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开、廉洁、高效、便民”服务为宗旨,完善行政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楼式办公、一窗式收费、一站式服务”集中审批和服务方式,规范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便民服务。
二、总体目标
建立覆盖全市的行政服务体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办发[]36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办事处、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条件成熟的村建立便民服务室,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要求,所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切实提供便民便商、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实施办法
(一)健全机构
各乡镇、办事处要相应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成立市行政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二)制定方案
制定出适合本乡镇、办事处的筹建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内容包括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人员经费安排等。具体方案于10月30日前上报市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场所
尽可能方便群众。要有足够的办公空间,便民服务大厅要尽可能设立在临近街道或靠近乡镇政府大院醒目的地方。所有进驻大厅的单位要集中办公,还要有适当的供群众歇息的场所,装饰要求简洁、朴素、美观。各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室设置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设备和办公电话等。原则上业务量较多的窗口,每个窗口配备一台办公电脑;业务量较少的职能部门,可集中设一个综合窗口,多个部门共享一台电脑。各村便民服务室至少配备一台办公电脑,并联网。
其他具体要求:
1便民服务大厅名称:乡镇(办)便民服务大厅;
便民服务室名称:乡镇(办)村便民服务室。
2办公面积: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50㎡。办公大厅不得少于100㎡;便民服务室面积不少于15㎡。
3公示进驻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
4公示工作人员:统一制订工作人员工作证、上岗证。工作制度上墙。
(四)窗口设置
必须设立民政、公安、计生、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国土、城建、林业、畜牧、农技推广等服务窗口,大厅窗口组成:便民服务大厅由各乡镇、办事处承担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站所组成。有条件的乡镇还可以增设其他服务窗口。
业务量少且有阶段性工作的服务窗口可多个窗口综合办公,窗口设置要求: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业务量多的服务窗口要安排常驻工作人员。设立综合窗口,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其他不值班的人员必须在大厅内公开通讯方式,做到随叫随到
加强服务大厅的管理,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协调窗口服务项目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进驻。安排好人员的值班,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五)人员配备便民服务大厅主任由各乡镇、办事处的常务副镇长兼任。另选配一名干部为服务大厅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便民服务室要安排专人负责。
四、具体安排
(一)动员发动阶段工作任务:召开会议。做出规划,报批方案。
(二)实施建设阶段工作任务:落实便民服务大厅相关设施。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建设运行中的各项工作并试运行。
(三)验收阶段主要任务为全市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检查验收。
五、加强领导。
把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检查。要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是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监督各部门人员、项目、收费的进驻,搞好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其他成员部门各负其责,要落实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服务项目及票据资金无条件进驻便民服务大厅,确保窗口集中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