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教体卫字〔〕11号《关于印发〈年 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年 县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年 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
全县年凡报考一中、二中、渔洋中学、职业中专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体育考试。
学生需要缴纳的体育考试费,普教科组织中考报名时一并收取。体育考试费的收取和使用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
男生:10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任选一项。
(二)评分标准
本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执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考试地点:全县共设14处考点。其中:各镇中心学校分别确定符合考试规定的考点1处(各镇5月11日前将本镇考点报县教体局体卫艺科);县实验中学、世纪中学、实验学校各设考点1处。
(二)考试及记分办法
1、每一考试项目满分为100分。1000米和800米跑按考生成绩的40%记入升学考试总成绩;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按男、女生考试规定项目分别任选一项)按考生成绩的30%记入升学考试总成绩。升学体育考试满分为70分。
3、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报县教体局体卫艺科。县教体局6月9日将组织缓试考生集中进行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补考地点另行通知。
4、各考点考试结束后,成绩录入组集中对考生成绩进行微机录入汇总。核对无误后,打印清样一份,同时存入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装袋密封,有关人员分别在清样和密封袋上签字、加盖县教体局公章,6月9日下午5点前将成绩密封袋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考试
为圆满完成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任务,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有关副局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场地器材组、现场测试组、成绩录入组、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组、督查组等6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考试的相关工作。体育考试期间,将邀请县纪委全程监督。希望各有关镇、校要高度重视体育中考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本镇、校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组织学生进行备考。考试期间,要根据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工作机构做好相应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程序,严守考试纪律
本次体育考试继续实行考场封闭管理,严格验证制度,考务人员持工作证、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每项测试完毕,考点记录员要当场宣告考生成绩,考生当场确认,如有异议,当场处理解决。记录员记录考生成绩一律用圆珠笔填写。因记录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改正时,必须由考点负责人和记录员同时签字。现场测试组设体育考试检录处和总记录处,检录处负责考生组织及考生准考证的校验工作,总记录处负责考生成绩的查对工作,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每个考点考试结束后,由总记录处汇总考生成绩,有关人员在原始记录上签字。考试成绩原始记录一式两份,一份当场密封交成绩录入组工作人员保管,一份在考点张贴公布。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外来因素的干扰,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本次体育中考过程中,所有监考人员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开考前,现场测试组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为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县教体局研究制定严密的《考务人员守则》、《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则。所有考务人员以及与本次考试有关的镇、校和考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办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判为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