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并建立有教育特色的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解和参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潜江教育事业科学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市教育局党委及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各学区、园林分局及其所属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基本原则:党务公开要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依纪依规、科学规范,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紧密结合教育实际,与政务、校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标准。
(三)目标任务:力争到年底,在局直单位党组织中基本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全覆盖。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再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利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组织重大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执行,任期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本单位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三)党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本单位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创先争优,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方法形式
要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范围,合理确定公开的方法、形式和时限,做到因地制宜、简便易行。
(一)公开方法。对于列入公开目录的例行公开事项,应主动予以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局党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消或终止,由局党委批准,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通过相关公开载体上设置“点题栏”、“回音壁”等栏目,向党内或社会公开;党组织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局党委备案。对于涉及党员、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二)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应通过采取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应通过采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栏、为民办事服务窗口、板报、电子显示屏以及广播、电视、刊物、党建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各单位要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有网站的单位在网页上增设党务公开工作专页,并与市教育局党务公开网链接,有条件的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要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将党员活动室与党务公开活动室有机统一,统筹协调建设。要根据形式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务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果。
(三)公开时限。党务公开时限分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公开。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予以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予以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每月予以公开;对于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予以公开。(各时段具体公开内容见附件5)
五、公开程序
(一)制定目录。市教育局根据《潜江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汇编(试行)》,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市教育局党委和局直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二)实施公开。要落实审批手续,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所在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所有公开内容必须由本单位党组织书记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公布,对容易引发不稳定、敏感问题党务的公开,要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方能公布。要固定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屏、栏、网”的建设、维护与内容更新。要及时更新党务公开内容,电子显示屏每周更新2次,公开栏分别以年、季度、月为单位更新,公开网每天更新1次。
(三)收集反馈。各单位要通过公布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聘请监督员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和责任科室(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党员和群众公开。
(四)归档管理。将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的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归类建档备查。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日—年月)
1、市教育党委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制发《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市教育局党委党务公开目录》和《局直单位(学校)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党组织文件正式下文,并上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推行党务公开宣传报道计划,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在市教育局先行先试,局直各单位同步推行。
1、按照市教育局党委和各单位《实施方案》及《公开目录》开展工作。
2、召开系统内党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并逐级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3、加强党务公开硬件和软件建设。按照要求规范建设“屏、栏、网、室”,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确定来信来访日;制定并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收集反馈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探索总结富有教育特色的党务公开经验,为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做好准备。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月—年月)
1、学习全市党务公开现场会经验,加强整改,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及程序。
2、各单位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将书面总结报市教育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验收检查阶段(年月)
1、月上旬市教育局组织全面检查验收,督办整改不合格单位。
2、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务公开的成果。
七、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新的实践和探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公开制度,确保工作实效。一是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完善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明确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实施主体、通报对象、通报形式和内容、基本程序以及监督办法,保障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市教育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予以监督。三是完善党务公开责任制。要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对党务公开的好坏实行问责制度。四是完善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各类资料都要归档备查。五是完善考核评议制度。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统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奖惩和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