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全市文化建设,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举办首届“锦州文化社会办”项目推介会(以下简称推介会)。为确保推介会的成功,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搭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文化活动的服务平台,本着服务为本、互利共赢、扩大影响的原则,积极整合我市文化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锦州文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建设和谐锦州,建设文化名城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成功举办本届推介会,推动我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推介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主任由副市长陈金玉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元廷、市文化局局长吴玉林、锦州报业集团总编郑德生担任,筹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局纪检书记王竟然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文化产业处,具体负责推介会的组织协调及各项筹备工作,联系人:王春林、龚义华,电话:*********(传真),同时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项目推介筹备组织,指派专人认真落实。
三、时间、地点及活动内容
推介会定于**年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在市图书馆举行,会期1天,由市文化局和锦州报业集团联合承办,主要活动包括:
(一)项目洽谈。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拟定今后举办的公益文化活动类、文化产业投融资类、文化与企业联合体类、民间文化团体类、文化市场主体类等五大方面的文化项目向社会公布,寻求合作单位,并就合作方式等问题进行现场洽谈。
(二)现场签约。凡在推介会前已达成合作意向或草签合作协议的项目,由大会统一组织,现场签约。
(三)新闻发布。向社会各界发布项目及推介会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阶段(6月30日至8月31日)。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及文化宣传主题,对涉及艺术创作生产、群众文化娱乐、文化设施建设、文物保护利用、艺术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开发、文化服务与文化产品生产等各类文化活动进行认真梳理,周密策划(包括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合作方式及意向金额等),力求将其打造成品牌。策划的项目要认真填写《推介会项目策划书》,并于8月31日前报筹委会办公室。
(二)项目落实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进行项目策划的基础上,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集中开展文化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近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参加推介会的项目。
2、积极主动与社会各界沟通,落实项目合作单位,并就合作事宜展开洽谈,力争达成合作意向或草签合作协议。
3、凡在推介会前已达成合作意向或草签合作协议的项目,要认真填写《推介会拟签约项目统计表》,并于9月15日前报筹委会办公室。
4、筹委会办公室根据拟签约项目情况做好签约准备工作,于推介会当天统一签约。
推介会结束后,筹委会将对在组织、筹备、项目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推介会项目策划书
2、推介会拟签约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