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同时,鼓励农民群众自主创业,让更多的农民通过直接掌握生产资料来创造财富,提高资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为此,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引导措施,激励农民创业。
1、鼓励农民做“老板”,兴办个体、私营企业
要支持农民特别是经营管理能人和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大胆创业。一方面,政府要千方百计降低农民创业的门槛,支持农民开店办厂做老板;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文化教育、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为未来创业当老板做好充分准备。
2、建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创业能力
农民创业需要实用技术和技能。因而,政府和社会要利用现有的教育基础设施和科技人员,抓紧抓好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和技术指导,帮助他们拓宽生产经营活动的门路,提高他们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
一是制定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培养懂技术善经营的创业型农民。制定全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以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明确要在“政府统筹,两委(教委、农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机制的运行下,有效整合各类农业科技教育资源,培养一大批素质高、懂科技、善经营、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是实施“新型农民创业培植计划”。按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化生产的需要,选拔培训一批具备创新精神的青年农民,通过政策引导、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将其培植成进行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的中坚农户,提高农业集约化、商品化、专业化和基地化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
3、建立健全融资体系,解决农民创业资金来源
为农民创业者提供一个顺畅的融资渠道,建立农民创业融资体系,是激励农民创业的关键性措施。
一是发挥农村信用社的融资主渠道作用。农村信用社是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建立农民创业融资体系应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首先要政策开路,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其次要改革内部经营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对合乎要求的农民创业者应从贷款额度、还款时间上放宽限制;再次要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继续采用信用证制度、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各种抵押制度,并大力推进“农村信用工程”的建设。
二是改革现行的贷款制度。要为农民开办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的贷款业务;全面推广小额贷款,为自主创业农户发放贷款;设专项资金帮农民回乡创业。推出针对青年农民“创业信用卡”制度,优先放贷,使更多青年农民投身创业行列。
4、构筑平台,营造农民创业的硬件环境
(1)加速城镇化步伐。加快发展小城镇是增加农民创业门路和就业渠道的重要措施,而发展二、三产业是促进农村城镇化的根本途径。必须在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小城镇发展规划,着重兴建现代工业小区,逐步形成商业街区,扩大居民住宅区,坚持以发展二、三产业来带动人口集聚,通过集聚人口进一步发展二、三产业,使其为农民创业提供产业支持。
(2)加快民营园区建设,使其成为农民投资创业的主要发展空间。
(3)扶持壮大龙头企业。要通过政策服务等手段,扶持现有的一批具有带动辐射能力的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帮助他们搞好二次创业,充分发挥他们对发展农民创业的带动作用。
(4)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着眼农民创业,解决“有市无场”或“有场无市”问题。5、努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农民创业,政府的核心任务就是搞好服务,通过优质的服务让投资者满意,让创业者放心。按照农民创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机构设置、职能确定、人员配备、行政方式上,要让生产力说了算。在信用担保、信息咨询、科技服务、法律保护等方面多为农民创业开绿灯,搭建一个更加优越的服务平台。
6、发现培养创业农民,着力打造农民经纪人队伍
一是充分发挥农村能人、大户致富的示范、带动和帮扶作用。实践证明,农村先富起来的能人、大户对当地农民创业增收具有极大的示范、带动和帮扶作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立竿见影的效果。
二是加快培育各类农民经纪人队伍。要对经纪人队伍进行扶持和引导,提高素质、提升档次,使经纪人队伍成为农民创业的牛鼻子。
7、发展新经济组织,提高农民创业的组织化程度
要加快经济组织创新步伐,成立各种产业协会、经济联合体及销售公司等各类流通经济组织。在城镇,要成立商会,组建各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各类民有民管的专业协会和经济联合体,必须坚持由农民自愿组织、由农民自主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扶持,但不能包办代替。由农民投资形成的经济联合体,既是一种专业合作组织,又是开展企业化经营,乃至发展成为公司性企业的前奏。对此,必须加强引导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