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为深入贯彻落实“三敢”精神。转变网吧行业发展和管理方式,通过网吧整合连锁,促进网吧“规模化、联合化、主题化、品牌化”发展,解决网吧行业存在小、散、乱、差”和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使网吧成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健康有益场所,进一步提升网吧行业整体社会形象,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建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特成立县网吧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五、具体工作实施
1、严格执行网吧总量布局规划。根据文化部要求,严格执行网吧总量布局规划,批复的规划指标,要全部用于发展整合后直营门店,不得新增一个单体网吧,并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提升网吧的社会形象,提高网吧的管理水平。
2、停止办理非整合网吧迁移地址、变更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
从2011年10月1日起,文化、工商等部门不再新设非整合网吧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再办理非整合网吧迁移地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或者相关备案手续。
3、加大对网吧场所整治力度。按照省、州要求,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厉查处上网登记中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发动等有害信息的行为;严厉查处各种不亮证、不挂牌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为“黑网吧”提供经营场所、介入服务等条件的行为;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黑网吧”。违规经营达三次以上的,直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通过严查勤管,规范经营行为,整顿网吧经营秩序,优化整合经营环境。
4、加强对网吧场所的日常监管,从严年检审核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要认真核查网吧场所的经营地址、经营面积、电脑台数和法定代表人,对于主要项目与实际不符的网吧场所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从严处罚,不予年检,积极引导他们加入整合经营企业;对于主要项目与实际不符的和六个月内无实际经营行为的网吧场所,限期进行办理落实和实质性经营,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实质性经营的,一律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简化整合网吧审批变更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各项变更证件齐全的整合网吧,各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时要按省、州的规定时限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