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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实行方案

2019-02-10 20:51:18浏览:75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为切实整治“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消除此类工作场所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为切实整治“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消除此类工作场所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负责本辖区“九小场所、中小企业”的摸底、清查、整治工作。成立由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卫生院、安监办等部门、单位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各村组织安全监管队伍开展本村的“九小场所、中小企业”排查和整治工作。镇区“九小场所、中小企业”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排查、整治。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小学校(幼儿园):非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各类寄宿制学校;床位在50张以下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2、小医院: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

3、小商场: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市场)。

4、小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饭店、烧烤店、酒店等餐饮场所。

5、小旅馆: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

6、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录像厅、歌舞厅、练歌房、棋牌、茶社、游艺、游乐等歌舞娱乐场所。

7、小网吧: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

8、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洗脚、美容美发场所。

9、中小生产加工企业(规模以下企业)。

(二)整治内容

1、在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实行“六个一”管理,即:按要求配置一套灭火器材;制定一套安全管理规定;各村与“九小场所、中小企业”签订一份安全目标责任书,一份安全承诺书;一个动态管理牌;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2、电线铺设符合要求,严禁存在电线私拉乱扯现象。

3、场区内严禁非法生产、贮存柴油、汽油、酒精、硫磺、液氧、乙炔、液化气、丙酮、烟花爆竹等火灾危险性大的易燃易爆物品。

4、开展培训活动,使“九小场所、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专门安全培训教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5、“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将重点安全管理制度悬挂上墙,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6、各村要建立辖区内“九小场所、中小企业”的管理台帐和检查台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担起督察、指导各村日常检查的责任。

7、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工商所在发证、换证时审核“九小场所、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合格的准予换、发证,不合格的按要求、规定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要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九小场所、中小企业”的长效安全管理。要分别制定相应整治方案,由村治安、消防队伍具体落实,做到定点、定人、定时、定责,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镇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卫生院、安监办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做到层层部署、广泛动员。(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安监办,完成时限:8月10日。)

2、各村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公告的方式宣传此次集中整治。镇区主要街道和各村都要有宣传横幅和公告(公告由镇安监办负责发放)。(责任单位: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安监办,完成时限:8月12日。)

3、各有关镇直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印制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安全知识宣传单。宣传单由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发放至各个九小场所和中小企业。派出所负责印制消防和逃生安全知识宣传单;供电所负责印制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单;卫生院负责印制小美容洗浴场所安全知识宣传单和小餐饮场所安全知识宣传单;安监办负责印制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单。(责任单位: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安监办,完成时限:8月20日。)

4、向社会公开一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辖区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等。(责任单位:安监办,完成时限:8月14日。)

(二)清查摸底及自查自纠阶段

(三)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治工作内容要求,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和村,开展逐个单位、逐项内容的认真检查,检查情况填入《镇“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3)。对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凡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提请有关部门整顿。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将《检查记录表》报至镇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卫生院、安监办,完成时限:8月21日。)

(四)检查验收阶段

从8月22日开始,县政府安委会督查组将对我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供电所、卫生院,完成时限:8月27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是预防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安全事故,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从构建安全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镇安促会办公室将对各级各部门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刊发通报,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镇直有关部门以及各管区、社区、城区办事处、各村要明确各自责任和目标,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九小场所、中小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出严肃的处置。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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