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安全高效,简约有序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月活动。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设立宣传咨询活动点x个,出动宣传车辆x台次,制作板面、条幅等宣传标语x条,印发宣传资料x份,接受宣传人员x人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x件,调处消费者纠纷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高平、阳城县、沁水县(市)党政领导共9人参加现场纪念活动。活动整体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现就纪念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有序, 主题突出。
为了确保宣传活动高效有序,我局制定下发了《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活动。一是要求活动突出“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二是明确宣传内容以新《消保法》及配套法规规章为主线,重点宣传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实施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三是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集中展示企业形象和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
各县(市)、区工商局也制定了《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使纪念活动得以有序的展开。
二、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社会效果显著。
为了达到宣传效果,全市工商系统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培训会、演讲会、设立咨询服务台,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开设“3·15”专版,举办现场晚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纪念活动。宣传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市工商局组织纪念活动有:3月10日召集市区内从事家用汽车销售服务经营者进行集体约谈, 64家参会企业签署《家用汽车销售服务诚信经营倡议书》。3月14日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x余人参会,晋城电视台、太行日报、晋城在线的本地新闻媒体和驻晋城新闻媒体等10家新闻媒体到场作了报道。3月15日与晋城电视台、质监、药监、消协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纪念3·15大型电视现场直播晚会,揭露消费黑幕,解答消费者维权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法规,表彰维权先进工作人员,工商系统2人受到表彰。3月15日上午,在市物贸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现场接受咨询服务x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 43家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参加宣传和形象展示,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参与现场活动。3月14日在太行日报刊登3.15专版,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督促企业自律。
3·15期间,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活动点5个点、出动宣传检查人员65人,x人次现场接受宣传咨询。高平市局在《高平新闻》报开设3·15专版,展示维权成果、宣传维权法律法规。高平市局3月11日,依法销毁货值x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陵川县局制作电视节目1期,宣传《新消保法》及配套法规。阳城县局通过县电视台、商场(超市)显示屏、流动广告车播放消费维权公益宣传片,宣传《新消保法》。沁水县局组织40家消费维权理事单位,3月15日在县城树理广场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泽州县局继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3·15期间再建站10个。
三、组织领导有方,确保高效安全。
为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我局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的同时,要求各局针对3·15当天现场活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人员和应急处理预案。如:市局3·15当天现场活动制定了具体工作安排,成立3·15应急分队,从现场宣传咨询服务、后勤保障、秩序维持等均定岗定责,明确到人,局领导各包一块,确保活动高效安全。各县(市、区)局也制定了相应现场活动工作安排预案,成立现场活动应急分队和安全保障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整个纪念活动高效、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