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上级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7日至5月13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防灾减灾”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知识、三防(防汛、防旱、防风)知识、地震及防震知识、气象灾害知识、灾后救济等。
三、组织领导
本次“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宣传经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组织好宣传周活动。市民政局负责宣传周活动日常协调工作。
四、有关活动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1、市委宣传部负责提前拟定活动宣传标语;市民政局制作广告宣传画(3000份),并派发各有关单位和各镇区。
2、各有关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并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及气球标语、张贴宣传画等。
3、各镇区在辖区各村、社区以及主要街道、公众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在人流密集场所派发宣传资料等。
4、市气象局、三防办、地震办、科协、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织一批减灾防灾宣传手册、资料派发至各学校、社区。
5、宣传周期间向全市市民开放市科学馆消防知识展览和市气象科普馆。
6、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有关部门协助,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水利网站、**教育信息港等网站开辟专门的“防灾减灾”宣传专栏。由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大通讯企业向所属用户发送统一的宣传短信。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市内进行流动宣传。
(二)通过宣传媒体,加强舆论宣传。
1、刊发署名文章。5月7日在**日报刊发副市长殷昭举署名文章(文章由市民政局草拟,刊发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2、播报防灾减灾公益广告。从5月7日起,市、镇电视台、电台每天滚动播出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具体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广新局负责)。
4、5月4日起,**日报报业集团、**广播电视台派采访组赴漩口镇现场采访,并组织报道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丘树宏带队出席“5·12”地震一周年对口援建工作考察慰问活动。
5、由**广播电视台就我市援建漩口镇工作成果制作15分钟的电视专题片在宣传周期间播放。
(三)举办“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
1、主题:“加强防灾减灾,构建和谐**”。
2、时间:5月9日上午10:00—11:30。
3、地点:假日露天广场。
4、内容:围绕活动主题举行文艺演出。演出节目及内容由**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文广新局、团市委共同负责;开展现场咨询互动活动。由市地震办、三防办、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民政局、红十字会、科协等部门现场开展“防灾减灾日”知识宣传咨询,并派发有关宣传资料。团市委负责组织志愿者现场参与活动。在现场可同时进行防灾减灾的图片展览。
(四)在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
1、利用**教育信息港在全市师生和家长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竞赛。
2、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利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进行一次“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出版一期“防灾减灾”内容的板报,同时利用校内广播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3、市教育局与市地震办联合在部分学校开展防震避震知识宣传和讲座,并在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组织一次突发灾害应急演练。
4、组织部分学校学生参观我市科学馆消防知识展览和气象科普馆。
(五)组织纪念5·8世界红十字会日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全民卫生救护培训启动仪式。本项工作由市红十字会负责。
(六)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宣传周活动经费
“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各有关部门、各镇区宣传周活动的经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