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督察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慎密推进“双保行动”认真纠正和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及利用方面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更好地服务全市赶超发展战略做出新贡献。
全面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水平,为切实解决和纠正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市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二、整改重点
(一)土地审批类
1.审批方式不准确(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出让或应征用按占用方式审批)9个卷宗;
2.先批后补(先用地审批,后耕地验收)1个卷宗;
3.核减面积未在图上标注2个卷宗;
4.出让人、受让人为同一人1个卷宗;
5.未批先供1个卷宗;
6.组卷不规范2个卷宗;
(二)土地供应类
7.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按划拨方式供地7个卷宗;
8.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供地8个卷宗;
9.不符合占用审批方式2个卷宗;
10.土地用途定性不准1个卷宗;
11.组卷不规范5个卷宗;
12.协议出让容积率低3个卷宗;
13.低价出让2个卷宗;
(三)土地执法类
14.案件内容不详实16个卷宗(地类不清的13个卷宗,档案不完善的3个卷宗);
15.未对村委立案查处49个卷宗;
16.未履行听证程序7个卷宗;
17.未立案查处5个卷宗;
18.执行不到位个卷宗。
其余8个县(市),虽未接受例行督察,但在以往例行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全市所有县(区、市)均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觉整改。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月日—日)
各县(区、市)要成立整改工作专门机构,排查梳理本县(区、市)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本县(区、市)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要适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改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月日—月日)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比对整改标准,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期间,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及问题突出的县(区、市)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月—日)
市政府组织整改工作验收组,对各县(区、市)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分析总结。对整改工作认真、问题整改到位的县(区、市)通过验收;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或在整改过程中依然发生类似问题的县(区、市)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延长整改期限,实行区域建设用地限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措施
1.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各县(区、市)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整改部署上来,根据市政府动员会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尽快组建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区、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县(区、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召开本行政区域的整改动员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部署整改。
2.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各县(区、市)政府要认真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在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要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组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组织县(区、市)国土、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发改、财政、劳动、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环保、工商、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通力合作,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对违法用地者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县(区、市)政府要切实发挥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纵向市、县、乡三级政府,横向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领导、国土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有力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这次整改行动要高度重视,切实站在讲政治、促“双保”的高度,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在市整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行动迅速,周密组织。这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一个月的有效工作时间,就要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因此各县(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快速行动,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工作标准,按要求、分步骤、高标准,有条不紊组织推进整改。
(三)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市整改工作领导组要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加强督察指导,重点督察排查梳理问题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整改工作,市政府成立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组。整改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区、市)及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春雷兼任,负责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