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
我们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在各项政法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是党的先进性和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也是政法工作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使命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有丝毫动摇。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法干警,也不可能完成好肩负的职责和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政法机关的广大干警,就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努力在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认真学习党章的各项规定,忠实履行党员的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政法工作的指导地位,最根本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牢占领法学舆论阵地,武装广大政法干警的头脑。这是落实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思想保证。我们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和含义,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努力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各项政法工作中,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同时,要自觉服从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党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各级政法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作为政法干警,要敢于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不正当的干预,既是法律观念的表现,也是党的观念的表现,广大干警都有责任抵制这种干预,维护党的威信,维护法律权威。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是对政法干警的根本政治要求,每一名政法干警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