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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学习重点

2019-02-10 20:24:29浏览:95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各党支部: 根据我局《学习教育方案》(宁价机党发[2016]8号文件精神,现提出第三专题学习重点,望认真组织学习。 一、 学习重

各党支部:

根据我局《学习教育方案》(宁价机党发[2016]8号文件精神,现提出第三专题学习重点,望认真组织学习。

一、 学习重点内容

(一)学习书目及材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解疑释惑200问》下编17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视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不为”整治工作。

(二)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全面、准确、深入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宁视察重要讲话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党员干部要把握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鲜明主题,把握好从严管党治党的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准确把握《条例》明确规定的问责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方式与方法,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讨论重点:讨论中要结合自身实际,查履职尽责好不好,树担当奉献先锋形象。重点讨论是否立足岗位履行党员义务,是否能够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是否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勇于奉献,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解决机关部分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愿为”、素质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精神不够“不敢为”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增强看齐意识,提振精神,在全局形成一种“愿为、会为、敢为”的浓厚氛围等。

二、集中辅导内容

第五讲:《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由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李鹏主讲。

第六讲:《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由中共中央党校zd教研部教授 博导 李雅云主讲。

第七讲:《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由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博导 刘炳香主讲。

第八讲:《学做统一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 教授 博导 刘春主讲。

专题辅导由机关党委适时组织,请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按时参加。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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