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单位:
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决策部署和全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满洲里市广播电视局发展实际,满洲里市广播电视局定于3-12月期间,在全市开展净化荧屏声频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此次专项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满洲里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荧屏声频建设和管理,统一组织,集中行动,强化媒体单位的社会责任,让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推动优化荧屏声频落到实处,尽快使广播电视低俗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媒体环境得到改善,使广播电视成为传播健康文化、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逐步形成媒体文化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今年6、7月,自治区文明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我市广电系统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3月18日至3月26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由相关部门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分工、明确任务和责任等工作。
(二)3月26日至 6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职能部门将按照《任务分工》和《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强力开展荧屏声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6月16日至12月30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相关部门将全面分析在检查中发现的遗漏问题,制定巩固提高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行动成果,促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宣传工作领导。坚持党管舆论原则,确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总编室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将宣传导向、宣传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宣传管理责任制,出现政治性、导向性、常识性失误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宣传制度建设。立足于采、编、播、审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重要稿件报审制度、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转播节目监听监看制度、自办节目“三审一签”、重播重审制度、引进节目审查制度、安全播出制度、自办节目评议、研讨制度等10项制度,切实从源头入手,加强节目的正确导向,杜绝政治性差错和责任事故。
(三)严格节目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宣传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通过开展节目前期策划、节目研讨评议、节目监听监看等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宣传规范有序、政令畅通。加强对谈话类、综艺类、法制类节目的管理,严格广告节目的审查把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净化荧屏声频,坚决抵制低俗之风。
(四)加强宣传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业准入制度,要求所有从事宣传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并实行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宣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的教育,严禁有偿新闻和虚假报道,努力维护主流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五)播放和制作未成年人喜闻乐见、富有教育意义的节目。可积极引入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30集dv情景剧和100多集德育情景剧,与教育部门探讨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掌声响起》2010’全国校园剧演展活动,组织师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校园剧,并录制dv参加全国展播。继续开展与青少年学生互动性的少儿广播节目。
此次提升行动以净化荧屏声频环境为重点,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实现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管理,各部门密切合作,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