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于今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省市区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推进富民强村的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目标要求是:
1、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成员分别达到70%、50%以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综合素质明显提高。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4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村“两委”成员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成员中妇女成员比例有较大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3、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比例达到80%以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60%以上。4、村“两委”按期换届率达到100%,一次换届成功率达到100%。5、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干部管理和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规范。
二、方法步骤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5月底基本结束。这次村“两委”换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开展村委会换届。鼓励和倡导村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村委会主任。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镇党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部署。各村党组织成立村换届选举工作小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群众广泛宣传“两推一选”的意义、指导思想、拟选拔的村党组织成员人数、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增强党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镇党委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培训工作。各村党组织要普遍开展一次以“两委换届我承诺”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上级关于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的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都要按照“双诺、双述、双评”制度的要求,在承诺书中增加“两委”换届不拉票、不贿选、不违法违纪的内容,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是研究审定阶段。对产生的初步候选人,由镇党委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后,研究审定村党组织委员预备人选,其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四是选举阶段。召开村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酝酿讨论镇党委确定的村党组织成员预备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分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再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征得多数党员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4月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一是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阶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公开栏、明白纸等方式深入宣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宣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程序、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明白,营造人人关心选举、支持选举、参与选举的浓厚氛围,确保选民能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同时,抓好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组织农业、财政、审计部门完成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财务收支、债权债务、集体资产以及基建项目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向村民公布。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特别对在选举中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和工作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案”,确保选举成功。
二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由村党组织主持。其成员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由5至9人单数组成,主任由成员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资格。
四是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组织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除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应努力达到“三高三强”要求。要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各类经济能人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所在村竞选。预选时要设立投票站、秘密写票处,并推选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当场公布候选人名单。提名候选人时不实行委托投票,不设立流动票箱。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2至3人。其中,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要加强对村委会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按候选人姓名笔划顺序张榜公布,并在5日内进行正式选举。
五是候选人竞职演讲。全面推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演讲制度。正式选举前,要引导候选人根据本地“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围绕村庄发展和服务群众进行演讲、作出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候选人承诺内容要分别经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把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承诺拒绝协助镇依法开展工作,以及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
六是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2人,委托投票或者接受委托投票的,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候选人和村民选举委员成员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从严控制流动票箱的数量和使用范围,确有必要设立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村委会选举要坚持“双过半”的原则,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当选人数不足3人或没有妇女当选的,应在30日内组织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选举结束,村民选举委员会需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并及时将选举结果报街镇备案。区民政部门和镇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五日内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有条件并确有需要的村,可探索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
(三)总结完善阶段
一是办理工作交接。自新一届村“两委”成立之日起10内,完成公章、财产财务、档案等交接工作。主动做好离任或落选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及时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明确内部分工,健全完善党务制度,合理划分党小组;村委会选举结束10日内依法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下属委员会等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落实以“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能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成员数为5-7人,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三是搞好总结验收。村“两委”要填写有关统计报表,撰写换届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立卷归档等工作。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是组织村干部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尽快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培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区集中培训,其他成员由镇组织集中培训。
三、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级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镇村“两委”换届平稳顺利、健康有序进行。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办事处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靠上指导。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作配合。镇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村“两委”换届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抓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农业、财政和审计部门做好换届前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财政部门落实好换届选举必需的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宣传、政法、信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
(三)强化分类指导。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对现任村干部的考核、测评和审计工作,逐村分析村情选情,坚持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对重点村、难点村,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确定镇领导干部联系,选派工作组驻村指导,限期完成换届选举。对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司法、公安等部门要提前介入,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四)搞好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横幅、召开群众大会、上门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基本程序、资格条件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涌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恶意炒作换届选举的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四、形成风清气正的村“两委”换届环境
(一)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细化换届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采取广播、报纸、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参加选举的党员和村民人人皆知。结合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村级党组织换届前,普遍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农村党员、参与竞选人员等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对规范自己言行、严守换届纪律、公平阳光竞争作出承诺,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方式,公平公正有序参与竞争。镇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切实做到换届政策纪律知晓率不高的、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认真的、镇党委没进行集体谈话的、换届工作指导员没到位的、选情复杂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不得正式启动换届工作。机关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完善防范监督措施。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工作小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等措施,健全选举监督体系,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对村党组织委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选举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由选委会和参与竞争人员“全程签字”认可。镇加强对换届工作指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监督他们严格依法依规指导换届工作。
(三)坚决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镇选举工作机构将公布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镇纪检监察、公安、民政等部门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造谣生事、诬告干扰换届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