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我爱我的祖国”为主题,以育人为宗旨,遵循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在广大中小学生中集中开展一次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活动。
二、活动原则
1、教育性原则。通过系列活动,使全体学生广泛接受一次集中的爱国主义教育。
2、针对性原则。针对学生不同年龄段特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
3、教师指导与学生自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倡导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学习、自主设计、自主实施。活动不统一指定读书目录和其它学习材料,由教师和学生自行组织。
4、小型分散原则。主题活动小组以班级、团队、学校为单位进行。
三、活动时间
4月下旬—11月底
四、活动方式
1、“喜迎国庆60周年、唱响校园主旋律”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内容:建国以来祖国和家乡建设成就教育。
2、“长大后我就成为你”——新中国60周年英雄人物、道德模范读书征文活动
内容:小学五年级以上学生至少阅读一本反映为建立新中国或为祖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人物书籍,或建国后在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人物书籍。
3、“我与祖国共奋进”——庆祝建国60周年社会实践活动
形式:就近就便,利用节假日、暑假开展活动,活动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
4、“祖国,我为您骄傲”——收看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
内容:10月1日前后,集中组织师生观看国家庆祝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
生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小学五年级以上学生撰写国旗下讲话演讲稿。演讲稿要求以国家庆典内容为题,观点正确,能够联系实际,结构完整,具有一定的语言感染力。演讲稿小学生约500—600字、初中生约800—1000字、高中生1500字以内。
5、中华颂·2009经典朗诵大赛
内容:围绕歌颂中华这一主题,在教师指导下选择,朗诵优秀传统经典诗文。
形式: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开展经典诗文朗诵活动。
6、“阳光下成长”——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本活动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08]345号)文件执行。
五、活动表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本次系列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表彰,市里将于10月中旬对全市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我市将推荐部分作品上报省厅,省厅将于11月对全省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省、市级表彰设组织奖和成果奖两大类。(一)组织奖。各县(市)、区于10月中旬报送活动总结,内容要求包括活动实施方案、活动领导小组、学校和师生参与活动面、活动效果等方面。我市将根据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评选活动组织
一、
二、三等奖。(二)活动成果奖。活动成果奖包括以下作品:
1、“喜迎国庆60周年、唱响校园主旋律”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教师教学课件;
2、“长大后我就成为你”——新中国60周年英雄人物、道德模范读书征文活动读后感;
3、“我与祖国共奋进”——庆祝建国60周年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4、“祖国,我为您骄傲”——收看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学生国旗下讲话演讲稿。所有作品除教师课件分高中组、义务教育阶段组外,其他均按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报送,且每组每项报送3篇(个)。总结和活动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文化局、妇联、团委要把庆祝建国6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作为今年全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要按本通知精神和本地实施方案要求,有序组织活动开展。
2、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各地和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纪念活动如期完成。活动开展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切实发挥各项纪念活动的教育效果。
3、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地和中小学校要利用电视、网络、校刊等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增强活动效果。要及时总结活动效果和有效的活动形式及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学校德育工作,以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