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书法水平,陶冶广大学生情操,积极推进校园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使工作目标明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遗存,蕴集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是值得传承的历史财富之一。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特别指出:“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汉字和汉字文化作为传承中华文明的载体,以其独特的形态,深刻的内涵,享誉世界语林,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教育学生继承汉字文化和汉字书写文化是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写好汉字,这既是学生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也是学生文化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总体目标
1、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使学生能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能写出正确、规范、美观的汉字,具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2、建立并不断完善书法教学的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师生学习书法的积极性。
3、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陶冶他们的情操。
三、阶段实施方案
1、学生的作业,要求写字正确、工整、干净,各位任科教师也应负责所任课班级学生的双姿培训、检查、指导、纠正事宜,要培养学生认真书写的好习惯。
2、建立一支合格的书法教师队伍,中学七、八、九年级分别有一位负责老师进行本学段书法总指导和监督。
3、建立完善的书法教育的档案资料。
4、每周一、周二进行集体书法指导,利用班级多媒体播放每天书法练习目标和要求,指导老师分学段进行巡视和基本笔画指导,并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写字)》课时目标完成书法练习。
5、在学生中选拔出书法监督员,让孩子们互相监督,养成练习书法的好习惯;
6、每月进行一次书法测评,即时表扬练习认真的孩子,提高学生学习书法的积极性;
7、一学期进行一次书法大赛,让孩子们充满信心地在原有书法基础上更高地要求自己,发挥自己的潜能。
8、认真参加各级各类书法竞赛和活动,争取在书法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书法特色争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