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把爆炸物品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派出所和每一名责任区民警,二是治理整顿阶段(月日至月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各派出所要加强情况控制,治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和《爆炸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月报表》务于每月底日前上报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年月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维护全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根据省、市关于深化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月底,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平安”建设全省治安环境最佳区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原则,进一步规范爆炸物品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重点解决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突出问题,完善民爆站“一条龙”管理服务,严厉打击各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遏制爆炸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二、任务目标
及时发现问题,对所有爆炸物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整改隐患,努力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从重惩处一批涉爆违法犯罪嫌疑分子。进一步落实对涉爆单位的管理、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使全区所有经批准的爆炸物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不发生死亡事故。通过整治。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使涉爆单位有章可循。运输环节要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分开
一)强化民用爆破器材购、销、储、运、用各个环节的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民用爆破器材购、销、储、运、用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并专人押运,确保安全。使用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二是要严格落实各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民爆器材购、销、储、运、用各环节要逐一落实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特别是民爆器材储存库房的值班人员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小时值班,严格交接班,节假日要落实领导带班,严禁脱岗。三是落实消防、避雷设施的定期检测措施,建立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四是对涉爆单位各环节的许可证进行重新审核,确保购、销、储、运、用各环节的合法性。五是切实增强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权威性。其他任何部门对民爆企业的检查必须有公安机关的专管民警参加,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经公安机关认可,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检查和整改。
通过下发明白纸、一封信、签定保证书等方式
二)坚决查禁非法制作、贩卖、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是早宣传。要深入烟花爆竹传统性制作村居及周边村居。宣传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和刑事处罚性。二是早检查。针对非法制作烟花爆竹行为的反季节性特点,要超前部署工作,组织警力逐村逐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三是早落实。不但要落实民警包村居、包居民户的承包责任,还要督促落实村民签定《不非法制作贩卖私存烟花爆竹保证书》四是早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制贩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严厉予以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
三)进一步整治规范民爆站“一条龙”管理服务措施。一是对全区现有民爆站进行整顿。对照《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对民爆站进行检查。经整顿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规范民爆站“一条龙”有关表格。区公安局统一印制民爆站“一条龙”有关表格,下发民爆站使用填写,做到爆破器材“日领”日用”日清”日退”各个环节均要有交接人员签字,从各个环节堵塞民爆器材流失。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合格民爆站”活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爆破器材储存库(民爆站)要全部落实防盗报警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力争年内合格民爆站达到%以上。
一般土岩爆破)以及特种爆破(爆炸加工、水下爆破、爆破勘探等)必须由区公安局审批。其中A级、B级拆除爆破、大爆破、特种爆破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中爆破方量万方以上的土岩爆破工程项目
四)严格爆破工程项目的审批。采用爆破方法进行工程建设的项目包括拆除爆破(ABC级)土岩爆破(大爆破ABCD级。由市公安局审批,A级拆除爆破工程审批后须报省公安厅备案。同时,要严格执行规定,报经地震和安监部门审核。对未经审核、审批实施爆破的要依法予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一是要以爆炸物品管理混乱、流失较多的单位和村庄为重点
五)大力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逐个进行清理收缴,消除隐患。二是设立举报电话,落实奖励基金,实行有奖举报。对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该奖励的一定要奖励,该重奖的坚决重奖。三是设立爆炸物品稽查队伍,配备专用车辆,明查暗访,及时发现、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大涉爆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线索,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该治安拘留的一定要治安拘留,该劳教的劳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允许降格处理。
四、方法步骤
创建“平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刑法》民爆条例》有关规定和本方案有关内容,一是宣传发动阶段(月日至月日)开展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是服务经济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广泛散发《致全区公民的一封信》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群众主动交出非法制作、购买、存放的爆炸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