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推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范文
推行“阳光政务”,建设“阳光政府”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设“更具实力、布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现代化 ”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迫切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步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师政办发〔 〕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视,进步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步统计部分行政行为透明度,不断增强本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能,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二)总体目标。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公然、服务的内容更加规范、形式更加完善、程序更加严密、机制更加健全;统计服务水平明显进步,服务决策的功能更好地得到发挥;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统计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机关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大大进步;多层次、多形式的统计普查、调查活动宣传工作更加生动,充分尊重公众对 经济、社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视权;行政监视体系、监视制度和监视机制基本建立和健全,统计“咨询、服务、监视”的行政效能明显进步。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建设“阳光统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
主 任:
成 员:
局机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责任股室、队协同工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式。不断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力求建设“阳光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1.制定阳光政府思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
2.运用政府政务信息网,统计专网、政务公然栏、文件、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公然本单位、本系统政务、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3.积极推行机关内部事务公然,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事务公然制度、治理制度和监视制度,不断规范机关内部行为。
(二)进步统计服务水平
4.充分发挥统计预警猜测作用。针对经济发展的热门、难点题目,建立健全统计猜测预警制度,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做到事前有调研、事中有分析、事后有跟踪。
5.充分发挥统计的分析评价作用。在做好农牧业、产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产业、县域经济等评价工作基础上,继续深进研究分析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纵性。深进研究“节能减排”、促进服务业发展等新领域的统计工作。
6.做好“96128”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服务平台,精益求精统计传统服务手段,建立统计信息定期公然发布制度,加强统计网络建设,保证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及时、正确、通达,既服务县委、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咨询,也服务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进步统计现代化水平
7.做好网上直报工作。完善与市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的数据衔接,进步网上直报率及上报质量。
8.完善综合数据库建设。及时为领导提供全面、正确的包括先进地区及兄弟盟县在内的各类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
9.建立统计分析平台。以网上直报为基础,基于数据仓库技术,通过对数据的采集、转换、传载,实现为政府宏观决策、社会公众提供真实预备、全面完整、及时便捷、可持续的公共数据服务。
10.探索开发网上报表上报提示系统,确保各类报表及时、完整、正确上报。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1.加大统计法系列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工具,开展多形式、多领域、有重点的宣传活动,为统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2.增强统计执法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形成专业日常监审与综合集中监审相结合的具有 特色的统计监审模式,由此进一步保障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促进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13.加强核查和检查。在宣传基础上,核查出按照统计制度应该上报统计报表而未上报的单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切实履行统计职责。
14.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加强对统计催报工作的治理;建立统计职员无证上岗的约束机制,严格统计工作职员的准进制度,确保基层统计职员具备基本的统计素质;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反馈机制,做到及时将统计执法结果与各专业沟通,从而共同推进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5.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步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到依法公然、信守承诺、取信于民,加强内部治理,进步工作效能,增强办事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当权益。
16.规范行政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视保障措施,及时总结经验,使“阳光政务”成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17.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主动下基层并形成制度;加强机关内部治理和制度建设。
(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18.弘扬统计职能,满足公众对统计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公众对统计的信任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强化品牌文化,使统计形象深进人心。
19.根据新形势,加强思想教育培训。从统计部分实际出发,努力创造良好条件。
20.树立新形象,加强效率效能建设。完善责任制和考核制,通过制定健全公道的考核机制,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文明、优美的环境气氛,进步行政效率,树立优质高效的统计形象。
四、纪律保障
推进“阳光政务”,建设“阳光统计”是县统计局面向“ ”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建想法治型、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良好契机。全局上下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惩办和防止腐败的高度,充分熟悉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分的一项长期任务认真抓好,抓出成效。各股室、队要针对方案的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步执法水平,进步行政效率,切实将推行“阳光政务”,建设“阳光统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