政局还要与有关镇乡、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有关镇乡、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区划地名、慈善捐赠、婚姻登记等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强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民政队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素质问题。重点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通过学习、改造、锻炼来增强素质。二是能力问题。作为民政部门来讲,关键是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落实能力,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三是作风问题。民政部门要面对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多下基层调查研究,多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多为镇乡、街道服好务。 (二)严格工作责任。民政的事就是人民的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政工作责任重大。所以要严格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质量。今后,凡完不成基本目标任务的要追究责任;问题被曝光通报的要追责任;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稳定事件的要追究责任;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资金管理的问题。低保金、救灾款、“五保”经费等救助资金是国家为老百姓和困难户准备的救命钱,是高压线、地雷网。各镇乡、街道以及广大民政干部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醒,决不允许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救助资金。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种资金的管理监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不能在资金管理上出任何差错。 (三)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民政事业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对镇乡、街道民政工作的指导,增强民政系统干部的亲和力。努力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民政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特别是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要多关心民政事业,重要工作必须亲自研究亲自抓。要多帮助民政解难,多支持民政办事,该说的话要说,该办的事要办,该担的责要担。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街道社区低保员、乡镇民政助理员一定要落实到位。目前部分群众生产生活中还有不少实际问题需要解决,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镇乡、街道的分管领导和民政干部一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困难,关心群众疾苦,检查扶贫帮困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