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逐步探索和建立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1、坚持宜公开即公开。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是程序性、制度化的党务工作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及时公开。
2、实行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政务公开,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3、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化。经过试点,逐步对党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公开方式等形成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
4、推行党务公开监督机制。通过党务公开工作,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逐步推行决策民主化、党务公开化、监督全程化,建立健全党的工作公开监督机制。
5、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并要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党委各工作部门对公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从目标任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
1、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组织决定、决议情况。
2、党组织研究重大事项情况。
3、党建工作目标和考核情况。
4、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情况。
5、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7、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9、其他宜公开和上级要求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要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1、公开告知式。将宜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的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和一定范围的社会场合予以告知。
2、公开形式。主要采取口头传达、会议传达、下发文件、定期通报以及在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
3、公开载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内部刊物、网站、板报墙报、宣传栏等载体,开辟党务公开专栏。
(二)公开程序
1、审核。党务公开的内容在公示前必须由党组织集体审核,或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预公开。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调整的经党组织研究进行调整后再公开。
3、公示。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党内事务,应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4、反馈。公开期间,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有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月或一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两次公开。
五、实施步骤
整个党务试点工作时间为一年,即 年6月至 年6月,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 年6月下旬至6月底)。深入到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和乡镇,调查了解我市目前党务公开情况,摸清底数,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制定《 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动员阶段( 年7月中旬至7底)。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组织召开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
3、组织实施阶段( 年8月初至 年4月底)。按照《 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方法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4、总结提高阶段( 年5月初至5月底)。召开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全面总结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为在全市全面铺开打下基础。
5、建章立制阶段( 年6月初至6月底)。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里将成立由纪检、组织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党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各级党委(组)书记是本地本单位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单位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2、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将进行一次检查督办,并通报各单位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设立联络员。为方便工作联系,各地各单位要设立党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党务公开联络工作.
4、注重信息反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上下联系,及时沟通反馈有关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